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士师记十八章这里,看见以色列属灵的败坏进一步恶化深化。他们从认识并敬拜真 神开始,离开,先拜别的偶像,拜别的神,然后又回过来,把耶和华本身所赐的敬拜 (祭司体系) 也偶像化。这比直接拜别神的偶像还要败坏。
这是但支派所做的事。在圣经启示录里边,最后以色列十二支派中,但支派被除名,与但支派的这种极端堕落有关。
我们所认识的 神是真神,是灵,祂要我们的敬拜在灵里也在真理里。离开了灵和真理,即使是打着耶和华的名义,神不仅不认,而且在眼中视为极大的败坏和污秽。
[……]
在士师记十八章这里,看见以色列属灵的败坏进一步恶化深化。他们从认识并敬拜真 神开始,离开,先拜别的偶像,拜别的神,然后又回过来,把耶和华本身所赐的敬拜 (祭司体系) 也偶像化。这比直接拜别神的偶像还要败坏。
这是但支派所做的事。在圣经启示录里边,最后以色列十二支派中,但支派被除名,与但支派的这种极端堕落有关。
我们所认识的 神是真神,是灵,祂要我们的敬拜在灵里也在真理里。离开了灵和真理,即使是打着耶和华的名义,神不仅不认,而且在眼中视为极大的败坏和污秽。
[……]
马太福音25章。这里有三个比喻关于天国和主耶稣最后回来。要注意到这三个比喻分别是讲给童女、仆人和万民的。这里边没有提到教会整体(新郎的新妇),而是:
(1)个人的生命状态 (童女)
(2)责任和忠心 (仆人)
(3)向着福音的良知 (万民)。
这是从不同的侧面以及不同的层次来讲的,但是每一个都和我们每个人有关。一个人可以既有童女的份,也有仆人的份,也有万民的份。
童女,和其他比喻里边所说的新郎的朋友(约翰福音3:29;路加福音5:34),都属于同一个层面,虽然意义略微不同。童女是站在新娘这边等待新郎的,而[……]
参孙是士师记里所记载的以色列最后一个士师 (他之后祭司以利和先知撒母耳也曾承担士师职责, 但他们不在士师记里)。
士师们既不是君王,也不是先知,他们只是 神怜悯和大能的器皿。神的大能在他们身上的彰显只是有限的局部的,因为他们不认识 神,不认识 神的性情,也不认识 神的荣耀。
参孙并且是拿细耳人的代表,而拿细耳人是 神在祭司体系之外单独为自己所留的人,他们是全然归与耶和华的,是 神与那个时代的以色列人尚能维持关系的最后纽带。在 神所亲自设立的祭司体系全然败坏的时候,神还能在拿细耳人身上找到信实和信任,以及工作的器皿。
在参孙身上,他和 神之间的关系又具体[……]
「保罗和西拉经过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来到帖撒罗尼迦,在那里有犹太人的会堂。 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著圣经与他们辩论, 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使徒行传 17:1-3 。
「保罗在雅典等候他们的时候,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著急;於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敬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还有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与他争论。有的说:“这胡言乱语的要说什麽?”有的说:“他似乎是传说外邦鬼神的。” 这话是因保罗传讲耶稣与复活的道。」使徒行传 17:16-18。
使徒行传中,保罗向犹太人传福[……]
常听到弟兄姊妹引用 “There is no good in me (在我里边,没有良善)“ 。
但这是对罗马书 7:18节的一种不完全的引用。在那里保罗说,”in me, that is, in my flesh, good does not dwell(在我的肉体里边没有良善)“。
基督徒要防止几种不同版本的悲剧:
一种是肉体出头,总以为在自己天然肉体里边能找着一点好的 (something good),可以在救恩和荣耀里有所贡献,结果肉体占先,生命无路。
另一种则是超属灵,实际是假属灵,对弟兄姊妹全部否定,忘了或不顾弟兄姊妹(包括自己)里边有一个新的生命,并非全是[……]
基甸是在士师时代一个很重要的士师。他的重要还不仅仅是因为他拯救以色列的作为,更在于士师记里所记载的士师中,基甸是第一个被圣经详细记载了他和 神之间的个人互动。神借着这个互动表明了基甸作为一个神所拣选的士师在耶和华面前的信心。
在士师记第8章27节以前,读经会感觉到基甸几乎是一个完全人。但8章27节那里,基甸得胜以后用大量金子造了一个以弗得,后来以色列人拜那以弗得行邪淫,就成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网罗。
何等可悲。基甸做这事,如此的迅速,毫不犹豫,显得理所当然,顺其自然。你要是注意基遍造以弗得的前因,就更觉得他不仅可悲,而且可惜,因为他是在以色列人准备立他为王,他谦卑拒绝这[……]
按照小组读经计划,碰巧把士师记和马太福音合在一起读,形成一个有意思的对照。
士师记是 “年轻“ 的以色列,在应许之地,早年的历史。约书亚之后,以色列人的软弱和失败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的话,就是:拜偶像。这是约书亚临走之前反复叮嘱,用最严厉的话警告他们不要做的事,他们还是落在了那个罪恶里边。
不要以为拜偶像是一种思维方式或者文化习惯。拜偶像是一种 “病“。人如果没有对真 神的起码良知,心中就被偶像霸占,其实是自然而然的事,是由不得人的事。
对真 神的良知是抵抗偶像病的唯一有效的免疫力。
到了马太福音,这里是“年老“的以色列。在他们过去的历史里[……]
英文中有一个词 conscience,中文的对应词是 “良知” 或 “良心”。如果你要是查一般字典的话,中英文里这两个词其世俗概念的定义基本上是一致的。
但是一个读经的人,对神的话比较熟悉的人,会意识到中文里边 “良心” 这个概念和 神的话里边的概念是有所区别的。而英文则由于受到圣经的影响,其含义就比较接近圣经原来的意思。
世俗的 “良心” 是基于社会道德的一个概念,而圣经里边 神的话提到良心或良知,则是一个更深的概念,不仅是指人对着人,更根基性的讲是指被造的人对造他的 神的一个正常的知觉。
“良知” 是一种知觉,最根本是人对 神的良好知觉,并不是人对人的良好知觉。可惜我们中[……]
If you are holding something to yourself, not necessarily something that’s bad, but could be something that feels good, an honor, a treasure, a right, not only legitimate but even a blessed right, will you willingly lay it down and give it up if the Lord asks you to do just that?
You will if, and[……]
最近读到一篇文章,题目为 “海外中国人无法融入主流社会的根本原因”。文中列举许多西方文化的优点,尤其是价值观的优势,包括婚姻观、子女观、财富观、人际观等,以及中国文化的一些缺点,讲的都很有道理。
但即使这样一篇不错的文章,其角度也都只是一个从中国人好奇的眼光看外国人,甚至带一点 “崇洋媚外” 的味道。也许这样讲太苛刻了,因为文章像是从严肃的眼光说价值观。但事实是,类似这种文章的观察仍然是肤浅的。
价值观,以及民主、平等、自由的理念,都是非常美好的果实,但不是树干,更不是树根。
人所在的最根本最基础的位置,并不是一般所说的 “价值观“,而是对真理纯正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