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平吗?

有初信主的姊妹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1,大卫犯了奸淫罪,还用卑鄙的方法杀了那个忠诚的部下,无辜的丈夫。主没有让他死,虽然让他失去了一个儿子,却又给了他四个儿子。是不是因为他在地上建立了主的国? 我觉得如果不是因为他那么爱他的儿子,他不会那么忏悔。如果事情重新发生一遍,不排除他还会这样做。主是不是对他特别拣选完成他使命的人有特别额外的恩典? 我们这些小人物是不是就会像参孙一样,虽然杀了敌,还是逃不脱死亡而是和敌人同归于尽。这让我对主的公平公正有些疑问。地上有特权的人不也是这样?

2,主让我们不要怕,他无时无刻在保护我们。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无辜的人或者义人被出于魔鬼撒旦的恶人恶事逼迫伤害,甚至付生命的代价。主为什么没有做什么?那我们是不是因此就要在地上学会多保护自己?比如,彼得三次不认主,因为他当时想保全自己。否则他就一定会被杀了。那就会让人不禁想,是不是人在地上的时候多自保一些,哪怕用些小手段小聪明,追求自己的利益,只要不触犯大原则,只要有颗爱主的心,其实主对此也无所谓,他只看大方面。

3,我以前很理想,觉得人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用那些小手段小聪明。但现实中无私的人为别人着想却往往费力不讨好,如果自私一点可能结果会更好。现实中,往往都是为自己想的多的精明人比起老实本分的人有更多的益处。主说恶人不得平安。但是这世上的恶人平安的太多,义人不平安的更多。面对现实又怎么解释主的话呢?

人的位置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基督徒中其实是普遍的。从一个初信主的人出来,更是常见。

但首先必须得承认,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取决于人的立场和位置,而不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和伦理问题。如果问这些问题的人相对于 神的位置不变的话,则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些问题。

其次,如果你是 神的儿女,在你产生任何类似的问题时,先要祈求 神,让你开始熟悉 神的话,并与主和圣徒同情。这是从黑暗被迁到光明国度的其中一个标志也是一个结果。

比如,对大卫的悔过,如果你只看到他为自己的孩子祈祷,就按照你自己的先入之见对他的内心以及他与 神之间的关系下一个草率的结论,但却没有读诗篇51大卫的悔过诗( 或虽读了但没有读懂),以及 神在大卫身上全部的工作,你如何称得上是与主同情也和圣徒同情呢?

这就是人心的基本位置。这是关键,因为当初在伊甸园,夏娃上了蛇的当,被蛇欺骗,其根本原因就是她一方面对 神的话不熟悉,理解不准确,另一方面又从自我中心的角度看,选择站在与 神对立的位置来看,她的心就随蛇而去。她自以为想的合理,但却上了当,害了自己。

公平的基本出发点

我们小心站好了自己的位置,再来客观地想想有关 “公平” 这个概念的基础。

人对 “公平” 有一些内在的前提性假设,而这些假设都是从人生经验和社会经验来的。

在明辨 “公平”, 并就某事件是否公平下自己的结论之前,必须先搞清楚一个最至关重要的事实性前提,即所有权

凡涉及到“公平”与否的事物,都有一个给予者(主体 subject),被给予物(客体 object)和领受者(受体 recipient or indirect object)。具体就是,主体将客体给予受体。小到个人之间的交易,大到社会团体范围的分配,更大到 神在宇宙范围的安排,都是一样。

但问题是,我们常常只看到某些人将一样东西给予另一些人这个表面现象,却不清楚其中真正的内在关系。但正是这些内在关系才决定这件事的伦理实质(即公平还是不公平)。

为了简化,我们假设给予者并不事先欠接受者任何的债,否则的话就变成另一个复杂的关系了。

这种情况下,最关键的莫过于给予者与被给予物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大体有三种类别:

1, 如果给予者是被给予物的实际所有者,这是赠予,是恩典。这种情况下公平与否完全取决于主体自己的意志。

2, 如果给予者是被给予物的合法管理者,但不是实际所有者,这是工作,是行政。这种情况下公平与否,取决于主体是否在忠实执行背后的实际所有者的意志。

3, 如果给予者是被给予物既没有所有权又没有合法管理权,这是盗窃,是犯罪。 这种情况下无论主体怎么做都谈不上公平。

这个区别,是我们判断一件事是否公平的基本出发点,因为不同的所有权会导致对是否公平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也许这个道理听上去是如此简单,以至于对此特别阐明几乎是对读者不尊重。 但其实不然。今天从个人到社会,再到整个天地宇宙,人得出许多完全不合理的结论,并非人太笨不懂基本逻辑,而是人由于心里被蒙蔽,搞错了谁是所有者这个基本的前提。 比如,今天世上人许多的主张,甚至那些听上去很平等很合理的主张,其实都是人在为并不属于自己的事物所做的廉价主张,自己不付代价,为的却是自己骄傲的心得以满足。

