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八章读经笔记 Romans 8 Study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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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罗马书第七章是最艰难的一章, 那么第八章就是最荣耀的一章。

可以说这章的中心是圣灵。罗马书 8:1-11中,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罗马书 8:12-30 中,圣灵作为一个 “律”(力量)在圣徒身上运行,这是内力;罗马书8:31-33中,神在我们之外,为我们确保所赐给福气,这是外力。

一切都是父神计划的,一切都是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完成的,但一切之所以和我们这些原本无望的人在实际上产生关系,则是圣灵来运行的。圣灵没有自己的计划,圣灵也不在耶稣基督已经完成的工作之外再开拓别的工作。 圣灵就是要藉着生命的律,在耶稣基督里,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释放我们。

这里需要注意到,我们是在耶稣基督里被释放(即这释放凭的是我们在耶稣基督里这个资格),但又是被释放在耶稣基督里(即释放后的人,被保留在耶稣基督里,得真自由)。

这一切现在都是靠着圣灵完成。

在罗马书第八章之前,有两次直接提到圣灵,一次是1:4,那里指着圣灵让耶稣基督复活,以大能显明他是 神的儿子;另一次则是5:5,那里是圣灵将 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首先是圣灵在耶稣基督自己身上的工作(1:4),然后就是在我们这些蒙恩的人身上的工作(5:5)。

圣灵在我们身上所做的一个最基本工作,就是将 神的恩爱浇灌在我们心中。圣灵如果不把 神的爱浇灌在我们这些人心中,我们就无法和 神有亲近关系,我们身上就没有 “电荷” (即没有信心), 就对圣灵的律(力)没有反应。

这背后更深的原理,保罗在第八章中揭示。

罗马书中,使徒保罗先铺垫了罪人必须得救的必要性,指明了因信称义的新生命原则,也阐述了那罪和死的律之可怕,之后就进入了荣耀的第八章。

“因此,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罗马书 8:1。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罗马书 8:2。

圣灵的律

赐生命的圣灵对得救的人来说,是一个 “”,这律是一个,不是人脑筋里想出来的,而是由 神来的。这律是客观的,这力也是客观的。

并不是所有重生得救的人都对罗马书第八章有深入了解 (即使我们开始明白一点,也是逐渐的),但所有重生得救的人却一定是得益于这一章的客观实际。

然而,这并非说我们无需深入了解以明白圣灵的。圣灵藉着使徒保罗把这宇宙最深奥的律、最有价值的律阐述在罗马书里,必定是美好的心意,要求我们来寻求和明白。不是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来探讨,而是在生命里明白并经历,让 神藉着圣灵运作在我们里面,让圣灵的律在我们身上就更有功效。

也正如自然界中的力场,虽然客观存在,但却只对有某种属性的客体(电荷、磁极、质量等)发生作用一样,圣灵的律也只对具有某种属性的人发生作用。这个属性是属灵的。这种人里面的特别属性,就是 “信(faith)”,这是他们身上的 “电荷” 、 “磁极” 或 “质量”,使他们向着圣灵的律有反应,或者说让圣灵对着这种人有作用。

不被定罪

“因此,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8:1)。保罗在这里并不是特指宝血除罪的功效(虽然血是必要的,是其余一切的基础),而是指我们一个全新的地位,这个地位完全超出了 神审判的范围。

基督的确代我们受了审判。但他复活后,升天到了 神那里。哪里还会有与罪相关的罪恶、责问、愤怒、惩罚这些问题呢?不可能有!在他升天之前,一切都已经解决了。他之所以能升上去,到 神那里,正是因为这些问题都已经解决了。 这就是基督徒在基督里的地位。

