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间、地狱、火湖; 乐园、天堂、永生

阴间、地狱、火湖; 乐园、天堂、永生,都是基督徒所熟知的名词,然而却常常被误解。

阴间、地狱、火湖

在普遍的概念中,阴间(hades)、地狱(hell)、火湖(lake of fire)似乎是同义词,即同一件事的不同说法。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背景的人都是如此。这实在并不能怪读经的人,因为圣经的翻译,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本身对这些概念就没有准确的区分。这是语言和文化所引起的混淆,实在是一个不幸。

但是在圣经原文中却是有区分的。更重要的是,从圣经的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的区分不仅仅是文字上的,而且是实质性的。

比如,主耶稣在路加福音 16:23那里说到那位死后受苦的财主, “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 中文圣经翻译为 “阴间”,但许多的英文版本翻译为 “hell” (地狱)。单从字面讲的话,中文翻译更加准确。但问题是,因为在路加福音里这个特定的上下文里边,财主所该去的地方似乎应该是地狱,所以大部分读中文圣经的人就因此错误地把 “阴间” 和 “地狱” 画了等号。而同时,英文背景的人又错误的把 hell (地狱) 和 lake of fire (火湖) 完全当做一回事。

但实际上,阴间 (hades) 和地狱 (hell)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地狱 (hell) 和火湖 ( lake of fire) 也不同。

阴间是一个相对比较广义和中性的词,是指着死亡的地盘或权势。死亡的确不是好事,但是在圣经中提到阴间,强调的是死亡暂时的权势,并不强调死后所受的惩罚。由于这个原因,在旧约中,如果看见有经文说到人死后要去阴间,不要误以为神的意思一定是那人要去那里受惩罚。在旧约的范畴里,无论是恶人还是义人,死后都要去阴间。然而他们在阴间里所去的具体地方和所遇到的处境却是不同的。

这就是主耶稣在路加福音 16:23那里说到那位死后在阴间受苦的财主和在亚伯拉罕怀里享福的拉撒路的背景。在那里,我们需要注意到,主耶稣并没有说拉撒路去了天堂,而是说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至于“亚伯拉罕的怀里” 是否就是天堂,这是另一个问题, 见下 “乐园、天堂、永生”。

关于死后受惩罚,神的话告诉我们有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在时间里,一个则在永远里。那财主所去的地方,可以称为是 “地狱” (虽然这个词已经常常被误解),即在阴间受苦的地方。但阴间的地狱并不是永远受惩罚的地方。永远的惩罚要到千禧年之后,新天新地到来之后。那里结局是火湖。而火湖是魔鬼、兽和假先知要去的地方。他们同被扔在火湖里,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启示录 20:10)。 之后,复活的死人受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审判后他们也被丢在火湖里。

火湖原本不是为人预备的。但是当人最终拒绝神长久忍耐的拯救,他们的生命属性已经由他们的选择成为和撒旦相同,因为他们的生命被撒旦的本性侵入、渗透并控制,和新天新地新生命完全不能相容。撒旦成了他们的父和他们的主,因此他们的结局也只能在同样的地方。

所以圣经明确告诉我们,那位已经在阴间受苦的财主并不是永远在那里。千禧年之后他也要复活,接受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其结局就是火湖,在那里的状况不会被阴间好,只会更糟。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火湖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路加福音 12:5。

因此,地狱是在时间里的一个地方,而火湖却是在永世里。

但把永远的火湖和暂时的阴间地狱混淆,是常见的误解。

在中文新约圣经里,许多提到 “地狱” 的地方,这个用词严格来讲是不准确的,因为原文其实是 γέεννα “gehenna”,指的就是永世里的火湖,并非阴间的地狱。

这些经文包括:马太福音 5:22,5:29-30,10:28,18:9,23:15,23:33,马可福音 9:43-47,路加福音12:5,雅各书 3:6 。

γέεννα (gehenna) 原是耶路撒冷以南的一个山谷,耶路撒冷城里的污秽和死动物都被排除到那里烧毁。因此这和启示录所说的火湖是相对应的,象征恶人未来被毁灭的永远结局。这个词被翻成 “地狱” 实际上是不准确的,因为火湖是永远的结局,而圣经中其他地方所说的地狱(hell)则是“阴间” 的一部分,是暂时为恶人死后所留的地方。直到最后主耶稣回来,一切都有一个最后的结局,恶人将被丢在火湖里被毁灭。见启示录 20:13-15。

尤其是马太福音12:28以及路加福音12:5那里,主耶稣讲到要怕那能杀身体和魂(原文 “魂“,没有 “灵”)的,无疑指的是最后在永远里的审判。在暂时的阴间地狱里,魂在那里受苦,并不被毁灭。只有在永远的火湖里,才是灭魂的。感谢主,圣灵从来都是准确的,因为在这些经文里用的词都是 “火湖” 而不是 “地狱”,但大部分的翻译版本都没有意识到这个区分。

