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和犹太人
圣经中以色列人和犹太这两个名称的区别,值得我们思想。
“以色列” 是从雅各的名字来的,因为 神在毗努伊勒给他起名叫以色列(创世纪32:28),所以他的子孙都是以色列人。“以色列” 的意思是 神的王子。
“犹太” 则是从雅各的儿子之一犹大来的,但随时间发生了从人名到地名再到宗教含义的演变 (详见 注1)。
在 神眼中原本只有以色列人。然而由于南北国的分裂,出现了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区别。北国是以色列人,南国则是犹太人(详见 注2)。
一开始,这只是地域上的区别。后来北国被亚述灭了,再后来南国也被灭,人被掳到巴比伦。在被掳的日子里,神借着他们丧国的艰难反倒让这个地域的区别在他们的心中消失了。
可惜的是,他们没有都统一变成以色列人,而是都变成了犹太人。在外邦人眼里他们都是犹太人,而他们自己也称自己是犹太人。当时犹太人这个叫法是从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角度表现出来的。即犹太人不是指着犹大地的居民,而是就着宗教信仰而言的。
唯有在先知的灵里,还记得他们是以色列人(不是北国人,而是雅各的子孙,神的选民)。这是何等的意味深长的事。
以色列代表 神心意中的国度,犹太则代表国度在地上的彰显。这两者应该是合一的。神的国度彰显的地上,应该有属灵实际,有生命实际,有信仰实际,也有文化和生活实际。
但他们丧失了国度,而信仰也渐渐的变成了死的宗教。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新约里。在新约里,为了和 “犹大人” 区分期间,就把 Jews 叫 “犹太人”,其实原文是一个字。“以色列人” 和 “犹太人” 这两个名称在世俗的用法里边渐渐混在一起,几乎成了同义词。但是这种混合,却和神心意一中的合一是完全不同的实质。
福音书里,尽管以色列人和犹太人这两个词都在用,我们也常常把这两个词当成同义词用,但实际上用意是不同的。在主耶稣的眼里,当他带着父 神的心意,在慈爱和怜悯的眼光中看的时候,他只看到以色列人,雅各的子孙,神的选民。这是 神原来的心意。而当他与他们发生冲突的时候,尤其是当逼迫来的时候,那逼迫却是从犹太人来的。因为逼迫总是站在犹太教的角度。
在新约的经文里边,如果我们仔细读的话,会看见圣灵在用词上对这个是很敏感的。
在使徒行传里,在圣灵眼里这个区分继续存在。使徒行传28章20节那里保罗最后那句话 “原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被这鍊子捆锁。。。“ 是何等和以色列这个名称贴切。如果你在那里换了 “犹太人” 的名,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同样,当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一次起来说话的时候,他起头称他们“犹太人”(2:14),因为这是他们到耶路撒冷的身份,也是他们当时见证所发生的事的身份,但他最后恳切呼喊的那句 “以色列人哪,请听我的话”(2:22)带着同样的分量。
这并不是说,在新约圣经里,犹太人这个词是个贬义词。虽然这清楚的跟犹太教紧密相连,但是圣灵的眼光并不是指责的眼光。圣灵是就事论事。许多犹太人,除了假冒伪善的,他们在犹太教中的虔诚是真实的,但捆绑也是真实的。这是他们的现实,也是主耶稣在他们中间时所面对的现实。
然而基督却把人带到了另一个现实之中。这是使徒们包括保罗所见证的。他们是犹太人,但却成了真以色列人。
也正是对这两个不同现实的认识,使我们更多明白福音书里面发生的事,也更多明白使徒行传里边所发生的事。
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哥林多前书 9:20-21)
使徒们是犹太人,但却成了真以色列人。 保罗在坚革哩为许愿剪头发的事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使徒行传18:18)。
保罗剪头发,是有关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人在两种情况下需要剃头,第一种是他在守愿的时候洁净受到中断(民数记 6:9),第二种是当他完成守愿的时候(明民数记 6:18)。保罗应该属于第二种。无论如何,可以肯定他并不是到了坚革哩那里后临时决定向 神许愿。他的愿是早就许过的,在那一天算是在 神面前有了一个了结。
这件事保罗显然不是在别人的压力之下做的,是他在 神面前的一个心愿和动作。拿细耳人的愿不是因为别人的要求,而是完全自愿的。这和为了保证救恩而守律法是完全不同的。
拿细耳的意思就是归给主,所以拿细耳人就是归给主的人。他们和祭司与利未人不同。祭司和利未人是按照家族和支派的分被定规归给 神的。而拿细耳人则完全是自愿的。这是 神完全的心意在两种不同的人身上的不同体现。在国度的属灵实际里边,这两者是合一的。然而保罗在肉身中,而且 神的殿当时暂时还在地上,他又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他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表达他把自己作为拿细耳人归给 神的心愿。
