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Deuteronomy
立约的“话”(Word)- 以色列民族和国家的根基
申命记 (Deuteronomy)是摩西五经的最后一卷书。Deuteronomy 这个词是早期犹太拉比们给这本书的希伯来语名称的希腊语翻译,其含义是 “重申的律法”。
但在犹太人的旧约中,这本书最初的名称就只一个字, “话”(devarim),来自这卷书第一句最前面的第一个关键词(和其它旧约书卷如“创世纪”名称的来源一样)。
读了这卷书,就知道 “话” 就是摩西在临去世前对以色列人讲的最后的话。这些话讲在以色列下一代即将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之前。摩西自己不能进去。他只能把 “话” 留给他们。
这是何等样的 “话”!就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讲,这世上无人曾讲出摩西这样如此深(deep)、重(heavy)、高(high)、远 (far reaching)、切 (呼天唤地来做见证的真切) 的话。
就是这个摩西,当初 神呼召他的时候,他说 “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出埃及记 4:10)。 直译:我只是一个没有 “话”(devarim)的人。
但摩西作为先知,他讲的一切话都是耶和华 神所吩咐的话。并且,这些话并非是在摩西临终前 神所赐的新话语,而是对前面 神所吩咐的话的重申。
这些“话” 是以色列民族和国家的根基,也是以色列全部历史的预言和解释。
对于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政治体的出现和存在,政治科学家 Daniel Elazar 曾解释说,地上所有国家政治结构,通过它们的出现和存在方式彼此区分,有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种是 “权力型” (power),通过征服形成,征服可能是外部或内部(例如通过政变)。第二种是“生长型” 即有机的文化发展 (organic development),涉及将家庭、部落和村庄的政治生活发展成大型政体,以便机构、关系和权力的结合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精英人群从人口中脱颖而出,政治权力倾向于他们的手中。
第三种则是通过立约(covenant)。 契约的建立所强调的是人们在一个清醒的共同意念下聚集在一起以建立政治机构,使所有人都重申其基本平等并保留其基本权利。契约政治的伟大时代是十七世纪,其间在欧洲尤其是北美洲发生的新社会,成为西方文明的主题。这个文明出现在17世纪并不是偶然的,因为当时在宗教改革和印刷传播的双重影响下,欧洲人第一次为自己和家庭的缘故主动阅读以自己语言翻译的圣经。西方自由在根本上是圣经的自由。
通过立约所定义的国家,其存在和持续都取决于 “话”(devarim,words)。
话,可以成为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根。事实上,这种契约使用高度专业的、能创造新语义空间和道德维度的语言。通常,语言只用于交流、描述或表达。然而,语言也会被用来创造一种深层的道德关系和义务。当人说 “我保证…” 时,他不只是描述一个承诺,而是在产生(创造)一个承诺。契约则是一个相互约束的承诺。
然而这地上唯有以色列的产生,不仅是建立在契约(covenant)的基础上,并且这契约是绝对独特并至高的,因为是在创造天地万物的 神和人之间的契约。这契约是独一无二的契约(The Covenant),因为 神并没有意思要和地上许多民族和国家建立此约。以色列是代表全人类与 神进入此约的。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读申命记,明白这约的实质,以及其中立约双方的位置和关系。
守约的光景 – 人的失败和 神的恩典
在这卷书中,神藉着摩西给以色列叮嘱并警告。
这些警告是道德性的 (moral,即从义务的角度看有公义和不公义、对和错之分),而不是利益性或实用性的 (utilitarian, 即并无根本的对与错,只是结果的好与坏之分)。
人与 神的关系,首先是道德性的(不是社会道德,而是根基性的生命道德,其基准是 神的公义),不是利益性或实用性的。对这件事的无知,是今天基督徒中缺乏对 神的基本认识,将信仰世俗化甚至变成迷信的重要原因之一。
摩西在申命记中的预言和警告,由于是重复,其内容需要更多解释的并不多,但申命记却带着一种独特的凝重和严肃,出现在我们眼前。
申命记明确坚持一件事:以色列人忠实地顺从 神的诫命,是他们可以维护与 神的关系,进入迦南,继续在应许之地存留,并蒙福的唯一基础。申命记并对失败的后果加上警告。
申命记以以色列历史状态为基础(而不是预表形式来呈现 神的思想,这和前面几卷书很不同)。在回忆旷野的历史之后,申命记直接指导以色列在应许之地所存在的秩序。这是一个除了 神自己之外没有头(首脑)的秩序。人有责任顺服,只有 神作为他们的君王和统治者。以色列人在顺从的条件下享受应许之地,这对应的是他们当时的生活。而节日节期,却是预表着所期待的千禧年。
申命记对两种状态做了清楚区分:
(1)在满足法律要求的条件下,拥有并享受应许之地;
(2)在人失败后,神在恩典中,尽管人失败而仍然实现 神的目的。