另,在启示录中有关名字没有写在生命册上的人在火湖里最后的结局,只说到他们被丢在火湖里,并没有说他们在火湖里受永远的痛苦。启示录 20:15。这火湖是第二次的死,结局是永远的死亡。对照主耶稣在路加福音12章和马太福音第10章所讲的,在火湖里第二次的死,应该是一个一次性的毁灭,即永远的毁灭,永远的死,而不是仍然活着继续受痛苦。相比之下,这和撒旦兽和假先知在火湖里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的结局并不完全相同。见启示录 20:10。

因此,永远的火湖和暂时的阴间地狱是有区分的。

但有人可能会问,这种区分有没有实际意义呢?如果那些暂时在阴间地狱里的死人最终都要复活审判之后再被扔到火湖里,唯一的区别就是时间上的区别,所以,如果不区分的话也没有什么问题,区分了也没有什么意义。

这也许是对的,但也有可能不对。无论如何,我们需要对神的话严谨,不能把神所开的门关上,也不可以把神没有开的门打开。

比如,在彼得前书 4:6 那里说 “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有些读经的人认为这里是说到那些在活着时没有信主的人,他们死了之后还有一次机会要听到福音。如果这种解释是对的,那么我们平常所说的阴间地狱和火湖就有一些本质区别,不仅仅是时间段的区别,因为即使是暂时在地狱里的灵,还是有避免火湖的机会。

但由于圣经在这里没有作为主要真理阐述,我们今天很难讲哪种解释是对的。这也许正是神的智慧,因为我们人的堕落天性就是会以为,既然有第二次机会,所以有生之年也无所谓了。神并不将所有的事情都立即明确告诉我们,是为了我们现今能够专注于最重要的核心真理,不让撒旦借着人的肉体钻了空子。

同时,即使上面那种解释是对的,我们也要意识到,有第二次机会听福音的亡灵所在的位置也并不是令人羡慕的。他们即使得救也只是他们的灵得救,但他们的身体却不能 (彼得没有提到这些人魂的命运)。这和哥林多后书 5:5 那里身体被败坏,仅仅灵得救的光景一样。仅仅是灵得救,这并非全备的救恩。神给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所预备的全备救恩乃是灵、魂、体全然得救 (帖撒罗尼迦前书5:23)。

在中文圣经中,还有另外一个不同的词也被翻译为地狱。如,彼得后书2:4:“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 但那里的这个词ταρταρόω (tartaroō) 又是不同的,指的是天使犯罪后受惩罚的地方。如果参照启示录的话,这个地方和 “无底坑” 相同或相近,而不是地狱。前者是犯罪天使被关的地方,后者则是恶人去的地方。

乐园、天堂、永生

阴间、地狱、火湖的反面,乃是乐园、天堂、永生。

我们对乐园、天堂、永生也会有误解。首先,“天堂” 这个词本身带着中文特有的色彩。在新约圣经原文中并没有一个词或概念特别对应 “天堂”,而只有一个词 “οὐρανός” (单数,heaven) 或 “οὐρανοί” (复数,heavens),代表 “天”。  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共出现300次左右,一般都是翻译为 “天” 或 “天上”,只有在两个地方被特别译为 “天堂” (希伯来书 9:24,彼得前书 3:22)。其原因是因为在中文中,由于文化的影响,“天” 的含义过于普通,所以在两处特别提到耶稣复活后所去的地方,就特别用了 “天堂” 这个词,以示区别。

其次,说到 “天”, 我们会常常第一想到的就是其空间范畴,因为我们知道天在高处。 然而,圣经所启示的天,是三层 (哥林多后书 12:2),并且 “层” 并非简单是指着空间高度的区分。第一层天,可以说就是天空 (sky)包括外延的太空,是人从地上可以观察到的物质宇宙;第二层天却是灵界的,是空中执政掌权者的地方(以弗所书 6:12),第三层的天才是真正的天堂,那里是神所在的地方。重要的是,第二层和第三层天在本质上是属灵的范畴或维度,并非是在物理空间上的区别。天堂并不是在物理位置上很高的地方(要是那样的话,人和天堂的距离就一定要靠科技发达的程度决定了,岂非荒唐),而是另一个范畴。

在十字架上,主耶稣告诉他右手边那个认他名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了” (路加福音23:43)。主耶稣所说的乐园是什么,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性质的,对此读经的人有不同理解,但是有一点却是清楚的。在圣经里,乐园和天堂是两个不同的词,而且出现在不同的上下文里。虽然这并非直接表明乐园和天堂一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但是我们可以看见圣灵在提到这两个词的时候的用意并不同。

