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第二章读经笔记 Genesis 2 study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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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第二章的前三节好像应该属于前一章(从 神造天地到 神安息), 但我们跟随圣经的章节安排,来看看这第七日的事。

第七日。 第二章的 1-3 节,“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神安息了。神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就 神自己而言,这已经是事实。圣经要是在这里就停下了,一切也都是 “甚好”。

第七日关联到永远,是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尾,是和圣经的最后一卷书的结尾扣在一起的,在 神那里是同一个结尾,是最后的结尾。

然而两个亚当的故事, 即起初的亚当 (被造的亚当),和末后的亚当 (道成肉身的基督),他们的故事,全都要发生在时间里,即第六日 (并没有第八日),我们和万有才一同进入永远。

这个故事,从创世纪第二章开始被专门拿出来,放大并展开。这是人类历史的全部。

必须注意到,在这里,亚当没有进入 神的安息。是 神自己进入了祂的安息。

即使在亚当犯罪堕落之前,他也并没有进入 神的安息。这是创世纪中的第七日(永远)和启示录中的永远之间根本的一个差别。

是的,“永远”只有一个。神不是在描述两个不同版本的永远。然而在这里 (创世纪第一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工作还没有出现(不是还不存在,而是就着人来讲还没有出现);而在那里(启示录的结尾),基督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且彰显了。

因此,从第六日犯罪之前的亚当到最后进入 神的安息的那个人,有一个本质的距离。圣经将启示我们,这个距离是基督添补的。

然而,我们进入创世纪下一章后,即将发现,亚当在还没有来得及从他无罪的状态向着进入 神的安息进步时,他就不但没有上升,反倒先坠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落在了一个远远低于他原本位置的地步。

从犯罪后的亚当到最后进入 神安息的那个人,因此有了两个(不只是一个)本质的距离。这两个距离,全都是基督添补的。

因此,人的故事,最根本、最终,是在耶稣基督里的救赎的故事。基督是我们所得的一切 “赢利”(即超出的差额)背后的原因 (Christ made all the difference)。而人,即亚当族类的 “生意 (business)” 几乎从一开始,就是从一个深深的负债中起头的。

这一切,都从下面开始,以创世纪 2:4 起头。

这一章引入了人(亚当)和 神之间的关系以及 神给人的份 (portion) 。在这里,“耶和华 神 (Jehovah God)” 的名字第一次出现。不只是“ 神”,即创造万物的主宰,而是耶和华 神,说出 神和人之间的一个特殊关系。“神”是 神自己本位的称号,而耶和华则是祂向着人启示的祂的名字。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创世纪 2:7:

“有灵的活人”在原文里本身并不是一个特殊的表述,可以直译为 “有生命的活物”。英文圣经多有译 “living soul”,但其中与“soul”对应的原文 (nephesh) 并非平常所说的 “魂 (psuchē)”,和希伯来书 4:12 不能并论。 地上其它的动物,也被同样称为 “有生命的活物”。

然而,地上只有人,他的生命是 神在先造了他之后,又特地将 神自己的生命气息直接吹入鼻孔中的,说明耶和华 神与亚当之间关系的特殊。

人被放在伊甸园中。伊甸就是快乐的意思。亚当被安置在伊甸园,让他为园丁,修理和看守。中文圣经中用的“修理”一词,但原文中并没有修修补补的意思,而是指园丁在园中正常的工作。这一切都是在亚当堕落之前。园丁的工作并没有任何劳苦(labor) 的意思。堕落后的人会感到任何的工作(work) 都是劳苦 (labor) 的,甚至会感到越是有建设意义的工作,越是劳苦;只有在满足自己欲望时,才是享受。这就是罪人的心态和现实。

但你看到在 神原来的心意中,不是这样。 神所赋予人要做的工作不仅仅有建设意义,而且是让人快乐的一个要素。伊甸园不是 神自己享受的乐园,好像 神使唤亚当劳苦、为祂看护园子。 伊甸园是亚当自己的乐园。亚当的快乐不仅在于他要享受园中的果实,也在于他要在这园子里快乐工作。这和人犯罪后必须劳苦耕种才换得食物是何等地不同。

