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气,肉体和情欲

在新约圣经中,有关我们的旧人,有三个不同的词, 血气,肉体,情欲。 因为这三个词都是有关旧人的,而旧人都是犯罪堕落之后的人,所以,无论是血气,肉体还是情欲,我们首先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它们都是旧生命,是属灵新生命的反面。只要清楚这一点,基本上就不会有太大的误解。

但是,在上面这个基本的理解基础上,如果能够更进一步明白下面几个点,对我们认识 神的话还是有帮助:

1: 圣经原文

在新约圣经原文(希腊文)中,有三个不同的词,ψυχικός (psuchikos), σάρξ (sarx), ἐπιθυμία (epithumia)。这三个词并不是同义词,而是说到旧人的三个不同层面或者属性。英文中,这三个词的翻译分别是 natural,flesh,lust,而相应的中文则应该分别是 “血气”(直译:”“自然的” 或“天然的”),“肉体” 和 “情欲”。

但是在中文圣经的翻译里边,更多是按照上下文语境翻译,而不是按照原文直译的。因此,血气,肉体,情欲, 这三个词并不是和上面三个原文词各自对应,而是常有交换使用。

第一个词 ψυχικός (psuchikos) 一般被翻成 “血气”,或 “属血气的”,没有直译为 “自然的” 或 “天然的” (natural) 。

第二个词 σάρξ (sarx) 许多地方也被翻成 “血气”,但是在更多的地方则是翻成 “肉体”,也有些地方被翻成 “情欲”,和另外两个词有交叉。

第三个词,ἐπιθυμία (epithumia) 却一般都被翻成 “情欲”。

因此,这方面在读中文圣经时不要落到字眼里面,而要注重灵意。

2: 自然人和属肉体的人

这两者虽然在旧人身上是属于同一个人,但却是指着不同的层面说的。

圣经原文中,“属血气的人” 或 “自然人” (psuchikos, natural man)” 更准确的话实际上是 “属魂的” (soulish man) 人。

属魂的,无疑是未得救的生命,但是在这里 神的话所强调的并不是人犯罪的这一面,而是指他原本的生命,与新生命形成反差;新生命是属天的生命,是从上面生的,从圣灵生的,是属灵的生命。旧生命则不是,而是从亚当那里来的。

在此意义上说,亚当即使在犯罪之前,也并不是一个属灵和属天的生命,而是一个属魂的生命(“[亚当]就成了活着的魂” 创世纪 2:07,原文直译)。虽然我们常说亚当在犯罪之前他的灵是活着的,但那只是指着他里边与 神原本有交通的一个基本属性或官能。这个官能虽然在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并不等同于新约所说的那个从上面来从圣灵生的属灵生命,即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在基督徒中有一种误解,以为我们在基督里蒙拯救就是仅仅罪得赦免,回到亚当未犯罪之前的状态, 即所谓的 “天真” (innocent) 状态。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在末后的亚当(基督)里重生的新生命是高于犯罪前的亚当的,是属基督的,将来要进入永远得荣耀。

因为这个缘故,人天然性格里边许多看上去很好的,常常会给我们造成错觉,好像是与属灵的生命很像,甚至无法区分。但其实在 神眼里这是两种不同的生命。 T. Austin Sparks (史百克) 弟兄曾经说,不能区分属魂的生命和属灵的生命,是造成基督徒对 神的旨意认识不清和灵里的生命不清晰不强盛的重要原因。见 “属魂的(The Soulish)”。

而同时,有的时候,当我们对上面这个问题有一点认识的时候,我们又会对属魂的生命和败坏的肉体不加区分。虽然这个区分并没有上面那个区分那么重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意义的。这可以回到旧约,比如创世纪36章,来看。神的话用以东人代表自然的属魂的生命,而用亚玛力人代表败坏的肉体。以东人和亚玛力人两种很不同人,与 神的选民以色列的关系也很不同。见 “创世纪第三十六章读经笔记”。