第一种状态是纯粹的旧约立足点,而第二种状态却是跨越时间的延伸,与新约相连,是 神藉着旧约真正要让人明白的。今天我们读旧约常常误解,其原因之一正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或不意识到这个重要的区别。
诫命和预言
本书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1-11章,强调对顺从的坚持,并提出应该顺从的各种动机和原因(神给人提供了顺从的动机 – incentives for obedience)。
第二部分:12-29章,各样诫命; 并通过制裁的方式增加了服从的结果(赐福)和不服从的后果(诅咒)。
第三部分:30-34章,未来的事,以色列的福气,摩西的离世。
第一部分前四章先叙述了以色列在出埃及后在旷野的历史,就此突出这位他们看不见的 神所坚持的统一,和他们对耶和华 神的义务,即这位呼召他们,通过救赎与他同在的 神。
耶和华他们的 神是一位忌邪的 神。他们被置于西乃山所立的约之下,但祂是一位仁慈的 神,在他们的苦难中,他们可以仰望他们的父辈的 神。
在第五章中,所有以色列人都被要求在他们当前的位置上来听从,一切都在西乃的圣约的基础上,在他们将要拥有的土地上遵守一切的律法和诫命。这块土地是被应许的,但是他们能够拥有该地的前提是对契约合法的服从,而这一切都以耶和华从埃及把他们拯救出来为基础。他们被拯救只为一个目的,专一地事奉耶和华,祂是一位忌邪的 神。他们与在这片土地上能找到的其它国家和民是分别的,没有融合关系,也不能发展任何融合的关系。
摩西第二次上西乃山建立的政权是一个怜悯政权(government of mercy),其条款仍然是公义有效的。第一次上山所得的律法,已经由于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的罪恶和污秽被摔碎了(破裂了)。
西乃山第二次立约,表明主纯粹是在爱的恩典中选择了他们,并且尽管他们失败了,但他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蒙了祝福。他们的心必须受割礼,事奉祂,并只事奉祂:祂是唯一的 神,一位施行政权的 神。所有这些都在第11章中被总结。
摩西的心是规劝的心。过约旦,他们要过去,在那里他们要保守所有被命令的事。
因此,这里说的是 神的政权 – 包括 神的道路和方式(The ways of God)。如果以色列人对此不尊重不留意,他们就会灭亡。
为了使他们谦卑,摩西让他们回想他们如何在沙漠中彻底失败。
读申命记,我们不能不看到让人心动的一幕,为了使这些可怜可悲又可恶的人得到祝福,耶和华何等费尽心思 (took pains!),以提供所有可能的机理和动机以引导他们顺从。
神所做的这些,照理至少应该触动人心,但可叹!却只是证明了人心是何等的刚硬!
并且这表明,如果要使人得到祝福, 神必须给他一颗新的心。然而,这不是旧约的实际,而是新约的实际,正如摩西在申命记第二部分结束是所说:
“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29:4)。
因此,申命记是摩西的所有书中最具条件性的。
第29章,也就是第二部分的最后一章,因此说:“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申命记 29:29 。
接下来的章节通过揭示以色列人在律法上完全失败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尤其是32章,凸显出因信称义的原则。这是 神计划中的奥秘,在新约时才完全被揭示。
关于律法中的公义,以第29章结束; 第30章开始,都以如下为前提:
人处在一个不可能通过律法获得公义的地位。所剩的,只有在 神永远旨意中律法的灵意以及律法的最终结论(总结)。
申命记与新约
在新约中显明,这都是基督,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0章所揭示的。
需要注意的是,主耶稣每次都是引用申命记来回答撒旦。他把自己置于以色列所站的真实地位上,为的是为以色列守住所赐的地土(记住,申命记所强调的中心,乃是以色列产业的所有权是以他们顺从律法为条件的)。
故此,主不仅是忠心的那人(The Man),而且也是那犹太人(The Jew),是那被召唤出埃及的真正的儿子(神的真儿子)。是主自己,屈服在申命记中犹太人所处的条件下,以他的忠诚和信实为犹太人也为所有人经受了所有的考验。
注:
摩西前面的书中,在创世纪之后和出埃及记的前几章,所讲的主题很少是单纯历史性的,而是 神的旨意和原则以预表的方式被陈述。即使在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开头,预表也是相关内容的最重要方面。
但申命记却带着极强的历史性,不是没有预表,而是在以色列所经历的历史事实为前提来陈述 神的原则。
至于以色列的历史,使徒在哥林多前书10:11中明确告诉我们这一点。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监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林前 10:11。
明白这一点,对理解这些书的性质有极大帮助。
如果单从历史的角度看客观的事实,以色列在旷野的40年是完全的失败。那里没有一样的献祭是真正从信心之人献给 神的;那些在旷野出生的人没有受过割礼,也无法正确地守逾越节。 后来在使徒行传中,司提反引用阿摩司书尖锐地指出这一点。司提反的见证是如此的惹怒犹太人,他们杀害了司提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