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伦的杖和十二支派的杖
“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的首领就把杖交给他,按着支派,每首领一根,共有十二根;亚伦的杖也在其中。” 民数记17:6。
有人读这段经文在字面上产生一个问题:既然以色列有十二个支派,如果把亚伦的杖也放在其中,那就应该是共有十三根而不是十二根啊。
这是一个误解,一方面来自望文生义,另一方面也跟人读经时不知不觉的错误前提有关。
在利未记第17章中,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的十二根杖和亚伦的杖是单独算的,这里要看见既不是总共十二,也不是总共十三,而是十二加一(12+1)。
亚伦代表利未人,在耶和华眼中是单独另列的。虽然他的杖也放在各支派十二根杖中间,但在耶和华眼中看到的是十二加一,我们也必须看到十二加一,不要看到十三,更不要担心神的话里边出了错。
对这里发生的事情,要看见神对以色列和肉体的审判。
就着在西乃山发生的事情,利未支派是以色列的余数,亚伦则更是从利未人中拣选出来预表基督为祭司。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犯的罪足以让他们每个人都即刻死在神的公义审判之下(见 “摔碎的法板”)。当时只有利未人出来站在耶和华这边。他们出来,也代表以色列,但却是立在一个新的位置上,不是站在以色列肉体这边,更不是算在以色列的肉体中间,而是和以色列的肉体相对立的。
是以色列各支派需要主动顺服站在利未这边跟随亚伦,才有活的指望,而不是他们要和亚伦平等。以色列人竟然忘了西乃山上实际发生的事,以为利未只不过是他们中间的一个支派,而亚伦的那一份则是每个支派都理所当然应该享受的。
肉体从来都看不见自己不仅该死,也已经死了,并且靠着自己再也没有重新发芽的可能,于是也就不服气自己的死。
新约的原则是同一个原则,但是新约里所区分的并不是 “这些基督徒和那些基督徒”。每个基督徒里边都有一个属灵的祭司,因为基督藉着圣灵活在那人里面。我们的魂和体都要顺服里面的灵生命,顺服里边的祭司,有时也要顺服别的弟兄姊妹生命里显明的祭司。
“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书 2:9。
但所有的祭司都跟随我们的大祭司,基督。 这是亚伦的杖所代表的。
“他(基督)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希伯来书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