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力的农夫得粮食
“劳力的农夫理当先得粮食。” 提后2:6 (中文和合本)
“The husbandman must labour before partaking of the fruits.” (Darby Translation “农夫理当先劳力才可得粮食“)
在看到的所有翻译中,只有Darby 版本是这样翻译的,其含义和其他版本的意思不同。
从上下文,觉得Darby的翻译更顺理 (makes sense)。
这一节经文前面两节都是说到规矩,即做事的合法性,合理性,并且都是针对当事人的限制。尤其第五节说 “人若在场上比武,非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 里边所说的规矩明明是针对参赛人的限制,所以第6节明显是对劳力者(农夫)的限制规则,即劳力的人不能投机取巧。所以其他的翻译包括中文翻译和这个上下文不符合。
感到其他的翻译很可能是受了哥林多前书9章第10节的影响。”因为耕种的当存著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 林前9:10。
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上下文,并且希腊原文也不同。哥林多前书是写给被服事的弟兄姊妹的,而提摩太后书则是写给服事教会的牧者的。给弟兄姊妹,保罗就强调被服事的人的责任,但是给提摩太,保罗就强调牧者的责任。这是使徒诚实、公平、负责的见证。
保罗提摩太后书2章提到的这些规矩,从上下文看,指的似乎是最基本的自然律和道德律的限制,这都是人人必须遵从的。但使徒保罗用了一个特别的词 “νομίμως nomimōs”,这个词在圣经中只出现过两次,另一次是提摩太前书 1:8。“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中的 “用的合宜” 就是这个词,在提后2:6 中被译为 “按规矩”。
所以“规矩” 这个词,在保罗所表达的心意中,是和 神的律法相应的,必须从属灵的眼光看,以避免可疑的解释。
农夫要想不劳而获,自然是不合规矩的。然而另一种隐藏的、更有欺骗性的不合规矩,却是表现在一个表面上很努力的农夫,但他实际上却不是在按照 神的定规为得真粮食而耕种,而是把那块地当成他另有收获的工具。比如,如果一个人读经、讲道不是为着主让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更丰盛,而只是为了在人前有权有名,那么这个农夫就不是在为得真粮食而耕种,而是为自己的喜好种花种草,因此就是不合规矩了。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把这里的经文人为地 “规矩化”, 把事奉的所谓 “规矩” 按照自己的想象提高和扩展到一个地步,成为一种并非圣灵所愿的限制,甚至成为一种可随意批评别人“不守规矩” 的方便工具。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9:12说,“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么?” 这话是我们每一个还带职业养生的人需要谦卑思想的。这是农夫的权利。虽然保罗在爱中放弃了这个权利,但是对于一个放弃职业而真心耕种 神的话的工人,这个权利是合乎规矩的。如果我们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对照保罗在这句经文里所说的话,也许是因为我们的心对贵与贱的价值有弯曲的理解。
主耶稣来不是为了废除律法,而是为了成全律法,并且诫命中最大的,就是爱。因此保罗所吩咐的,都是在基督里。
如果顺着基督爱的光去看,这里就显出几个不同层面,彼此之间没有矛盾,只有上升:
按照自然律和道德律,农夫必须先劳力才得粮食(并且他得粮也是合符合规矩的;同时,受益的人也必须尊重农夫的权利,把自己的财物放在正确的价值定位上);
按照 神属灵的律法定规,农夫一定是存着得真粮食的指望才劳力(而不是做虚妄之功);
但在爱中,保罗作为 神的仆人情愿选择白白地服事众人,只存要在天上得粮食的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