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 – 血洒和水洗
利未记13-14章。人的罪,在神的眼中。罪被对付。
罪最本质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人做了错事,而是不洁净。人的洁净与否决定他和 神之间的关系,也决定他和别人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交通 ( fellowship )。生命的交通是属灵生命(永生)的一个根本要素。没有交通 (fellowship) 的生命是不正常的。没有生命的交通是虚假的。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交通。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交通的。” 约翰一书 1:3 。
而洁净与否,由祭司查看。所以祭司必须有明辨的能力。
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祭司。( “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 ” 彼得前书 2:9。)
读 神的话,明白 神的旨意,是能够像祭司那样明辨是非的基本前提。这个明辨不是靠着人的感觉,而是靠着神的话。
洁净的过程,既有血也有水。血是司法性的 (judicial),客观的 ,是一切人与神之间恢复关系的基础。水则是道德性 (moral) 的,是主观的 (经历的, subjective and experiential)。两样缺一不可。
我们与 神恢复关系,都是以基督的死作为理由,而耶稣基督的死,从他身上既流出血也流出水,这是使徒约翰所见证的。约翰福音 19:34-35。
血的功效和水的功效,都是由基督的死来支付的。血是做了牺牲的生命之根本,而水则是罪和死实际的度量和经历。主耶稣不仅为我们流了血,他实际上为我们经历了死亡的全部。他亲自量过罪的距离以及死的距离。
所以,今天我们不仅仅要因信称义 (靠着血),也必须通过十字架与主同死 (经过水的实际经历)。被血洒的,是人心中的天良;被水洗的,是人身体包括其行事为人。两者缺一不可。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被血]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著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希伯来书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