在旧约中,与乐园相对应的就是伊甸园。除此之外,旧约中并没有提到乐园。但伊甸园是在地上的,并且由于亚当犯罪,人就失了乐园。

乐园这个词在新约中总共出现三次,路加福音 23:43,哥林多后书 12:4, 启示录 2:7。新约中所提到的乐园并非在地上,这一点是很清楚的。然而主耶稣所说的乐园却并非就是天堂。这在圣经里虽没有明确的阐述,但是有相关的启示。

主在十字架上告诉强盗说,“今天你要同我在乐园了。”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咽气之前说,“父啊,我把我的交付于你。”

主耶稣的身体死后在地上(坟墓里)停留了三天,并且他的魂背负亚当子孙的罪去了阴间,在那里他胜过死亡和阴间的权势,并三天以后复活,并且主耶稣的复活是完全的复活,即身体的复活。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在主上十字架的那天,是主耶稣的灵去了乐园。

同时,有理由相信,耶稣的灵也和他的魂一同去了阴间,因为复活本身是圣灵的大能,而圣灵是通过被复活的人的灵运作的(罗马书 8:8-10,以弗所书 1:20)。

但你一定会问,“耶稣死后,他的灵不是去了乐园吗?怎么又说去了阴间呢?”  然而在本质上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神的灵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耶稣的灵在那段时间可以先去乐园又到阴间,但也可以同时到了乐园和阴间,这些都不会有任何的问题或矛盾。具体如何,既然神的话没有启示我们就不必过虑。

那位认耶稣基督名的强盗的灵,当天也与主耶稣同在乐园。强盗那天不可能去天堂,因为天堂是永世,是复活之后的人最后要去的地方。强盗虽然得救,但他不可能在其他圣徒复活之前就先复活去了天堂。他的灵得救了。但那强盗由于一生不认识主耶稣,活在作恶和不敬虔中,他的魂和身体最终能否得救,神的话并没有承诺和解释。除非他还有第二次机会,他的灵虽然得救去了乐园, 但他的魂和身体可能并不能得救。但这是他个人和神之间的事,我们不能判断。

借着在十字架上灵得救的强盗,神使用 “极限原则” 表达了神恩典广阔的界限。那日,那位强盗得了耶稣的拯救,唯一靠的就是他在那最后的时刻认了耶稣。他没有任何其他的理由、资格和信用。 任何一个真心选择来投奔主耶稣的人,如果看看这位强盗,他就应该明白神的恩典,知道他的灵将得救靠的就是一点,即他能够信耶稣。单单靠着信,他就得以和主耶稣同在,他的灵就归在乐园。

但是天堂却是一个更大更美更完全的结局。是复活后的耶稣基督去了天堂。耶稣的灵、魂、体都一起去了天堂。这是他完整的得胜的生命。他去那里,是以大祭司的身份献祭,让天堂全然成圣,也让那些信他并跟随他的人,就是他的弟兄们,全然成圣 (希伯来书 2:11-12)。他们经过那条靠着基督死而复活打开的又新又活的路,到了至圣所,被呈现在父神面前。

今天,我们因信主耶稣蒙恩重生得救的人,已经得了一个在天上的位置。 “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  以弗所书 2:6。 这是我们与基督一同在天上永远的位置。

在属灵的意义上,我们已经复活,天堂今天就在我们的里边和身边。我们之所以现在还看不见摸不着天堂,并不是因为天在物理空间上与我们离得很远,而是因为我们的肉身和天不在同一个维度。我们现今的肉身,就是在最后复活之前的肉身,与灵界是隔开的,并不相通。不仅是隔开的,实际上我们今天的肉身对于我们的灵与魂来讲是一个屏障或幔子(a mask or a veil),让我们的灵与魂不能完全与属灵的实际(the reality)相通。

属灵人可以参透属天的事(神深奥的事,哥林多前书 2:10),因为他的灵已经跟随基督被提到了天上 。这是生命维度的提升,不是物理空间的上升。但也不是灵与魂和体分离的提升。但即使属灵的人,他的灵仍然暂时住在他的魂和体内,等待最后的救赎,就是主耶稣亲自回来,最后带我们进入永世、新天新地。“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罗马书8:23。 那时天堂被全然显明,我们全人(灵、魂、体)都要进入天堂 。

现在,我们的灵已经重生,通过圣灵和神有属天的交通。就我们的灵来讲,我们更愿离开这个世界,到天上与主同在,在那里并没有有限肉身的局限。但我们在地上有使命。我们的灵暂时还要居住在我们这个肉身的帐篷里,因为我们的魂和身体暂时还在地上。 这不是由于神无法搭救我们,而是因为神在基督里有更完全的荣耀计划。神的计划就是要让我们最后灵、魂、体全然得救。 这是我们已经得救的灵在地上的使命。

