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得忠心,行得好,行善
约翰三书是使徒约翰写给一位名叫该犹的圣徒的信。信中约翰称赞该犹心里存了真理,并且按照真理而行(约翰三书1:3)。约翰并称赞该犹所做证明了他的爱(1:6)。
有关该犹所做的,在约翰信中提到三个方面,行得忠心(do faithfully,1:5),行得好(do well,1:6),和行得善(do good,1:11)。
这三处的经文原文中用词带着极其明确的用意,可惜在翻译版本里边,尤其是中文翻译中没有完全显明出来。
行得忠心(do faithfully,1:5)
这里“忠心”希腊原文是 pistos ,就是 “信” 的形容词,或 “信实”,“真实可信的”,“有忠心的”。这个词的原意并不仅仅是指下属对上属的忠心,而是指一个出自 神的属性,可以用在人上,也可以用在 神上,也可以用在 神的话上(人忠心,神信实,神的话可信,在原文中都是同一个词)。信实和忠心是 神的性情,基督的性情,是 神的话的特点,也应该是圣徒的性情。
在约翰福音里,“信” 这个词都是以动词形态出现的,唯有一次,以形容词的形式出现,就是主复活以后向门徒显现,他对多马说 “不要疑惑,总要信,” 原文中 “信” 是形容词,直译的话,就是:“不要做不信的,要做有信的。”
在神的话中,信就是信实,而不信就是不信实,各自是同样的意思。
因此,“信” 既是一个动作也是一个生命的状态。这是圣徒最基本的生命状态,即在凡事上都处在一个对 神信实的状态,不仅仅是在一些事物上的忠心。
行得好(do well,1:6)
约翰在说了该犹 “行得忠心” 后,紧跟着就说他 “行得好”。中文翻译是,“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在这个翻译里边把 “行得好” 轻描淡写了,并且过分强调了条件(“若”)。实际上原文更直接的翻译应该是:
“你以配得过神方式帮助他们的旅途,这就行得好。”
使徒夸奖该犹帮助其他圣徒旅途中的信实是配得过神 (即该犹所做的,像 神自己做事一样), 并且说这是行得好。
在刚说了该犹是行得忠心,并且所做的是配得过 神之后,为什么再加上一句 “行得好” 呢?
这里的 “好” 字(原文 kalos ),指的不是 “可以” 或者 “这样就不错了” 的意思,而是指美好(beautifully)和卓越(excellently)的意思。
凡提到美好和卓越,一定是在某一位的眼光之中。这里的观察者是 神自己,也就是说这件事在 神眼中是美好和卓越的。
在英文译文中用是一个常见词组 “do well”,这实际上如果按照现代英文的使用习惯理解的话,也会误导,因为 do well 一般是指一个人的生活质量比较好的意思,比如比较富裕或者是健康等。这些当然都是美好的事,但约翰在这里的这句话指着在 神眼里生命的富裕和健康,并非人眼中生活的富裕和健康。
行善(do good,1:11)
到了十一节约翰说,“亲爱的弟兄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是属乎神,行恶的是未曾见过神。”
一个人既行得信实,又行得好,还需要提醒他行善吗?
“行善” 这个中文词可能是受到文化影响被扭曲和降质最严重的一个词之一。在古中文里,善写为 “譱”,和 “義” 同意,都和祭祀的羊有关,即在神眼里的美,这和 “好” 字有别,因为后者是指人生活中的满足。如此, “行善” 在中文中的原意就是指人行走在神眼里看着美的事和路上。但是,中国文化里后来由于深入道教和佛教的影响,所谓的 “行善” 被赋予了一种特定的狭窄的宗教意味。
在圣经中,“善” (希腊原文 agathos)这个词是指着 神自己的本性,或完全满足 神心意的。如果以为一个人做了一些对别人有益的事就积了德,达到 “善”,那是对 神心意中的 “善” 的误解。
主耶稣说,“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没有善的。“ (马可福音10:18,路加福音 18:19)。这里的 “善” 和约翰三书1:11里边的 “善” 是同一个字。可见在 神眼中,“善” 是一个何等完全又纯洁的实际。
今天,在耶稣基督里得了新生命的人,是属 神的人,是 神的儿女,他们必定效法善,即行善,因为儿女效法父亲,要像父亲一样。父良善,儿女也良善。
我们从信心开始,在信实中行事为人,以至于能够行的好,最终是效法父神的良善,行善,让祂的良善成为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