复活确实是一种拯救。这是新生命的力量,基督从死里复活,我们活在他里面。就圣徒的一生而言,这是一种力量,有效而持续,因此被称为。正是这个力量使基督从死里复活。是这个律使我脱离了以前在我的肢体中统治我的罪和死的律。我们与基督的复活相关联,并看见基督里面生命力量的见证。这些都是圣灵的力量。正是靠着圣灵的力量,将我们新地位中的 “不定罪” 与新生命的律及其能量联系在一起,而在新生命中我们不再服从罪的律,因为我们已经借基督的死向着罪的律死了。

同时,我们向着那本是好的律法(就是 神的律法)也死了,因为律法对已死的人来说也必定不再适用,因为律法是在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才对他有效的。 从第七章我们知道,神的律法本是好的,但却因着肉体的软弱无法成全我们,结果我们的人被罪借着罪的律掳去了,导致那本来是为我们好的律法(神的律法)反倒成了我们最大的障碍 (咒诅),因为按照律法,罪必须被审判。

但现今,我们罪带来的咒诅全由基督背负,以满足律法的公义。所以基督已经将复活的拯救和新生命的力量为我们落实并放大了,成为我们在圣灵的律中的好处和利益。这是 神的大能。在以弗所书第一章的结尾,我们看到拯救是 神自己的能力。而对我们新造来讲,那促成这种荣耀变化的力量,也只能是 神自己的大能。

脱离罪恶和死的律,这种释放不仅仅是一种经历(虽然它将产生宝贵的经历);这是 神自己的行动。这行动被我们所知道,是藉着我们对祂让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信心,并通过祂在耶稣身上所成就一切的力量。我们凭着信心与这力量和其所成就的有份。

接受这个真理的困难,在于我们发现我们的经验与之冲突。基督已经除了我的罪过,神已经爱了我,这是一个可以通过恩典简单相信的事实。但 “我已经死了”,这一条却很容易被发现与我内心矛盾。要想解决这个矛盾,真正得到坚实的平安,我必须经历第七章的过程,并在基督为罪而死(做了牺牲)中看到,罪在肉体中已经被审判,而我却还活着,是因为 神将我里面的罪作为一个与我不同的单独实体而施行了审判。(也就是说,神审判了那如鬼附在我身上、我原本逃不开、不得不对付的仇敌,却把我分开,没有审判我的自己。见下。)

罪被定罪(审判)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8:3)

这里,后半句如果按照原文掰开直译的话,意思是: 基督成为罪身(sin flesh)的样子,把罪包围在其中, 让 神在肉体中定了罪的罪案 (condemned sin)。

罪身,指的是罪和身体结合,成为 “罪体” 即 “sin flesh”。 严格讲并不是 “有罪的肉体” 或 “sinful flesh”, 而是 “罪体”,即 “sin-flesh”。原文中,代表 “罪” 的名词和形容词是不同的,在这里用的是名词(sin)。

同时, “作了赎罪祭” 并非原文直译。原文的意思其实是 “包围了罪”。 原文 “περί ἁμαρτία” (peri hamartia)” 中,“περί (peri)” 是包围、包含、概括的意思,并不是常用来表达目的所用的连词 “for” (ὑπέρ,huper)。之后的词 “ἁμαρτία (hamartia)” 则是名词 “罪 (sin)” 。 中文和合本按上下文译为 “作了赎罪祭”,这虽然在属灵含义上是对的,但却失去了原文所强调的 神是如何让基督做了赎罪祭,罪又是如何被审判定罪的。

罪被全部一次性定罪,是因为 神将一切的罪概括性的、全部装在了一个身体中(耶稣的身体),这身体就成了背负罪的肉体。这个背负了罪的肉体,叫 “罪体” (sin-flesh),其中装了一切的罪,或者说包围了一切的罪。这罪不是从那个身体里生出来的 (即并非是那个身体本身犯了罪而成为犯罪的肉体 sinful flesh),而是被装进那个身体的,于是这背负了罪的身体就成为了“罪体(sin-flesh)。 这个 “罪体” 就是基督所成为的那个 “罪身的形状”。神在这个罪体中一次性、总结性审判并 “定了罪的罪案”(中文和合本译为 “定了罪案”,没有突出这里的明确含义)。

