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第十七章读经笔记 Genesis 17 study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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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呼召

这一章里,神把亚伯兰提到另一个高度 (a higher ground),继续立约。这一章和第十五章所立的约之间的关系,很重要,需要在罗马书第四章的光照下理解,否则会有些不清楚,甚至误解。

“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 罗马书 4:9-14。

在创世纪第十五章里,神与亚伯兰的立约并没有对亚伯兰有任何的要求,但是在这一章里,神继续立约,却对亚伯兰和全家很重大的要求,即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中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

神与人立约,如果对人有一个要求,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罗马书第四章中,我们看到 神对亚伯拉罕的这个要求并非是 神给他的应许的先决条件。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必得承受世界,是由于亚伯拉罕和后裔在神那里称义(算为公义之人);如何称义的呢?是靠着信 (faith),不是靠着律法,包括所受的割礼。

但 神为什么还要求亚伯拉罕和全家受割礼呢?这是因为在这一章里,神把亚伯拉罕提到了另一个高度,和他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关系。神对亚伯兰不再是对外人那样,而是当成属自己的,并且是专属自己的,别无他属的。这里不是称义,而是成圣,圣别,即神圣的分别。

设想一个陌生人,由于需要而有求于一个高贵的人。如果他们之间本没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对这个陌生人来讲,他能得到的最好、最合算的交易就是那贵人把他所需要的白白给他,并对他没有任何的要求,然后他就可以快快离开,去奔自己前程,免得麻烦再生事。如果贵人在给他所求的东西之前,反复打量他,告诉他说,你这样子有些寒酸,不体面,请你收拾整齐,会如何呢?想必那人正在心里打自己的算盘,听了一定有些紧张,甚至不愉快,觉得为了拿到他需要的东西,现在受了胁迫。如果此人还算谦卑,可能就告诉自己说,收拾就收拾一下吧,又不会要命,这都是为了要得到所需要的帮助啊。但也有人会因此生气,就什么都不要离开了。

上面说的陌生人的心态,就是许多人对福音的态度。甚至许多信了主接受了福音的基督徒,也会有那样一种的心态。

但是在耶和华眼里,亚伯拉罕已经不是那个在他面前讨利益的陌生人了。他在 神眼里宝贵无比!他和他的家是耶和华在地上特殊宝贵的,是 神在地上唯一的家,是一种唯一的关系。亚伯拉罕属祂,而耶和华也把祂的自己赐给了亚伯拉罕。这个关系必定要改变亚伯拉罕的生命,不是作为得应许的条件,乃是一个生命关系的条件同时也是结果。圣洁、全能的神,人不可能来亲近祂却不改变生命。

这就如前面讲的那个陌生人和贵人的故事,如果那陌生人不是行路而过,而是住下来,成了那贵人最亲密的朋友,成天形影不离,他的行为举止、起居饮食岂能不改变?他从此从一个自私的小人也成为如贵人一样,他又岂能抱怨他的变化呢?况且人间的友情、高贵岂能与圣洁、全能的神相比!

全能神的名

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 (El Shadday 以利沙代)。你当在我面前做完全人。”

这是 神第一次对人启示祂的名字。耶和华告诉亚伯拉罕说,“我全能的神”,这便是亚伯兰要成为完全人的原因,足够的原因。不再需要别的原因。不是 “我要给你这个,所以你要做完全人”。这一次,神说的,不是祂要给亚伯兰给什么,做什么,不是 “我是你的盾牌”,”我是你的极大赏赐”,而是 “我是全能的神”。 即神就是祂的自己。神是,于是一切都不同。

这是 神的自己,祂的神性,祂的名,是 神自有的、自主的称号。 亚伯拉罕照着这个名被召,并且要照着这个名来行走。原文中“在我面前做完全人”直译的话就是 “在我面前行走,成为完全”,其中 “行走”一词和以诺与 神同行中的行走是同一个词。

神是全能的神,所以蒙召的人要成为完全人。无需任何别的原因,也没有任何别的原因能够使人成为完全人。

于是亚伯兰就俯伏在地。

这是亚伯拉罕在九十九岁时发生的事情。

立约的扩展

在那天,神把与亚伯兰立的约进一步展开、加深详述。第一,祂要让亚伯拉罕做多国的父,并就此把他的名字从原来的亚伯兰改成了亚伯拉罕,意思是多国的父。第二,祂要让所立的约成为永远的约,要作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永远的 神。第三,神把亚伯拉罕当时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永远为业。

从亚伯兰二十三年前在吾珥听到 神的呼召,到此时,神终于在地上建立了一个信心之人,成为祂伟大的救赎计划的一个必要条件。神要开始从这个人身上起,建立一个家、一个民、一个国。

割礼

所立的约是没有条件的。但是一个生命的原则在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身上生效。他们所有男人都要行割礼。割礼不是立约的交换条件,而是他们因信称义的印证,一个戳记(罗马书 4:11)。

割礼是一个记号,是人肉体被致死的记号。肉体的死,是人进入与 神之间的一个新生命关系的前提。立约的人身上,都永远带着这个 “占先排除” (peremptory) 的记号,让人的肉体死在先,但随后带来属灵生命的关系。在旧约的犹太人的肉身上,都带着这个记号;在新约时代每一个得蒙救赎的人的心上,也带着同样的记号。这不是一个得救的交换前提,而是一个在生命里得以亲近 神的条件同时也是结果。

从撒拉得子

同时,这次 神清楚的赐福给撒拉,并把她名字从原来的撒莱改为撒拉,要使亚伯拉罕从撒拉得一个儿子。她要成为多国之母。这个应许本身也是“占先排除  (peremptory)”的,因为要得的儿子一定是从撒拉生的,而撒拉的身子,就着生育来讲,已经完全死了 (as good as dead)。

撒拉已经九十岁了。但这正是撒拉要得应许之子的必要条件。与割礼一样,撒拉的年龄表明肉体已经死了。从肉体得生的门已经关闭了。于是亚伯拉罕和撒拉以及整个世界才知道要生的儿子不是靠肉体生的,而是靠应许生的。

有人说 神故意等这么长时间,是为了考验亚伯拉罕和撒拉的耐心;如果他们夫妇当初耐心的功课学的更好一点的话,也许 神就不会等这么久,事情也就不会像这么难了。但这是一个误解。神并不是由于亚伯拉罕和撒拉的信心缺乏才不得已才等了这么久。神必须等这么久,好让“应许的儿子出生是单单靠着应许而不是靠着肉体”这件事毫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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