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五章读经笔记 Romans 5 study notes
罗马书目录 上一章 下一章
救恩的果效
在前面,使徒已经阐明了救恩的重大原则,现在要来到救恩背后能力的根源,以及其实际果效,尤其是在人当前的生命状态和人“魂”的感觉和体验上的果效。
真理,即救恩的真理,并非一些抽象的道理。 人在信心中接受真理后,必定要在圣灵的大能中发生实际效应。
第一个效应就是平安,或更直接就是和平(peace)。与神和好的平安。“我们即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5:1)。称义是人在生命本质上的司法位置,而与神相和却是人生命里可以感觉到的一个状态。然而这个状态的根基却不是我们的感觉,而仍然是在主耶稣基督里的信心。
这相和不是靠人的努力挣来的(那样的话会由于人的变化而改变),而是 神的恩典,这恩典是 神对我们的喜爱(favor),不是由于我们的可爱,而是在基督里的恩典,并且这恩典并非 神仅仅由于怜悯而勉强所做的妥协,而是 神在耶稣基督里荣耀的作为 (5:2)。
恩典是 神的荣耀!神越显出祂的恩典,就越显出祂的荣耀。但这一切不是没有原则没有根基的宽容,而是在耶稣基督里面发生的,因为这让罪人称义,让死人复活的,不仅仅是一个主观的态度,而是这全宇宙最大的能力,荣耀的能力。
工作已经完成。相信的人在其中都有一份。我们所信的,是一位 神,祂在大能中介入了这个原本让死亡掌权的地和其上的生命,先让一位(耶稣基督)来背负一切引起死亡的罪过,又让这位从死里复活。
正是复活的这位(也只能是复活的这位),可以在 神面前,仇敌面前,和万物面前做永远的见证(eternal testimony),证明所发生的,证明是他亲自背负罪到了死那里,把罪按照纯洁律法的完全要求结束在那里,断送(put away)在那里,并且见证是 神自己接受了这个结果,完全满意,才让他胜过死亡,从死里复活。
这中间没有丝毫作假和谎言,没有一点的投机和取巧,没有一厘的折扣和拖欠。从今天直到永世将都要宣告,这位(耶稣基督)所做的见证是真的,不仅被父神接受,被天使接受,也被相信的人接受。被父神接受,这从来都不是问题;被天使接受,要在那一天时间到的时候都显明;也被相信的人接受,这在今天,即福音时代,却是个问题,是人所面临的选择,但到了那一天,时间到的时候,也尽都显明。
今天我凭信心站立在这恩典之中,到那一天,在我和 神之间,我的罪不再是个问题,因为罪的果效全都被基督的死抵消了,他的复活把这个好消息直接带到了父神那里,因此 神没有任何可以定罪我的理由,因为我被放在了耶稣基督里面。
或许有人会说,这已经是我们所能有的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已经有了着落。但是不,还有。还要加上经历,尤其是经历患难。时常我们感到得到救恩之后却还要在地上经历,是美中不足。但这是 神救恩工作的一部分。
在地上实际的经历
我们在地上的确是在历经患难,但我们在患难中也欢欢喜喜 (5:3),因为患难历练人心。世人从功利或成功哲学的角度也同意人心需要被历练,但基督徒的眼光却完全不同。患难使我们的心与这世界隔开来 (detached),不再紧密相连,从而炼净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不再让那些今生的事填满以至于让我们里面的盼望黯淡,并由此让我们在凡事上都转向 神,因为到最后我们知道,凡事都是在 神的掌管之下,祂是信实的,为我们安排一切。
在地上的日子里,我们学会看清这个事实:周边的一切都在变化,即将过去,这地只不过是一个暂时操练的场地,并非是合适新生命的环境范围(sphere),更不是永远居所。由此,我们的盼望被建立在基督已完成的工作之上,变得更加清晰,从属地之人的混杂环境中挣脱出来。我们对那眼不能见的和永远的,看的更加清楚,我们的魂与那摆在前面的更完全连接。
人在地上的经历,对属血气的原本是沮丧和气馁,但在我们身上却做出盼望来(works hope),因为凡遭遇的,我们有一把万能的钥匙可以解得开。 是神亲自给了我们这个盼望(这盼望在经历中变得更加清晰),并且圣灵来把祂的 爱充满我们的心,这圣灵就是爱的 神住在我们里面 (5:5)。
然而,虽然是在说我们的经历,圣灵还是仔细地回到 神自己,再一次更深入地告诉我们这一切福气的来由和保障。因为这一切开始于这个事实:在我们还是罪人时(只是个罪人,除了是个罪人别的什么都没有),基督按所定的日期为我们死了。这是基督在我们之外的工作,是在我们的感觉、经历之外所作的,因此我们可以在基督里靠得住这个结论,而不是依靠我们里面的任何东西。今天的确是有爱在我们里面,但这爱是 神的爱,给我们的时候并非是因为我们好而给的奖赏,相反是在我们还是罪人时,在恩典中给的恩赐。