那个装了一切罪,成为 “罪体” 的身体,就是耶稣的身体。耶稣之所以能够取 “罪身的形状” 而被定罪,恰恰是因为他自己在所有方面都与罪绝缘。基督能替罪,正是因为他的圣洁;而基督死后复活的能力,也正是基督生命中圣洁的能力。这也是他爱的力量的彰显,这爱在他的死上体现的完美无缺。

基督是 神的喜悦(divine delight)的唯一对象,但他,也只能是他,却成为 “罪身的形状” 而被定罪 。

如果这世界有一个悖论,这就是最大的悖论,即不符合逻辑。但这堕落世界的 “逻辑” 是死的逻辑,或者说,符合这世界逻辑的,其结局必定是死;如果基督也符合这个世界的逻辑的话,那他自己也是死在罪中,我们都无望了。但感谢主,基督是一个全新的逻辑

这就是基督替罪。因着这个替罪,我们的罪都被放在那个“罪体” 中被审判定罪了,但我们的人却被留下来,放了一条生路。

被留下来,却不是再回到肉体中、再回到罪中,因为那个旧人已经被定罪、已经死了,那个定罪和死是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是全然概括性的。无论我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还在肉体中犯罪,那罪都已经被一次性地钉死在十字架上。

但对人来讲,问题在于:原本,我之所以感觉我是活着,就是因为我在那个犯罪的肉体中活动。但现在,我要是还在肉体中,是死(因为肉体已经被审判、被钉死),而离开肉体也是死(因为我不知道在肉体之外如何活着),我岂不是无路可走,无论如何都是死吗?

但感谢主,神给了我圣灵,我可以随从圣灵活着。

这个巨大的利益,不是理所当然的。即并非说圣灵是个廉价的存在,而 神现在却平白地要求我跟随圣灵,而是:现 神凭着基督的得胜,赐下圣灵,让我可以跟随祂而活着,得以享受这个极大的福利。这是何等大的好消息。而 神之所以能赐下圣灵,则是因为基督为罪死了、又复活升天了。

随从圣灵

正是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开始明白罗马书 8:4-11的宝贵: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 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罗马书8:4-11)

保罗在此讲出我们与圣灵关系的多个层面:

1: 我们随从圣灵(8:4-5)。“随从” (walk after)乃是跟随而行。

2: 我们体贴圣灵的事(8:5-6)。“体贴” (mind)乃是思想、理解、倾向的心态。这种体贴和上面的随从是紧紧伴随分不开的。

3: 我们在圣灵里面(8:9)。“在圣灵里面”(in the Holy Spirit),和合本译为 “属圣灵” 。我们跟随、也体贴圣灵,但重要的是,我们是属圣灵的。正是这个从属关系决定我们的生命属性,不是仅仅在行为层面,而是在本质上。属祂,就因义活着(8:10),这是属灵生命的本质;不属祂,就没有在灵里活着。

但是,如果 “跟随” 和 “体贴” 似乎是我们可以做出的动作的话,我们如何能 “” 圣灵呢?

罗马书 8:9那里,同时提到几个方面。首先,如果 神的灵住在我们心里,我们就在圣灵里(属圣灵)。所以,我们属圣灵的前提是圣灵自己先来住在我们里面。

那么圣灵又是如何来住在我们里面呢?圣灵是藉着基督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的。我们有了 (have, possess) 基督的灵,圣灵就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是 “在圣灵里”,就是属基督的 (8:9b)。