我们必须至少同情保罗是犹太人这个事实。也许他所做的在我们这些外邦人眼里有点奇怪,但是他并没有做背离真理的事。
即便是离开犹太人的背景来看,一个人在 神面前有什么样的心愿,又以什么样的方式向 神还愿表达,这是那人个人与 神之间的事。
但是在使徒行传21章那里发生的事就有点不同。保罗带一行的人去行洁净的礼,无疑是在别人的压力之下所做的(使徒行传21:20-26)。
他们并没有做任何违反良知的事。他们并不是因为对救恩的真理产生了怀疑或不坚定而向着律法主义的要求低了头。相反他们是在清楚救恩的真理也清楚自己的救恩的基础上,因着合一和爱的缘故,向着弟兄们的要求就谦卑自己。
然而那次他们洁净的礼并没有全部完成。最后的献祭并没有发生,因为被意外发生的事终止了。圣灵接受了他们的心,但没有许可不该发生的事发生,没有让他们背负他们不该背的负担。
在加拉太书中,当那些所谓的超级信徒向刚刚信主的加拉太外邦基督徒施加压力要让他们把行割礼作为救恩的条件,保罗则态度坚决,寸步不让。因为那里涉及到福音真理的原则,涉及到加拉太弟兄姊妹的生命(实际上也涉及到福音在整个外邦人中的定义,以及外邦人的生命)。
这两种情景不仅仅不同,实际上是完全相反的,但却很容易被稀里糊涂当成一回事。属灵人在生命里边对此有确切的区分。如果我们落在肉体里边,这样的事是黑白不分的。
虽然圣灵并没有意思要在我们面前呈现一个完美的保罗,而是真实的把保罗的实际状况呈现在我们面前,但感谢主,保罗最后这段路是何等样的走在恩典和荣耀之中。
真以色列人
然而这样做事的保罗,以及当时信了主耶稣的其他犹太人,却成了真以色列人。
“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 希伯来书8:8。
新约之下只有一个以色列,属神的国度。在启示录里,以色列以整体出现(启示录7:4,21:12),犹大支派被包括在其中。再也没有犹太人。这是 神原本的心意。
外邦人
既然以色列是 神的心意,那外邦人在哪里呢?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再来读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里所说的,就更加感激神,祂在耶稣基督里拯救我们外邦人,把我们从黑暗的国度迁到 神儿子光明的国度:
“所以你们应当纪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因为我们两下藉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 以弗所书 2:11-19。
与圣徒同国,是 神家里的人了。
注1:“犹太人” 这个词的词根是 “犹大”。旧约中,属于犹大支派的人被称为“men of yehûdâh” (直译 “犹大的人”,但旧约中译为 “犹大人”),犹大支派所在地(包括耶路撒冷)则成为犹大地。 但后来犹大地的人开始被称为 yehûdı̂y(犹太人)。这个专用名词第一次出现在列王记下16:6,英文翻译为 Jews,中文旧约中则继续用 “犹大人”,和前面犹大支派的人也被称为犹大人没有区分。这个语言上的局限也增加了其中的误解,使得 “犹大人” 和 “犹太人” 很容易混淆。 两者虽然原来有几乎相同的意思,但渐渐产生了区分。 前者是个平常的描述性词组,其含义比较固定,但后者则是个专用词,带了一个抽象层面的概括,其含义就具备了演变的能力,渐渐变化了(见下注2)。 读经时需要意识到的是,在旧约里有些地方所说的犹大人,并不是指着犹大支派的人,其实就是新约里所说的犹太人。这在先知书中要尤其注意(如 撒加利亚书 8:23; 但以理书 3:8, 5:13)。但是在目前的翻译版本里边,只能靠上下文判断。
注2:神的以色列原本没有人为王,因为 神自己是他们的王。但后来以色列坚持要一个人在他们中为王,神就答应了。第一个被膏的王是便雅悯支派的扫罗。扫罗不合 神的心意,神就立犹大指派的大卫作以色列的王,之后大卫儿子所罗门作王,因此早期以色列是犹大支派作王,统领整个以色列。但后来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作王,因他的无知蛮横再加上其他人的心怀叵测,导致以色列人背叛大卫家(列王记上12:19),南国北国分裂。北国虽然名叫以色列,但实际上完全失去了原本以色列的意义。因为南国是以犹大支派为首的 并且位于犹大地(包括耶路撒冷),后来南国的人都被称为 yehûdı̂y(犹太人)。后来北国被亚述灭了,再后来南国也被灭,人被掳到巴比伦。在被掳的日子里,外邦人统称他们为犹太人,并不分是哪个支派,因为外邦人并不知道也不在乎其根源,他们只是从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外表来看,而当时被掳到巴比伦的人中,以南国人为主,并且主要是他们还在恪守犹太教。渐渐地,他们自己也都称自己是犹太人。于是以色列人都成了犹太人。当代语言中,“犹太人” 这个叫法因此主要是从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角度表现出来的,即犹太人不是指着犹大地的居民,而是就着宗教信仰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