善恶树在伊甸园中

耶和华 神说,「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创世纪 2:17。

生命树也在那园子中。但此时,耶和华 神的叮嘱只关乎于善恶树。这是那园中之人面对的一个考验。一个必要的考验。因为在耶和华 神的旨意里,给人预备的并不在只是在乐园享受一时而已。神有更加完全和荣耀的计划。

我们时常由于好奇,会问一些虚构的问题。比如,“要是 神没有放善恶树在园子里会如何?”  又如,“要是亚当没有吃善恶树上果子,又该如何?” 其实这些问题,除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外,并没有实质性含义,因为这些并不在人的现实范畴之内。人从一开始被造,他生命的含义就是在 神给他定规的范畴 (sphere) 里面。这并非是 神由于“小气”而限制人的自由,而是由于 神在精心定义人一步步的疆界、为他安排未来。如果我们跃过创世纪、旧约、甚至新约,进入 神在永远里给人最后的安排来看,我们就知道人是最后被放在基督里的。而基督是无限的,远大于伊甸。你说耶和华 神是否小气呢?

因此,让我们谦卑自己,信赖 神的好心善意,接受我们的疆界范畴,不问在此之外的没有意义问题。但同时,让我们对 神量给的现实认真看待,仔细考量我们每个时候的现实。

伊甸园中,亚当犯罪前的一个现实是这样:一方面是 神把人放在一个乐园中,表明 神的旨意只在祝福、不在降祸。另一方面,那时亚当住在地上,神住在天上。亚当不住在天上, 神也不住在地上。 伊甸有 神的同在 (God’s presence),并没有 神的同住 (God’s abiding)。

在人和 神的关系上,后来要出现多次重大变化,每次变化中,人与 神的关系都与当初在伊甸中的光景不同、也各自不同。

第一次变化,是一次堕落,是人离开伊甸园后,完全迷失,失了乐园,也失了 神的同在。那时 神还出现在地上,但祂只是在等待人、寻找人,并不和人同在。

第二次变化,是救赎第一步的预表,是当耶和华 神把堕落在埃及的以色列民从埃及赎回后,祂马上就来到民中,与他们同住。在这个关系里,人在地上,神也在地上。神与人同住。 (并非 神的 神格被拉下来到了地上,离开了天,而是 神按照祂的慈爱和大怜悯来到地上和祂所爱的人同住。)

第三次变化,乃是救赎第一步的成就,现已经完成,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他的名字叫以马内利(神与人同住)。严格讲第三次和第二次是同一件事的两个不同阶段的彰显。第二次是在旧约里的预表,第三次是在新约里的实际。在这个关系里,人在地上,神也在地上。神与人在地上同住。这是 神特殊的恩典和怜悯。

第四次的变化,是救赎第二步的前奏,正是今天我们还在其中的,耶稣复活升天,后又赐下圣灵,基督的教会在地上出生并行走。这是整个的新约时代,教会的头在天上,身体还在地上。基督在天上,但他藉着圣灵与人(基督的教会)在地上同在。这是被赎的人(亚当)的新位置,这是属灵意义上的伊甸园。亚当被恢复了,但只有属主的人才得了这个福分,才知道。

第五次的变化,还没有发生,是全备救赎的最后完成,基督回来,迎娶他的教会,进入永世里,人在天上,神也在天上。人与 神在天上永远同住。

因此,从伊甸园到天上的永远居所,要发生一次堕落,但要有两次的提升。先是从以色列人的得救开始 (也对应着今天每一个接受救恩的人的得救),那时(对我们而言乃是此时),人的光景相对于伊甸园来讲,一方面已经超越,因为有 神的同住 (不只是 神来访问的同在;神为了救赎祂的子民,是何等地降卑自己!);但另一方面却还不如,因为我们的人住在这个犯罪的世界,并带着一个旧造的身体,在等待最后完全被救赎。但到最后,主回来时,那时我们要全面超越伊甸,不仅脱了这个必死的肉身、离开了这个犯罪的世界,并且与 神在天上永远同住。

这一切都在 神永远的计划和旨意之中,我们应该欢喜,相信 神的智慧和爱,为什么还要问那些表面聪明实际愚笨的虚设问题呢?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神有关善恶树的命令, 即将决定亚当的命运。许多人对此抱不平,问, 神既然知道要发生的事,为何要定规那么严格的惩罚呢?

