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和基督,疑恨的丈夫和爱的丈夫

民数记第5章中耶和华晓谕摩西有关丈夫和妻子的关系,读经的人自然会联想到基督和教会的关系。这在大的轮廓上的确是对的,也是我们必须看到的,因为在旧约中的律法绝不是简单的仅仅是为了当时有效管理以色列社会所颁布的。天然的人总是喜欢实用主义,这本身并不是问题,但是人的实用主义总是自我中心,并且目光短浅,只看到地上的事,看不见天上的事。而 神在旧约总是藉着律法说出比当时地上的事更重大的事。

但我们在读民数记第5章这样的章节时,不能忽视一个有关新旧约关系的重要原则。

旧约中的丈夫代表着律法,只是影儿,基督才是律法的成全,是真正的丈夫。因此虽然律法的确在本质上是在乎于基督,但我们不能机械地把基督放在旧约律法的位置上,做出我们自以为合乎逻辑的推理。如果我们看不见这一点,就会在把民数记第5章中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和新约基督和教会之间关系做对比的时候,发现在根基上不通。比如民数记第5章中那心里存了疑恨之心的丈夫,对自己的妻子怀疑,就按照耶和华的吩咐对妻子提出极其苛刻的要求。我们就会疑问,基督岂是如此?

律法是训蒙的老师。律法的一切要求都是合法的,也是圣洁的。我们真正明白律法,是当我们通过律法看到人在生命里实际所欠的所残缺的,对神的干犯,对基督的不忠诚,是一个何等样可怕羞耻的光景。这就是律法训蒙的作用。

我们读旧约,如果觉得那是旧约,与我们无关,当时的 神的确很苛刻,但是幸好 神现在态度变了,那我们就误解了 神在旧约中藉着律法所启示的真理。

但同时,我们读旧约,如果错以为 神的意思就是要用律法鞭策我们,严厉要求我们今天必须做得更好,那我们就错过了神的本意,违背了新约尤其是罗马书所启示的真理。

我们欠神的债,欠基督的债,这是事实。然而今天圣灵在我们中间,并不是来替基督讨债催债的。圣灵是来成全我们的。这是在基督里的恩典。

然而,对于恩典,肉体的本性往往以两种完全相反的光景表现出来:

一种是执迷不悟、卑贱的犯罪心态,心中偷偷盘算,让恩典成为可以犯罪的自由;

另一种相反的状态,则是在律法中找到可以让人骄傲的理由,觉的人可以凭着自己肉体的努力,就可以满足律法,做到圣洁,即使做不到完全,也至少比许多他人做的好。

从上面这两种错误的出发点读旧约,一定会产生许多误解。第一种情况导致我们抵触甚至鄙视旧约中的律法,第二种情况则让我们离开恩典,在肉体的骄傲中陷入律法的捆绑。

第一种情况是哥林多人的光景,第二种则是加拉太人的光景。

我们读旧约所得的领会,是否符合 神的意思,有一个很简单的检验方法:就是我们回到新约里检验,如果我们读旧约的领会和新约启示的最基本的属灵真理和原则相矛盾或不能调和,那么我们的领会一定是错的 。相反,如果我们对旧约的领会使得我们更深明白新约,就是对的。当然这不是一个可以机械遵从的公式,而是全靠圣灵启示。神的话有和谐自洽的内证。有的时候我们对新约的理解本身可能也是不准确的,因此不能由此为依据检验我们对旧约的理解。但对于一些最基本的属灵真理和原则,我们需要有明确无疑的领会,因此不应该发生这种情况。

回到民数记第5章那里所说的那疑恨的丈夫。律法的一切要求都是合理的,并且是圣洁的。我的心今天既然已经许配给基督,如果基督仅仅是施行其合法权利的话,我若对他有任何的不忠(拜了任何的偶像,明显的或是不明显的),他都有权力使用那导致咒诅的苦水来检验我的心。如果我不承认我的罪,我的结局就只能是生命受损(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不能生育,5:21)。

但是感谢主,基督不是律法。基督成全律法,但是他的恩典高于律法。律法只会提出苛刻而合法的要求,却因着肉体的软弱不能成就 神的心意(罗马书8:3)。但基督却以他赎罪的祭(牺牲)和复活的大能,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身上,因为我今天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不再顺从肉体,而是在恩典之下只顺从圣灵(罗马书8:4)。我若为罪恶所胜,总可以使用宝血得以赦免(约翰一书1:9)。我若忠心,但却受到良心(里面的律法)的怀疑和谴责,可以取用那加了帐幕地上的尘土(基督的死和十字架)并盛在瓦器里的圣水(神的话)即可还我清白的良心,且能生养(民数记5:28)。

律法是一位严厉正确但无法成全妻子的丈夫。这样一位丈夫的妻子有祸了。

基督是一位圣洁并且有无限的爱和满满的恩典,又有足够能力成全妻子的丈夫,这样一位丈夫的妻子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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