罪的原则、死的原则;恩典的原则、生命的原则
在这里,使徒用了一个很奇特的方法说明我们在基督里救恩的可靠。
首先,基督为罪人死了,这件事我们感到不可思议,是对的感觉; 要是感到理所当然,就错了。正是这件事的不可置信,说出背后的真相及其价值,即 神爱我们!是因为爱才发生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好事(5:6-8)。并且基督是在所定的日期为我们死的。所定的时期是什么日期呢?就是 神已经通过律法充分证明人是完全无力的、在自己里面是没希望的时候。
其次,恩典的价值和能力是没有局限没有保留的。当我们还是罪人时(即我们最“低能”、最匮乏时),靠他的血我们况且能被提升而称义;现在既然已经成了义人(即我们的位置和“势能”已经有本质性的提高后),靠着主耶稣我们岂不是更加要得 神的拯救吗?(5:9-10。使徒在这里所说的,实在是一个极简单但又重要的道理,人人都该明白的道理,但我们却常常错过,不能让其完全落实在我们心里。
这 “更加的拯救” 体现在哪里呢?我们将不仅与神和好,我们更要以 神为乐 (5:11)。这里不是对同一件事的不同修饰。考虑到我们原本在罪中与 神的关系,现在与神和好,这本身已经是一种何等样的状态;但以 神为乐,又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境界。与 神和好,是得救的一个基本状态;但以 神为乐,却是魂的得救。
何以如此?使徒怕人还有误解,就展开了一个奇特的对比,好让我们明白 神的心意,不再对祂疑心。使徒说,神对这个宇宙和人的命运施行的是一个“从根到枝” 的传播原则。这是一个 “树” 的原则,是生命的原则,但也是死亡的原则。
当初罪是从一人(即亚当)入了世界;罪进来后,就带来了死。并且死临到所有人身上,不是因为不管人犯不犯罪都硬算为罪人,而是因为人人都实际上犯了罪。这罪是从根(亚当,人类即亚当子孙的根)上进来的,它一旦进来就有能力传播到所有枝子,因为亚当子孙是和亚当在生命里相连的。在肉身里,没有例外。今天有些娱乐的科幻幻想什么超人类。我们要知道在肉身里不会有超人类,只有亚当的子孙。而亚当的子孙是注定要被罪胜过,这是他们生命的属性所决定的。
罪即如此有效,有力,是撒旦的荣耀吗?不是。原来死的原则只是生命原则的影子,是生命这个“正原则”所相对的“负原则”。并且生命的原则虽然在外表和形状上和死的原则似乎平行,但实际上却更加有效有能力。因为 “过犯不如恩典”。 死的原则是以人的过犯为动因的,但生命的原则却是以 神的恩典为动因的。如果一人(首先的亚当)的过犯就能导致众人死,那另一人(主耶稣,末后的亚当)的恩典要导致众人蒙恩,将是加倍如此!(5:15)。
同时, 对犯罪的定罪,虽是 神的权利,但这定罪的权利,还比不上赦罪的恩典。如果因一人犯罪而定罪,那么因众人都犯罪而都定罪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定罪是一个原则的问题,一个罪人被定罪,众罪人都该被定罪;然而恩典的工作是还债,还了一个人的债,并不一定能还众人的债,除非恩典浩大。换言之,恩典所解决的问题,不仅是在单个过犯上显明因信称义恩典的原则,同时还要在许多过犯上显明恩典的浩大和丰盛 (5:16)。因此我们得救,不仅在原则上属于恩典,在程度和度量上也落在恩典之中。
死做了王,靠的是罪的权势,通过一人的过犯进入 – 这是死的原则; 但蒙恩的人要在生命里作王 (或“蒙恩之人里面的新生命作王”),靠的是恩典的力量,通过一人的义行被带入 – 这是生命的原则,并且更加有力,因为 神的恩典大过人的罪 (5:17)。
罪作王不单是为了作王而夸口,而是为了叫人死 (死是罪最大的夸口),这是死的原则;但恩典作王也不但是为了作王而显现能力,而是为了人得到永生,即 神自己的生命 (永生是恩典能力最大的显现),这是生命的原则(5:21)。 这一节在思路上是接着前面 5:17 节的,但其中间加了一段重要的括号内的总结性说明(5:18-20):
众人被定罪,的确是因一次的过犯。在你抱怨不公平之前,想想另一个平行的更大的 “不公平”,即众人成为义而得生命,也是因为一次的义行,因一人的顺从。 这原则是关乎亚当与基督的作为所产生的效果,不是关乎每个具体个人的行为。相对照,律法是关乎个人行为的。因此,救恩原则的高度在人的具体行为和律法之上。
既然如此,那么律法的功用是什么呢?不是为了在恩典之外让人称义,乃是为了把过犯多多显出来 (不是为了放大罪性的本身,而是把过犯多多显出来), 因为罪被更多显出来,恩典也就更加显出来了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