保罗在同一节经文(8:9)里,同时提到 “神的灵”、“圣灵”、“基督的灵”,并非是说有三个不同的灵。神的灵,就是圣灵。在圣经里,对 神的灵和圣灵一般是不加区分的。以弗所书 4:30 更是直接说 “神的圣灵”。 圣灵是三而一神格中的一位。圣经中如果明确提到 “圣灵”,是指着那位有位格的圣灵 (The Holy Spirit)。在少数几个地方特别提到 “基督的灵” (罗马书8:9;彼得前书1:11), “耶稣的灵” (使徒行传16:7),或 “耶稣基督的灵” (腓立比书1:19),则是指着圣灵特别为耶稣基督做见证的灵。

因为圣灵来到地上只是为了一件事,就是为耶稣基督做见证,所以就着今天我们和圣灵的关系来讲,基督的灵和圣灵并没有区别。但我们需要意识到,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并非是说圣灵自己的位格住在我们里面,而是那为耶稣基督做见证的灵作为圣灵的一个彰显住在我们里面。 我们自己的灵则和内住的基督的灵认同,这是我们属灵生命的根基和核心。 这是儿子的灵。这是内住的灵。

4: 因此,我们被 神的灵(圣灵)引导,是 神的儿子 (8:14)。见上。

基督把我的罪全都对付、除去了(put away)。但还不止如此。 我靠他复活而活,他是我的生命,是我里面真正的 “我”,我因此可以说我死了,因为他死了;但是我还活着,因为他活着。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加拉太书 2:20。

这个联合犹如一个 “合伙制”。 被 “收购” 的合伙人(我)享受到 “合伙制”的优势和好处。虽然在这里 “出资” 的只有一位,就是主耶稣,但我作为合伙人却得益处。这在罗马书 8:3 里是显而易见的。使徒说,神已经在基督里成就了这事。他不说 “在我们里面” 成就了这事。

我们所得的结果可以在第4节中找到: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8:4 )

这个让我们可以算自己已经死了的有效行动,发生在基督里,是他做了赎罪祭。 是在那里,罪在肉体中被定罪。这是 神自己做的,也只能是 神自己才能做。

同时,与基督的生命有份,这对我们来说成了每日生活的现实。这种生活的实现必须与对立面的肉体相抗衡,因为虽然肉体在终极意义上已经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了,但就我们在地上每日的生活来讲,在我们脱下旧的取了新的身体之前,我们还面对着肉体残余势力的抵制。

然而,这新人已经不同。区别在于,罪和死已经不再在肉体中成为辖制我们的无法逃脱的律,因为我们可以活在另一个里,即赐生命圣灵的律。

新生命、新地位

圣洁生活的实践如何与绝对的恩典结合在一起?

由于罪对我们心思意念的败坏, 圣洁生活与绝对的恩这两者在罪人眼中会显得矛盾,因为我们的罪恶天性会说:要真的给我绝对的恩典,我就一定会趁机犯罪,不会去过圣洁生活;但如果我被要求过圣洁生活,那给我的就不算恩典。

这里的关键,正在于我们脱离了罪的新地位,这个新地位有新的动机和动态(motivation and dynamics), 这和原来罪人的动机和动态全然不同,也是还在那个旧地位上的旧人无法理解的。

在这个新地位上,我们在基督里活在 神面前。这个新地位原本是耶稣基督的。神的大能,父的荣耀,圣灵的运作,在基督的复活中行动,使基督在承担了我们的罪并为我们成为罪之后,却被放置于一个超越罪和死亡的,在 神面前的新地位。凭着信心,我与他的死有份,与他的复活有份,也与他的地位有份。

需要指出的是,拯救,是从罪与死的之中被拯救出来 (不只是在一个具体案例中被暂时解脱)。因此,拯救是绝对而完整的。罪不再是一个无法逃脱的律。对一个爱圣洁,爱 神的人,这种释放,是深刻而巨大的喜乐。

这段经文并没有说人的肉体被改变了或消失了。如果那样的话,就不必谈论有关肉体的律。在我们取了新身体之前,肉体还在那里,我们必须与之抗衡,但这已不再是律。它不再有借着控告我们的良心把我们带入死亡的权力。