和前面两个虚构的问题不同,人问的这个问题虽然显得要严重的多,大胆的多,但却属于人的范畴,是一个成立的问题。虽然我们可能由于对神的误解而用一种错误的心态问这个问题, 但问题本身却是成立的。

神的话“吃的日子必定死”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种惩罚。我们对惩罚的理解,一般是一个在犯错的后果之外又追加的。或者说,如果法令者不惩罚的话,事情也就过去了。但这里不是。“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是一个对犯罪后(吃禁果后)必然发生的结果的客观描述,不是一个追加的惩罚。

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就可以分别善恶了。结果他就被放在了有关善恶的律法(律法是圣洁、公义的)之下。他的良知既然已经知道善恶,他的行为就必须为自己能否完全满足善恶律法的绝对要求而负责。而 神说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是 神在客观地说一个必定发生的事实,即亚当绝无可能靠着自己的行为满足律法的要求。因此他必定死。

允许我打个比方。假使有一个地方有极大的凶险。有爱护你的人警告你不要去,”你去的日子必定死“,结果你不听话,非要去,当然就死了。神交给亚当的话其实就是这个意思,但却被罪人误解成这样:有一个地方很好,但神因小气不想让你去,就说 “你去的日子必定死“,意思是威胁,”你去了,等你回来我一定会处死你。”

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误解爱我们的 神的。而我们这样的误解,比起我们对后来道成肉身来到地上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的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误解,还小不知多少倍呢。

第二章结尾时,亚当和夏娃还没有犯罪。善恶早已存在。但他们对此没有任何知晓,并不受恶的影响,不受由于律法而犯罪的诱惑,也对律法没有任何义务和责任。因为当时并没有律法。(“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罗马书 5:13。)唯一要求亚当负责的,就是 神那条简单的命令,不要吃善恶树上的果子。

那条命令严格讲和律法是不一样的。那条命令的单纯性就在于,它和善恶没有关系,而一切的律法都与善恶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换言之,亚当必须服从那个命令,其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是 神的命令,并不是因为该命令从人所理解的善恶的角度来讲是“对”的。

许多人觉得 神不公平,要让亚当服从一个从人的角度来讲没有任何道理和原因的命令。但人如此想是由于不知道这个事实: 亚当在犯罪前的最大资本(或资产,asset),正在于他不需要分辨善恶之道理。人那种不服气的推理,等于是在强辩说: 都是 神的错,给了亚当一个不合理性的命令;如果 神要是给人(我)一个合乎道理的命令,人(我)一定能守得住。

说这样话的人不知道他在要什么。看看亚当的选择和后果,就知道人的结局了。

善恶树的选择,使得亚当进入了一个必定破产的生意之路。靠他自己,他不可能承担由于他的选择所知道的。亚当后来就死了,确凿地验证 神的话是对的。

亚当后来死了。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的他注定要死。他不可能不死。这是律法之下唯一的结局。

但 神在祂的爱子耶稣基督里却准备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结局。这是救恩,是福音,在创世纪时,甚至在创造天地之前,神就已经预备好了。

夏娃

这一章里,除了伊甸园背景和善恶树的命令,夏娃出现了。「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这是人的故事的另一半。这也同时是预表在基督里的救恩的另一半。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创世纪 2:23。

那人(第一个亚当)后来失败了、死了;但基督(末后的亚当)后来得胜了,复活了。末后的亚当取代了,或者更准确说成全了,第一个亚当。那女人(夏娃)也失败了、死了; 但被救赎的教会得胜了。教会取代了,或者更准确说成全了,夏娃。

人的历史,就这样开始了。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创世纪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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