回到 神的话中,我们必须得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性承认,即耶和华 神是创造天地海和其中所有的 神,祂是一切的主人,是一切的终极所有者(ultimate owner)。

我们在读经的时候, 如果还不知不觉把 神当成一个有限的、此等的主体,其上还有另一层我们想象的或假造的所谓 “公平原则” 来超越于 神,来衡量 神,判断 神,那我们的前提就颠倒了,我们就让自己的无知和骄傲欺骗了(实际是让 神的仇敌魔鬼撒旦欺骗了)。

只有在承认 神是一切的终极所有者这个前提下,我们才能明白并接受罗马书所说的:

“这样,我们可说什麽呢?难道神有什麽不公平吗?断乎没有!  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  罗马书 9:14。

这是 神的主权,如果我们的心与 神的主权抵触,我们就绝对没有办法真正明白祂的公义,更没有办法明白祂的恩典。

你也许会反问,这听上去简单,但人不是总可以拿 神作为借口,为自己的好处吗?

是的,人会这样,并且从古到今都是如此。但这不是你的祸,这是做这样的事的人的祸。

神给的不是一个逻辑系统、不是一个社会系统、 也不是一个宗教系统,可以靠着人来判断(也就是误判)甚至玩弄。 神给的,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审判。

人在 神眼里之所以能是对的,不是因他在名义上表现自己是在 神一边,而是他客观上、实际上的确是在 神一边。

唯有 神自己才是审判者,但感谢 神, 神的确是审判者

那你还担心什么呢?唯一担心的,应当是怕自己不懂或者误解了 神的意思。就此,你唯一正确的反应,是赶紧进到 神面前,到祂的话语中,认清祂的旨意,而不是嫉妒或羡慕别人会滥用 神的旨意而占了便宜。你大可放心,那人总占不了便宜,因为那恰恰是将要让那人吃亏的祸。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 加拉太书 6:7。

神的恩典和祂的荣耀的计划,超越人能想象的公平

但感谢 神,神对人虽然有主权,但祂却不停止于此,而是在祂主权的前提下进一步表达祂圣洁公义、怜悯恩典的性情。

单单从逻辑上讲,神即使是任意、任性、蛮不讲理的(arbitrary and capricious),我们也无权指责祂,因为一切都是属于祂的。然而我们要感谢神,整本圣经所启示的这位 神却不是这样。不仅不是这样,祂给人的是十分合理,前后一致,并有规可循的;更有甚者,神竟然是用牺牲祂爱子的方式来挽回我们本来该死不配 神恩典的人。

因为我们是祂手中的工作,并且是荣耀圣洁的工作。今天在地上,神藉着祂的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来带领我们进入并完成这个伟大的工作。

圣灵在地上不是为了给人答疑的,而是为了完成祂在人身上的使命。

这个使命包括两个层面,首先让罪人看到自己里边和外面这个世界所有的罪的荒凉和悲惨光景,就在痛苦之中愿意悔改,愿意离开罪,离开黑暗转向光明。

进一步,让人的生命在基督里成长,与基督联合。

这些都是跟随信心的原则,而不是跟随理解的原则。

神当然并非不想让人有理解。神希望人能理解能明白。但明白是随着信心来的,而不是相反,明白在信心之前。因为随信心而来的明白是真明白,但随人自以为的明白才产生的信心却是假信心。

人若认定自己明白了所有这些问题后才会信 神,那他的光景和伊甸园中犯罪的亚当和夏娃的光景相比,就没有任何改善。伊甸园里悲剧的结局是大家都知道的。

从自我中心转换到以 神为中心

回到上面的几个问题,必须要注意到,所有这类问题都有几个特点,一是自我中心,二是把我们和主的关系当作一种利益交换的权衡来看, 三是拿这世上在人看来显得合理的事反过来测量 神。

一个重生得救的人,面临的就是如何跟随主。但跟随主的前提,是放下自己思想、利益、自义,一切学会从头开始, 以主为中心,以祂的思想、利益、公义为中心,来思想、理解、施行。

在这个问题上,主没有给我们留任何的余地。

“你们无论甚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路加福音14:33。

我们听了主的这个话会大吃一惊,觉得主太绝对了,要求太严格了,我们怎么能做到呢?