律法(神的律法)无法实现这种拯救。律法可以审判罪(即定罪的罪 condemn sin)但却必须同时也审判罪人(定罪人的罪 condemn sinner),无法只定罪的罪,而同时却放过罪人。律法不能做到这个,因为律法要被成全,需要人的力量,这是律法对人的基本要求。律法的 “经济学” 要求这个输入(input) 和代价(cost) 从人而来,但实际上人却没有力量,罪却有力量。

但是律法所不能做的, 神做到了。

神是通过基督完成的。是 神派祂的儿子,成为基督,取了罪身的形状,降卑自己,以至于死,好让 神有关罪的整个问题全都集中在基督自己身上来做最后的答案 (the final answer): 在他身上,罪的问题既得以解决,则永远得以解决,但要是不能解决,则永远不得解决。

就整个受造来讲,这是最重要的问题,带着最大的悬念;但感谢 神,神在基督身上得了完全满足的答案。在基督里边,这个最大的问题得了确切的答案,再也没有悬念。

神公义对罪的要求能得以满足,全靠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牺牲;这一次的牺牲,是全宇宙唯一能够解决罪这个问题的一次 “神圣行动(divine act)”。这一行动的结果对每一个相信的人都有效。我们与他同死,并与他同活。旧人,就是肉体, 我们脱下了。我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死了,因为我们的旧人与他同钉在十字架上。

但这里说的是当前我们的良知面对 神的荣耀所处的状态。 今天,虽然罪已经不是我们必须顺从的律,但我们在地上还能感觉到罪的存在以及其力量和影响。 毫无疑问,在那公义所居住的新天新地中,最后的结果乃是:罪全部从天地的整个场景中被移出,不再有任何迹象出现。

靠着恩典,我们在基督里,在 神面前已经是完全的;并且,跟随圣灵的行走,还可以使律法的义在我们里面得以成全。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但我们反倒能成全律法。唯有爱能成全律法。不仅成全律法,并且可以走更远。在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和其他书中,那里有恩典产生的更多果子,体现 神的性情,不仅是人应该为 神做的,而且是彰显基督的所是。

过去在律法之下,罪却掌了权;但现在从律法中释放出来,我们反倒可以成全律法。 律法所要求的,现在之所以在我们里面能被成全,正是因为我们不在律法之下,因为我们跟随圣灵而不是跟随肉体行走。

现在是圣灵和肉体之间的交战。这个交战,对我们这些愿意跟随圣灵的人,是一个非常有优势的较量。想想,在这之前,即在圣灵的律在我们身上生效之前,我们的光景是罗马书第七章的光景,在那里,是我们自己心中的律(行善的愿望)和肉体的律交战 (7:23)。那是一个敌强我弱的交战,其结果总是可预料的,即我被掳去,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但现在,战场的实力对比已完全不同。 现在是圣灵和肉体之间的交战。

首先,在 “律” 的原则上,这场交战早已结束,圣灵的律已经胜了,在基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8:2),在这方面并没有任何的悬念。

所剩下的,就是在我具体生活层面的交战,好让圣灵的律在原则层面的得胜也体现在我的生活里。这交战现在也是圣灵和肉体之间的交战。在我们的实际经历中,这个交战之所以还显得艰难,是因为在我们里面内住的圣灵要通过我们的信心和肉体交战(因为圣灵定意要在我们身上彰显基督的得胜,这是我们属灵生命藉着信心成长得益的基本原则),而我们里面照着罪的习惯却常常信心软弱不选择圣灵。