就基督徒的实际生活层面来讲,不认识亚玛力人会有生命危险,不认识以东人则会有许多的软弱和难处。

3: 罪身和罪

我们的旧生命虽然被罪玷污而堕落,但是属魂的、血气、肉体或者情欲( 我们的旧生命的属性),都不是罪本身。我们的确有一个罪身,但是这罪身却不是罪的本身。罪是从魔鬼撒旦那里来的,进到我们生命里边来害我们、杀我们的,但罪一旦进来就和我们的人无法分开。罪和肉身无法分开,这种可悲的状态,是亚当子孙的不幸特点,并不是 神创造的缺陷。要知道主耶稣自己也取了血肉之躯(希伯来书2:14),但他却没有犯罪,而是主动背负了亚当子孙所有的罪。这个问题也许对今天的基督徒来讲并非很关键,但是在早期教会中,曾经有过与此相关的异端,把血肉之体全都在本质上当作罪的本身,影响了圣徒的真信心。

罪和肉身在罪人身上无法分开,也是罪的可怕和罪人的悲剧。罪人的悲剧不仅在于他犯罪,也在于他总是错以为罪对他有好处,符合他自己的利益,即犯罪是发自他内心的需求。

与此相反,新生命的一个标记就是开始意识到罪的 “异己”。新生命切身明白,罪不好,是恶的,就像一个健康的身体明白疾病不好是恶的一样,而不是一种敷衍的 “道德正确” 的说法。

正如人的罪虽然是人自己犯的,但罪本身却是从撒旦那里来的,同样,我们的义虽然是在我们身上发生果效,但其根源却是从耶稣基督那里来的。

这些道理也许显得非常抽象,但却是极为重要的。这是我们为什么必须读罗马书的原因。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罗马书 6:6-7。注意这里”罪身”和 “罪” 的区别。罪身是受害者,而罪却是从仇敌那里来害我们的。做这个区分的目的不是让我们去同情这个受害的罪身 (因为他已经完全无救),而是为了明白罪的实质。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罗马书 7:17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罗马书 7:20:

4: 肉体和身体

神的话对 “肉体” (sarx) 和 “身体” (soma) 是有明确区分的。“身体” (soma, body) 是一个中性的词,就是我们这个物质的身体。相比之下,“肉体” (sarx) 这个词,虽然在没有语境的原文之中本来也是一个中性词,指着我们的血肉之体,但是在圣经中如果用到罪人身上,却并非指一个单独不同的物理实体 (physical entity), 而是指着罪身(犯罪后的身体 )由于罪的结果而与罪不可分割的属性。由于这个属性,肉体是全然落在罪中的,并没有复兴的指望,神也没有意思和计划来恢复或拯救人肉体。“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罗马书7:18)。

但相反,那原本必死的 “身体” 却因着耶稣基督的恩典,有重新活过来的指望。“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罗马书 8:11)。 这里所指的,不仅是将来我们的身体得赎,换上新的身体而言,也是指今天我们的身体,这原本无望,在义上无用的身体,却蒙了恩典,成为 神手中有用的器皿。“将肢体作为义的器具献给 神”(罗马书 6:13)。不仅是有用的义的器具,并且竟然可以成为圣洁的活祭献上,被 神悦纳。 “所以弟兄们,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罗马书 12:1。这是恩典,是救恩,不是规条和要求。(详见 罗马书第六章读经笔记。)

5: 情欲,肉体的意志

约翰福音1:13提到 “肉体的意志” (flesh’s will),中文翻译为 “情欲”,和其他许多经节中的 “情欲” (lust) 用了同一个词。表面看这好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灵意上看,这个翻译其实是很符合原意的。常常,“情欲” 这个词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就是那种明显的犯罪的激情、欲望,是肉体一种特殊露骨的表现。但实际上 “肉体的意志” (flesh’s will) 就是情欲。无论人自己感觉如何高尚、体面, 但如果是人肉体的意志,就是情欲,在本质上是与灵相争的。

肉体的意志,即使不明显以犯罪的激情和欲望呈现,也是与圣灵为敌的。如果我们仅仅拿明显的道德观念来检查,我们很容易被肉体的意志欺骗。唯有跟随圣灵,跟随恩膏的带领才可分辨和分别。“这恩膏是真的” (约翰一书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