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那晚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主耶稣在被卖的那夜和十二个门徒一起吃了筵席,期间主设立了饼杯,门徒们都领了饼和杯。

也就是在那个夜晚,犹大出卖了主耶稣。犹大那晚出去了,出去的时候是黑夜(约翰福音13:30)。

但是犹大那晚是什么时候出去的?是在主耶稣和门徒一同用过饼杯之前,还是之后才出去的?

仔细对照四福音的话,需要以路加福音22章为主线来看。

“20 饭后,[主]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21 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23 他们就彼此对问,是哪一个要做这事。” 路加福音22:20-23。

第20节那里是饼和杯的时间,之后的21-22节,主说到犹大,无论从语气还是内容上都明显是主和前面两节一起同时讲的一段话,并且这里主的话毫无疑问是在犹大还在的时候说的;23节门徒们彼此对问,和其他福音书对照,也无疑是在犹大还在的时候发生的。

因此,由于路加所记载的的确是按照时间顺序的,犹大是和其他门徒一起,与主用了饼杯后才离开的。

这个解释和其他三本福音书并不矛盾。

首先,在约翰福音里边并没有直接提到饼杯的事。但是在约翰福音13章里,间接看到犹大是受了饼杯之后离去的。“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做的,快做罢!”   约翰福音 13:29-30。这里虽然没有说所蘸的饼就是在主所设立的饼杯之中的同一张饼,但如果思想那晚上的情景,这个饼是同一张饼,更合理更自然。

但无论如何,约翰福音至少没有任何与路加福音冲突的地方。

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间也没有矛盾。

马太福音26:21-25节,马太先完整地讲了主耶稣对犹大说的话,之后从26节开始才讲主耶稣和门徒用饼杯的事。

同样,马可福音 14:17-21,马可也是先完整地讲了主耶稣对犹大说的话,之后从22节开始才讲主耶稣和门徒用饼杯的事。

读马太和马可这一段经文,很容易先入的认为两段事情在时间顺序上是一前一后 (因此就会和路加福音第22章产生矛盾),但实际上不是。这是同时交叉发生的事情,但是马太和马可把两件事分开来讲,并且先讲了犹大的事。在这段经文里,马太26:26 的第一个字是一个连词,原文的意思是 “同时”(also),“但是”(but),或 ”另外”(moreover),都是指着同时交叉或并排发生的事,但是被分别叙述,并没有时间顺序上一前一后的意思。马可 14:22 开头的连词也有同样类似的语境。

有关这个并排的关系,另外从马太26:21, 26两节的开头,以及马可14:18, 22两节的开头,也有一个非常清楚的提示。这几节经文起头都用了一个相同的特别的词组,就是 ”正吃的时候。”  所以在马太和马可的笔下,他们说那天晚上他们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他们就把这两件事分开来说。他们没有讲一个时间顺序的故事。他们是讲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两件事,其顺序是作者被圣灵带领按照其内容和含义分开记录的,而不是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所叙述的。

但是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在那个晚上,是何等样的矛盾和反差,并让人心痛!

就这一点来说,值得思想的,是为什么马太和马可把主耶稣对犹大说的话先完整叙述出来,然后才另外提到饼杯的事,但是路加却没有。要看到这是路加的特点。路加是一位非常冷静的人。在他的笔下,那充满最凝重爱的22:20节,和最令人伤痛的 20:21-22两节紧紧连在一起,不是因为路加对此没有感觉,而是他以纯粹的历史眼光冷静的写下了实际发生的事。马太和马可给我们呈现了两件不同的事,是分开说的,没有强调其反差和对照。路加给我们的却是按照时间顺序连接在一起,有刺入人心的反差。圣灵从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角度向我们说话。

(注:路加福音 22:24节那里说,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哪一个可算为大,这一段是另起的。说的虽然也是当晚发生的事,但不一定是和前面是同一件事或者紧接着连续发生的事。)

爱和不信的反差

是的,犹大那晚是和门徒一起,与主在同一个桌子上,领受了饼和杯。这件事难道主自己没有感觉吗?

主不仅知道,不仅有感觉,而且特别强调提出来: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路加福音22:21)。

主将爱倾倒到极致,没有任何保留。但犹大仍然还是出去了。因此对他的审判也到极致,因为他没有任何的借口。

犹大领了饼杯之后才出去,这件事绝不是让我们今天对主的桌子和饼杯的排他性(exclusivity)有任何轻视。恰恰相反,这正是在极端的程度上显明爱和不信之间让人无法想象的反差。

爱可以遮盖罪,但是爱却无法否认不信就是不信这个事实。

犹大的本质还并不只是人平常所想象的 “忘恩负义”。他就是不信的化身和代表。

擘饼聚会的排他性

主耶稣那晚不仅把饼和杯给了门徒们,并且正式设立了圣徒在主的桌子前一同擘饼的聚会。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中对于圣徒今天参与饼杯聚会的原则有详细的阐述。

“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哥林多前书11:27-30。

饼杯聚会是神家里的聚会,饼指主的身体,也是指我们在祂里面的合一,没有信主的还不能够在这个饼杯上有分。因为这个原因,犹大在这个饼杯上不应该有份。

是的,犹大那晚领受了饼杯,但是他在生命的实际上却和那饼杯属灵实质无份。并不是所有领饼的人都在同一个代表主耶稣身体的饼里边。前者是外表,后者是生命和灵意。

哥林多前书里提到,有人擘饼是受损。但受损是那个人自己的损失,并不是基督身体的损失。基督的身体,在灵意上,在永远里,总是合一的。

同时我们不能忘记:那晚犹大出去了。就如主第二天上十字架这件事有着历史性的划分,那晚犹大出去了,这个事实,在基督的身体里,在圣徒的心里,也应该有一个历史性的划分。

这是我们今天擘饼聚会的属灵实际以及心态的基本点。

今天,人若领饼杯不按照合理的理解和心态,他自己就会受损。但这里所说的受损,并不能和犹大的沉沦简单画等号。哥林多前书说的,是对人在饼杯面前正确态度的警醒,是一个圣徒聚会的一般原则。 犹大则是一个历史性的极端的例子,是一个经历了主所有的恩典,但是却彻底背叛主的人。他是沉沦之子。他先是全程跟随了主,最后却因不信而沉沦。

何以知道犹大不信?因为这是圣灵藉着犹大的行为向我们显明的结论。就犹大自己来讲,他是因为不信才出卖耶稣,但就是我们来讲,我们是看到他出卖耶稣就知道他不信。信与不信不是一个表面的说法,而是关乎心里是否承认主是谁,主的价值何在。神使用马利亚打破玉瓶,反面衬托出犹大的不信,因为那即将要上十字架为罪人死的主耶稣,在犹大眼里一文不值,那因出卖耶稣所得的30两银子,他以为是多余赚的。

但是犹大那晚出去了。他不在基督的身体里。

对照保罗,他是先逼迫基督,到最后却因为信而得救。保罗不在那晚的桌子上。但是保罗进来了。犹大在大黑暗中出去,保罗在大光中进来。在基督的身体里,保罗取代了犹大。

犹大和保罗,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和不同命运的代表。从 神那边说,是 神的拣选和预定,但从人这边,却在乎于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