但只要我们做了正确选择,则那交战的结果是注定的。圣灵必定胜得过那已经被钉死的肉体。在信心里边这个也不该有悬念。

在我们里面运行并引导我们的,正是圣灵 。这是我们所在地位的特征。这个特征是圣灵内住的结果。使徒在这里以圣灵内住做为前提,而不是一个不定的结果。也就是说,使徒写信给基督徒,圣灵(保惠师)的同在被当作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所以保罗直截了当地介绍基督徒的特征:我们不是跟随肉体,而是跟随圣灵。 那些跟随肉体的人渴望肉体的事物。那些跟随圣灵的人,渴望圣灵的事。

这里不是职责的问题,而是一个由人的生命本质属性所确定的必然行动;这种由生命本质所决定的倾向,其结果是没有例外的:肉体是死亡,圣灵则是生命与平安。因为肉体所爱的事,就是 神所恨恶的。肉体有自己的意志和欲望。而 神的律法有其自己的权威,这却是肉体不愿服,也不可能服的;如果可能的话,肉体的本性将不复存在,因为肉体的本性就是寻求自己,不服 神对它的权威。因此,人若在肉体中,罪就依靠律法制造死, 这是其唯一的功效。

但是,如果 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 神的关系的本质不再是肉体,而是灵。正是这灵,祂亲自构成了(constitutes) 我们与神的关系,让基督代表了我们在 神面前的地位。由此,在 神看来,我们不在肉体里出现 在祂面前。肉体还存在,但却并不出现在我们和 神的关系中。在接受了圣灵并拥有圣灵所赐的生命之后,我们与 神的连接正是圣灵自己构成的。因此我们在 神面前的存在,在具有神圣道德意义的生命本质上,是在圣灵中,而不是在肉体或属血气的人中。

于是我们明白这个事实:神藉着圣灵在基督里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生命和全新的地位。这不是从我们努力来的。人里面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抗肉体或将人带出肉体。这肉体正是他的自己,他无法用内力推动自己。律法也不能超越这一界限(即律法所针对的人的界限),也不应该超越它,因为律法尽了其责任。必须有的,乃是某种人原本里面没有,但却可施加在人身上的力,才可以释放人。就此,任何受造也都无能为力,因为每个受造只为自己负责就已经无法自救。

一定是 神。神的灵不会因为进入人里面就停止成为 神,也不会使人停止成为人。但是祂在人中,神性地(divinely)产生了一种新生命,一个新人。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个新的存在(new being),并依靠基督的宝血得了洁净。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产生这个新生命。 “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8:9)

因此,我们活着就是基督。再没有别的生命。其他都是死亡。

儿女,不再欠债

但是圣灵还有另一个特征。祂是让基督从死里复活的灵。 这是 神在基督里所做的。如果圣灵住在我们里面, 神就会在我们里面完成他在基督里已经完成的工作,因为 神赐给我们的是同一位圣灵。他将使我们的身体复活。这是最后的拯救,是对这个问题的最后最完整答案:“谁能将我从这取死的身体中拯救出来?” (7:24)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著。你们若顺从肉体活著,必要死;若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 罗马书 8:12-13。

我们不再欠肉体的债。我们的魂得了自由,肉体现在不再对我们有任何权利。

但是保罗并没有反过来说我们现在欠圣灵的债。就着我们所得的利益和好处来量,我们的确是欠圣灵的,并且追求圣灵确实是我们的责任;但是,如果我们是在律法意义上欠债的,那我们这个人就被置于更高的律法之下,而对人而言,满足这一更高律法的要求,将是更加不可能的。

但圣灵是生命的力量,而这力量是通过爱所传递的,不是靠律法的义务。如果我们顺从肉体而活,我们必要死。但是,如果我们靠着圣灵来治死身体的恶行,我们就必活著。

恶在那里,但是我们有力量胜过它。我们的位置已经不再是该隐的位置 (“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必须制伏它。” 创世纪 4:17:)

但是还有另一面: 圣灵本身就是我们的力量。圣灵自己愿意成为我们的力量使我们能治死肉体的恶行,因为圣灵想确保我们与 神同住;我们是 神的儿子,被圣灵带领。我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那是在律法之下的光景);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这就是我们所收到的能力:是圣灵自己,藉着祂我们能呼叫:「阿爸!父!」