因此,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的灵为了魂得救的缘故在忍受局限和艰难,我们的魂则为了身体的得救也在忍受限制和艰难。不只为自己,也为别人。但这一切都在基督里,因耶稣和他的灵为了我们灵魂体的得救不仅经历了十字架的苦难,并且今日仍然在长久忍耐之中。

地上所有的环境包括其艰难和逼迫,都是为了我们在魂和身体的得救上得益处。不仅我们灵的得救全靠信和恩典,并且我们魂和身体的得救靠的也是信心和恩典。我们跟随主耶稣在地上所有的经历都是靠着信心更多更深经历神在主耶稣里边的恩典。

信心在本质上是灵的功能,而不是人的心理活动 (见 信心、相信、忠贞)。信心源自于圣灵,在我们的灵里面发生,但却要运作在我们的魂里(即我们的思想、意志和情感)。

“信心的果效,就是魂的救恩。” 彼得前书 1:9。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  帖撒罗尼迦前书 5:23。

等到了万事的结局,新天新地中, 就是我们的全备救恩最后的结局。

我们也许可以粗略的说天堂也是乐园,但我们需要意识到,在神的话中单独提到乐园的时候,所指的不是天堂所有的实际。那个强盗在乐园中的结局是我们蒙恩的底线保证,但我们却渴慕那在天上更美更好的家乡,就是天家。

常问的问题是,在主耶稣回来之前已经睡了(死了)的圣徒他们到了哪里? 在普遍的概念中,大家都相信基督徒死后要到天堂。但我们需要在用词和概念上精确符合神的话。信主的人死后,的确要去乐园,但那里是暂时的,并不是永远的天家,所以严格来讲和天堂并不完全一样。即使是那极美好的乐园,还是比不上在永远里的天家。试想,如果睡了的圣徒要去的乐园和永世里的天堂完全是同一回事的话,我们为什么还在等主回来,还要盼望复活呢?

重要的区别并非字眼上的区别,甚至不仅仅是目的地位置的区别,而是生命的内涵和状态的区别。使徒保罗曾经讲到有一个人被提到天上的经历(保罗虽然用第三人称描述,但大部分读经的人都相信,那是他自己的经历), 他说他被提到 “第三层天” (哥林多后书 12:2),但他又紧跟着说他被提到 “乐园” (哥林多后书 12:4)。所以保罗被提到的乐园,应该是第三层天的其中一部分,而不是完全分开的。

但在那里他得了大启示。在那里,一定是主耶稣让他看见了永远。因此,他知道睡了的圣徒所去的地方是暂时的。到了最后,无论是睡了的圣徒还是仍然活着的,都要被提(死人先要复活) ,在空中与主相遇,进入千禧年,之后进入永远。

因此,如果仅仅是说位置或地方的话,区分乐园和天堂是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真正的区别在于,就保罗个人来讲,他是在灵里被提到天上的。那时他还没有得复活的身体;就神整体的工作来讲,主在父家里为我们预备的地方的工作还没有结束。那地方就是天家,是完成的天堂。在此之前,暂时有乐园,但天家却还要等待。那正在被预备的,并不是一个与我们的生命无关的单独地方或的建筑,而是与我们的身体最后得赎直接相关。这是极大的奥秘,是我们今天这有限的思想无法透彻的。

暂时的乐园极好,永远的天堂(天家)更好。我们渴慕那在天上更美的家乡,就是天家 (希伯来书11:16)。“家” 是神的家,是耶稣基督的家。唯有在新生命里尝到基督的恩典和基督阔长高深的爱的人,才对这个家有真实的理解和渴望。否则的话,我们就只会有一个模模糊糊的 “死后上天堂” 的宗教概念。

何等样的生命才配那样一个家乡呢? 岂不是在耶稣基督里得了永生的人吗?

永生不是现在这个生命一直活着不死,而是全新的生命,是耶稣基督的生命体现在我们每个人得救的新生命里。

今天在地上,让我们不仅仅是盼望永生,而是甘愿与主同工、同受苦,因为主耶稣今天还在建造他的家。这家不是任何在地上的建筑,也不是在地上肉眼可见的教会,而是属灵属天的,在基督的生命里。完成的建筑落在天上 (启示录 21:2,10),但是材料和 “加工场” 却在地上,就是圣徒跟随圣灵,走十架道路,彼此相爱的经历。 主耶稣的患难、国度和忍耐都关乎这件事。我们看到这个,就开始明白 “与耶稣的患难、国度和忍耐有份” (启示录 1:9)这句话的美好和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