途中的救主

马太福音第9章,马可福音第5章和路加福音第8章都记了主耶稣救了一个12岁的闺女,和一个患血漏病12年的女人。三卷福音书里边都是把这两件事聚在一起的,因为是在同一天发生的,并且彼此关联。

患血漏病的女人是在耶稣去救那个闺女的路上得救的。她没有直接求主(她或许碍于面子,或许当时的情景下她根本就没有机会),主也没有直接对她伸手施行医治。

在路上,许多人簇拥耶稣,这些人其实大多都是看热闹的。但是被夹在人群中的却有一个人,就是这个患血漏症的女人, 她里边却有一样与众不同的东西,就是信心。对她来讲,拥挤群众的存在她可以置之度外,完全不顾,因为他们和她的生命无关。甚至她也不知道主耶稣往前去,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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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得忠心,行得好,行善

约翰三书是使徒约翰写给一位名叫该犹的圣徒的信。信中约翰称赞该犹心里存了真理,并且按照真理而行(约翰三书1:3)。约翰并称赞该犹所做证明了他的爱(1:6)。

有关该犹所做的,在约翰信中提到三个方面,行得忠心(do faithfully,1:5),行得好(do well,1:6),和行得善(do good,1:11)。

这三处的经文原文中用词带着极其明确的用意,可惜在翻译版本里边,尤其是中文翻译中没有完全显明出来。

行得忠心(do faithfully,1:5)

这里“忠心”希腊原文是  pistos ,就是 “信” 的形容词,或 “信实”,“真实可信的”,“有忠心的”。这个词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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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快快的见你

约翰三书和启示录是圣灵通过使徒约翰所留下给基督的教会的最后两份书信(犹大书在这两卷书之间,另有原因)。这两封书信都是约翰在年老的时候写的,是主最后的话,最后的叮嘱。主耶稣特意留下约翰,当其他的使徒都已经离开,地上的教会落在荒凉光景的时候,通过约翰向祂的教会说话。

就其最终性(finality),象征的代表性(symbolic representation) 和正式性来讲,启示录在这方面是显而易见也是众所周知的,但是约翰三书却常常被轻易认为是一封偶然的简单书信。

就约翰自己来讲,他在写约翰三书的时候可能是照着他当时的处境以及他与在地上的教会的关系的实际来写的,并不像他在写启示录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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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罗马书第7章对许多人来讲,很可能是圣经中最难读的一章。但是明白这一章中的艰难是能够明白并进入下一章第8章中的荣耀的必要条件。

罗马书 7:8-9 “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这句经文就是一个例子。亚当堕落,人犯罪是事实,为什么说没有律法时,罪是死的,我(罪人)却是活的?如果说 “我(罪人)是死的” 就好理解,但保罗却相反说 “罪是死的,我是活着的”,就让人困惑。

这个问题本身未必是那么重要,但是却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读经原则。

读经要避免将自己的理解陷于现有的感觉和对词汇的定义和理解上。语言是人用来沟通的工具。但 神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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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和人的灵

人有灵。神的灵即圣灵和我们人的灵是什么样的关系?

说 “我们原来死了的灵又活过来了”,或说 “神又给了我们一个新的灵”,这两种说法到底哪一种对?

这些是很好也是很基本的问题,但真正与我们的生命有关,也是至关重要的,并不是一些抽象的层面,而是圣灵如何在人里面运行,实行拯救。而有关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在罗马书第八章。

罗马书第八章是最着重详细描述圣灵如何在我们里面,通过与我们自己的灵工作,以拯救我们的一章经文。见罗马书第八章读经笔记

当我们说到 “灵”,无论是圣灵还是我们自己的灵,首先需要区分两个不同的方面,一个是位格,一个是功能(能力)。圣灵有位格也有功能,而我们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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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

主耶稣三次预先告诉门徒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叁日复活。

每次的场景和原因,都带着极深的属灵含义。

第一次是在马太福音第16章那里。门徒们首次承认耶稣是基督。何等重大的一个里程碑!但是,因为他们所认识的基督并不完全,他们并不知道基督在地上来为了什么。

所以主立即直截了当告诉他们他来的目的。以彼得为代表,门徒们当时听到的反应是完全震惊,甚至极力阻挡,以至于主向彼得讲了那句也许是门徒们所听到的主所讲的最严厉的话。

第二次是在马太福音第17章,主带门徒从变化山上下来。变化山上,是主在地上工作的转捩点。在那里,主耶稣的身体变化,他作为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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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许、信心和律法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 (加拉太书3:10)。

“以行律法为本” 的原文直译:“靠律法的功效” (depend on the works of the law)。

加拉太书第3章,论到应许、信心和律法的关系。这一章的经文,无论我们对其内容的理解达到什么样的深度,都对于我们生命里的建造以及在信心中的行走有着极美好的功用。

但同时,对于有些严格苛求逻辑和理解的读经者,保罗在这一章里的一些论点反倒是难以理解的。

三章第10节那里,“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靠律法之功效的)都是被咒诅的” 这一句经文就是一个例子。

常见的一个疑惑是,虽说我可以接受 “不能靠律法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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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的启示 The Revelation of Jesus Christ

启示(revelation) 指一个有明确目的的开启和揭示(revealed, uncovered),将原来隐藏的显明出来。 启示 (revelation)可能来自一个异象(vision),但并不一定是,因为也可以来自 神的话,或者圣灵的直接启示,而不依赖于任何眼见的异象 (vision)。

在新约圣经里边,提到主的再来,大部分的地方用的词并不是“回来” (return),而是 “启示”(revelation)。常常因为语言习惯,“启示” 被翻译成 “显现”,但实际上原文就是 “启示” (revelation)。比如,彼得前书 1:7; 1:13; 4:13; 帖撒罗尼迦后书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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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眼得看见

马可福音第8章那里,主耶稣让一个瞎子看见,并不是直接让他看见,而是分了许多步骤。主为何如此行呢?

福音书中主耶稣所行的神迹都是一个标示或记号(sign),不仅仅是就事论事,不只是为了医病赶鬼本身。所用来标示和所表达的,需要从属灵的眼光来看,也需要从当时的上下文来看。

马可第8章那里,主所关注的是门徒们是否已经有了属灵的眼光,看明白主是谁,也看明白他们自己的光景以及他们所处的时代。

”你们还是不明白吗?” 马可福音8:21。

于是主就用伯赛大的那个瞎子来比喻表达。这个神迹是做给门徒看的,也是圣灵显示给我们看的。人属灵的眼睛一般并不是立即打开得看见的,而是有一个阶段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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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本家不受尊重的先知

马可福音第六章,主耶稣在本地本家不受尊重,其背后的属灵含义和实际,和今天整个以色列家不认主耶稣基督是一脉相承的,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一幅图画,不是偶然的,而是圣灵刻意勾画的。

但是以色列家的暂时不信,是为了给我们这些外邦人今天留出时间和空间,有蒙恩得救的机会。等到福音时代结束的时候,主耶稣要回来,以色列的全家都要看见他,并且知道他们错了,要痛哭悔改。

马可福音第6章这段经文,在许多的读经人心里引起的,是一个困惑,觉得奇怪,为什么主耶稣不能在这些人中行神迹?难道主的能力有限吗?

就此,我们第一要看见主耶稣来到地上是以人子的身份来,显明神的爱。尤其在马可福音里边,所强调的正是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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