圣灵亲自向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 神的儿女。这两件事同等珍贵:我们既与圣灵的能力有份 (这是生命力量,让我们有能力享受 神以及与 神的关系);并且圣灵的同在和权威也来向我们见证并确认这个福气。

这之后,保罗进一步阐明我们不仅得了这福气,并且没有任何事物可能夺走我们的福气。是 神赐给我们的。 神创始,神必定成终。

一同受苦

但既然基督的灵在我们里面,他将成为在我们心中基督情感(Christian affections) 的源头。如今,在这个罪恶和苦难的世界上,基督必定遭受苦难,并且是因为他的公义和爱而遭受痛苦。从 神的公义和道德看,这是人的悲哀、地的悲哀、世界的悲哀、宇宙的悲哀,因为世上事物堕落后的道德本质竟然与他们创造的主的道德本质完全相反 (这里指的不是社会道德,而是在神性中的道德 divine morality)。基督遭受苦难,正是见证这个悲哀状态的必然结果。

因此,爱、圣洁、对 神的敬拜、对人的爱,在这个世界上,都面对必不可少的苦难;积极的见证会导致外加的痛苦。

同为后嗣(继承人),同受苦难,同得荣耀,这是基督徒生活和希望的顺序;并且,作为 神产业的后嗣,苦难正是由于我们所处的荣耀地位所致,以及我们与基督生命联结的缘故。但这苦难不值得与我们将要显露的荣耀相提并论。

受造(creature)都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它如此的:是因为人的缘故。 受造等待着 神儿子的显现,然后受造的拯救就来到。因此,如果我们受苦,是在爱中受苦,因为万有都在我们周围一同受苦。我们与受造的联系使我们进入一种苦,因为受造都一同遭受痛苦和虚空。我们这有圣灵的,因此知道:所有的受造都在与 神的疏远中叹息(呻吟),在苦难中,却在盼望中。当荣耀使儿女得自由时,受造将分享儿女的自由。恩典乃是儿女独有,因为这是一件与魂(soul)相关的事情。但是荣耀是 神在外在事物上大能的果子,连受造也将从败坏的辖制中解脱出来,并享有荣耀的自由。

圣灵,祂使我们知道我们是荣耀的儿女和后嗣,现在以同样的方式教导我们明白受造的苦难。通过我们的身体,我们与受造联系,从而产生同情。

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有圣灵的智慧以及得赎之人神圣本性的情感;另一方面则是通过身体与堕落受造的联系所产生的同情。

注:在这方面,主耶稣的同情则更加完美(在他里面全是绝对的)! 因为尽管他有能力像一个真正的人一样同情受造,但他并没有像我们这样与堕落的受造联系在一起。他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感觉,但却是作为一个由圣灵而生(不是从血气而生)的人(人子,真人)反应。我们却不同。虽然我们凭着信心高于肉体而不在肉体之中,但实际上今天我们仍在我们所处的瓦器(身体)中与之相联。这是神的众子今日暂时卑微的现实状态。

因此,我们也等待身体的救赎。我们是在盼望中等候得救,以至于拥有全部救赎的结果;因此,我们叹息,与受造一同叹息。

但这是因为我们里面的圣灵也与我们叹息,来帮助我们软弱的身体。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 罗马书8:26。

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祂在痛苦中恳求、叹息,这叹息无法用言语表达。压迫我们和包围我们的恶就在这里,我们能感觉得到。我们越意识到福气和荣耀的自由,就越懂得罪带来的痛苦。我们不知道要寻求什么来补救这个失落,但是内心却像耶稣在拉撒路的坟墓旁一样表达悲伤,至少在我们极有限的程度上是如此。 这不是不喜欢受苦的肉体的自私。这是圣灵的爱。

