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和圣灵彼此相争

我们都从自身的经历里体会到,肉体和圣灵彼此相争这件事的现实。肉体和圣灵是对立的力量,是彼此为敌的。当我们按照圣灵行事时,肉体会阻碍我们,而圣灵则抵制肉体的工作以阻止肉体实现其意志。

神的话向我们启示的,还远远不是我们经历或体会到的一些困难和冲突。

肉体和圣灵的冲突,是生命上的冲突,也是原则上的冲突,是国度的冲突。

因此,肉体在这个冲突中的谋算,也远远比我们个人所经历的一些道德和行为的矛盾要深的多,可怕得多。

说到肉体,我们最常联想到的也许是肉体的放纵。但是在新约圣经里,圣灵通过使徒保罗所打的属灵战役中,战事最激烈最凶险的,却是在加拉太书里,那里所面临的对手,是肉体借着人的传统倚仗律法的骄傲来否定耶稣基督的恩典,而不是像哥林多教会那里是肉体的放纵。

这不是偶然的。因为,骄傲,才是肉体的大本营,满足其本性的立足点。

似乎那些扰乱加拉太教会的人,只是在基督之外再加上一些东西,并且是表面上看似乎无害的东西,比如行割礼。

但是,如果不是基督,就不是新人,那就是旧人, 是罪人,就是那有罪的肉体,而不是那必不可少(也已经被完成)的救赎,也不是以救赎为前提的属灵新生命。这旧人实际上是在为自己做一个见证,宣言肉体和律法两者之间可以达成一种协议,实现一致与和谐;因此,恩典是没有必要的,最多只是一点额外的帮助。

这等于是宣告:人并没有因过犯和罪恶而失丧而死,肉体并不在根本上是罪恶的,而是里边还有良善,靠着自己还有救。

肉体想要的,是基督的名成为肉体的仆役,为肉体而服务。并且肉体也很愿意借着基督的名来装饰自己。

但是这样就让撒旦借着肉体从根基上否定了福音。

你的福音到底是什么呢?只要你是宣讲割礼(或任何其他肉体可以靠着骄傲的事物),还对肉体有信心,一切困难都会停止。世界会接受你的福音。 但这却不会是基督的福音。

十字架本身是 神对人肉体光景的定论,即人肉体的全然败坏,没有良善;肉体的人被证明是 神的仇敌。

十字架以恩典完美完成了救赎,并不需要肉体的帮助,也不能有肉体的混入,这个真理对于那些希望还能为肉体保持某种信誉的人来说,始终是绊脚石。天然人(肉体)就是过不了这一关。这是天然人的本性决定的。不仅仅拒绝基本福音的人是这样,实际上在信主的基督徒中,甚至在许多看上去或者听上去非常属灵的人的心里,这个绊脚石也还总是在那里。

这并非一件小事,而是生命和国度争战的关键战场。因此使徒保罗说了那句他没有在任何别的场合讲过的重话:“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5:12)

肉体的两面性

在这方面的认识和辨别,之所以很难,也与肉体的两面性有关。人是一个被骗的族类,而被骗肉体从此自己也就带着欺骗性。

肉体的两面性付诸行动。一方面,神赐律法是为了显明罪,但是肉体却会利用律法来制定自己的义,就此满足自己的骄傲。这可称为肉体的假冒。但另一方面,神在恩典中行事,让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为的是使我们可以超越罪的统治,但是肉体却会以恩典为借口,为自己找不受约束地犯罪的理由。这可称为肉体的无赖

肉体和假冒和无赖常常联手。比如,肉体的无赖,常从反面对基督徒构成一种威胁,使人在恐慌之下觉得唯一安全的办法就是回到律法里边,结果就落入了肉体的假冒这个圈套里。肉体软硬兼施,用两面派的手法得逞。

要识破肉体的两面性,我们必须严肃认真的问我们自己:我们真的相信圣灵吗?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让肉体满足其情慾了。” 加拉太书5-16。

这里边 “不让肉体满足其情欲” 绝不是一个在律法意义上的要求,而是在信心里边生命原则的彰显。神的话是说,如果我们真的顺着圣灵而行,圣灵就有能力让我们制服肉体,不让肉体满足其情欲。这是福音的大能,是恩典,是福气,不是额外负担。

人有能力抵抗罪恶,不是靠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而是靠圣灵。圣灵是基督徒的力量(而圣灵被赐下,则是因为基督升天,到了 神的右边,成了我们的义,不是因为人的得意)。

圣洁,真正的圣洁,是在没有律法的情况下实现的,正如我们义不是靠着律法所建立的。如果我们被圣灵带领,我们就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靠着果子鉴别肉体和圣灵的工作

判断什么属肉体,什么属圣灵,并没有困难。在加拉太书第5章中,使徒列举了两者的果实,其真正的目的并非仅仅是警告(即保罗并不是在说 “你们不可结出肉体的果子”)和命令(即保罗也并不是在说 “你们必须得结出圣灵的果子”),而是为了告诉我们肉体和圣灵之间的实质区别。我们不需要非得从深奥的道理上理解了才可以,神只要让我们跟随圣灵,并且观察所结的果子,好得以验证,以纠正我们的错误并保持我们行走的正确方向。

这是一个生命属性的问题,也是一个国度属性的问题。

肉体的果子作为确证表明,属肉体的人不得继承 神的国。

圣灵的果子在性质上同样很明显: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加拉太书5:22-23。

这句经文的后半句,其更直接准确的翻译应该是: “对着这样的事,律法在其中找不到可指责之处。” 也就是说,这样的事在律法面前是完全的,即成全了律法。

如果我们遵照圣灵行走,律法就不会对我们定罪,因为律法正是如此才被真正满足了。在律法之下的人,并不能满足律法,反倒是在恩典之下的人才能满足律法。这一切绝不仅仅是一个所谓 “换位思考” 的思想问题,而是由于基督工作的果效和圣灵的能力与我们肉体软弱的反差。

这些跟随圣灵的人,他们是属基督的,他们把肉体和情欲钉在十字架上。他们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他们是基督徒。正是这个让他们与众不同。

如果一个人真的活着,那他就是活在圣灵中:这人要继续在圣灵中行走,没有什么别的力量可以阻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