“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著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罗马书8:27。

这是圣灵和我们里面生命认同的方式:这里说的那 “鉴察人心的”,正是 神自己。神查寻我们的内心,就在那里听到了圣灵的声音(哦,圣灵的爱!),因为圣灵在那里替我们祈求。圣灵的代求是基督今日亲自托住一切新造之权能的最基本力量(对照希伯来书1:3)。如果没有了这个,新造的全宇宙立即就坍塌了。可我们竟然会常常无知的以为是我们自己的努力在支撑着我们的新生命。

因此,神找到的是我的心,一颗新造的心,里面属灵的情感,但是那实际发出祈求的却是圣灵自己,否则 神就无法找见我并与我认同。我对苦难的感觉不再是通过肉体的自私自利,而是与圣灵的同情。这是多么美好而又坚强的思想:当 神查寻人心时,即使我们的心在痛苦之中,祂在那里找见的不是肉体,而是圣灵的爱。并且圣灵自己在恩典中满满承担我们所有的软弱。

我们叹息,不仅是因为那被应许的还未来到,也因为我们知道那被应许的必将来到。从深处听,这叹息是从圣灵亲自发出的。哦,圣灵的同情是何等的深刻,圣灵的盼望是何等的恳切,圣灵的信心又是何等的确定。这样的叹息,神岂能不留意倾听!

神赐福的不可变性(Immutability of God’s Blessing)

“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罗马书8:28。

这是本章的最后一部分,从第28或31节到结尾。 神命令一切事物都向那些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的益处效力。

这带出来真理的另一面:神从外向里,为我们保证所有的福气。圣灵前面的工作是从里向外。圣灵是我们里面的生命,这是本章28节之前所述的。但是 神也以祂自己所拥有的特权从外到里来维持我们所有的特权。

因此,在这里,只提到“按祂旨意被召”,没有提及我们的成圣以及里面的生命。内在生命的现实在本章上一部分中已经阐述。在这里则是凭着 神的旨意而有的确定性和安全性。神预先知道祂的儿女,祂已经为他们的命运预定了荣耀的福气,即要模成祂儿子的形象。祂召他们,称他们为义,并要他们得荣耀。 神已经做了所有这一切。这是完美而稳固的,因为祂是那位只要愿意就可以做得到的 神。

与 神儿子自己的形象相符,多么荣耀! 这是恩典。不是仅靠耶稣赐福我们,而是用耶稣自己来赐福我们。父的旨意已经定了(为此祂的名就是福!)。

基督死了,又复活了,在 神的右边,为我们代祷。既然如此,谁能使我们与祂的爱分开呢?仇敌?祂已经征服了他们。高度? 祂为我们达到那里。深度? 祂为我们去过那里;这是 祂的爱的证明。困难?我们是得胜有余:在紧要时刻,祂展示祂的爱和信实,使我们知道我们无论在哪里,我们的力量也在哪里。

对此,人很容易提出疑问。

第一个问题:会不会有别的谁来定罪我? 不会。当 神自己称义时,谁能再定罪?罗马书没有说我们是仅仅 “在 神面前称义”,而是说 “神称我们为义”。神自己是审判者,也是唯一最终的审判者,还有谁能挑战 神的结论,以定圣徒的罪呢?并且 神称我们为义,凭的是基督,因着我们的信,神的决定是不可动摇的,而不是凭我们那靠不住的自己。

第二个问题,会不会有别的力量能硬把我和 神赐的福分开?不会。在所有可能使我们与 神的爱分离的事物上,神都给了我们一个宝贵的回答:祂的爱已经被证明是胜过一切,我们也已经看到。这爱是 神的爱,并不取决于受造。

因此,罗马书第八章以三种方式展现了 神对我们的恩惠:神赐予、神确认、神保障。 一切都出于 神也归于 神自己,这正是我们靠着圣灵在基督里所得的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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