但当我们开始经历跟随主,就开始明白主说的话不是坏消息,而恰恰是告诉我们一条路,一条唯一可行的路,因为除了这个,我们的路将无法走,生命里会充满了困惑和自相矛盾,甚至常常还不如不信主的人来得容易。

但要记住,你跟随主走的是一条和世人走的完全不同的路。你没有办法跟世人比。表面上你和那不信主的人所经历的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事,但在终极的现实里你和那人却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生命空间里,走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那人那条表面上容易的路,是通向死亡的路。你不能去,你也不会去。

当你开始认识主,你就为祂并没有迁就你而心存感激,不会觉得祂要求太过分而心存抵触和抱怨。

人总是以自我中心的所谓公平,来判断神,但 神却绝不会在关乎圣洁和生命的原则问题上迁就人。

神有一个伟大荣耀的计划,完全是照 神自己的意思而行的。

神如果在这个关乎人前途的计划上迁就了人,人就没希望了。

神亲自管教祂所爱的

神绝不姑息罪。实际上在爱祂和祂所爱的人身上,祂不仅不姑息罪,反而会有更严厉的要求。

在大卫身上,神的惩罚超过了一个君王犯罪之后该得的惩罚。试想如果神不惩罚大卫的话,有谁能够惩罚大卫呢?要记住大卫是君王。但 神的惩罚不仅来的快,而且大卫的一生 神都没有放过他,让刀剑的毁坏没有离开他的家。

并且大卫清楚的知道,他受惩罚是因为他得罪了神,并不是因为犯了什么王法。(“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诗篇51篇。)

神和爱祂的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圣洁的生命基础上的。这不是一个警察抓小偷的关系。而是父和子的关系,并且是圣洁的生命关系。儿子如果爱父亲,也知道生命和圣洁意味着什么,所以他行事为人的原则,不是如何在一个被管制的关系里面尽可能取得自己最大的利益 (这是罪人天然的想法,是偷窃心态),而是如何让自己的父亲心满意足。

要记住,这宇宙只有一个创造者,就是 神自己。圣洁和公义都源于祂自己,也终止于祂自己,因此在祂之外谈不上圣洁和公义,要谈的话也只是照着人自己的感觉捕风捉影而已。

由此,就 神和祂所爱并爱祂之人之间的父子关系,外人并没有任何权利评头论足。

神的答案

一切人自以为不公平的事,神以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作为答案来回答。在那里,神用这宇宙中最大的不公平,来回答和消灭人眼里以为的不公平。

十字架上的不公平,就是无罪的代替有罪的,即神的儿子为罪人死,并且是在罪人的仇恨、蔑视、辱骂和嘲笑之中为他们死。

还有比这更不公平的吗?

一切人以为在地上可以捞到的好处,神将来以永生和审判,作为最终的回答,让那人自以为的好处不如粪土。人并不知道地狱火湖的滋味是什么,但是有一点却是肯定的,就是在那里是永远的后悔,刻骨铭心,刺透每一个细胞的后悔,因为他为了今世的一点自私的好处抛弃了永生和赐永生的神。

实际上,我们人并没有资格和 神争论这些, 因为智慧的开端是敬畏 神。

认识永生的人,他心里一个最清楚也是最基本的转念就是开始愿意主动听从 神的话。这不是说人会马上自动变成一个完全听从 神的话的人。不会。但是相信的人却会愿意被放到一个冲突里面,无论多艰难,甚至多失败,他心里都知道,这个冲突和矛盾中的难处是值得的,神不会不公平。这是信心的一个基本前提。

人若看到眼前的好处才信,并且坚持把这样眼见为实的好处作为他相信的一贯前提,那他的信心就毫无价值了。因为这跟信心的基本定义相悖。

然而,圣灵为了帮助人能信,却真的会在人生里给我们看见许多的见证,也给我们许多的帮助。但这些见证和帮助,也只有转向神的心才能看得懂。这是一个生命和生命深渊和深渊彼此回应的秘密。

那些当时只为了看到耶稣行神迹奇事,得饼吃的人,到最后大多都没有跟随耶稣。他们吃了耶稣的饼,但却没有得到耶稣的永生。

人若看到地上由于恶带来的不公平就相信了撒旦的谎言,心里失落甚至苦毒,恰恰是中了撒旦的诡计。撒旦让人犯罪唯一的目的,就是要让人心变得刚硬冷淡,不再信 神,更不愿意再遵循 神的旨意。

人犯了罪行了恶却以为得了便宜,如果他还坚持这样,这人显明的就是撒旦子孙的生命属性,和魔鬼撒旦的属性一致合拍。

然而,人如果因为心地善良,但却错以为靠着行善可以得永生,这人就是最需要救恩的。救恩向着这样的人是预备好的,除非那人连行善都是出自骄傲。

向着善良的人,神的福音会告诉这人,人不是靠着行善得永生,而是靠着得永生才行善。

人不是靠着行善得永生,人也无法靠着行善得永生,因为永生没有那么便宜和廉价。永生是无价之宝,但却是由耶稣白白赐给的。 正因为它是无价之宝,没有人能够付得起,神才在爱中把永生白白赐给人。人只有靠着信耶稣得了永生之后,才能从生命里面流出来善。

信主的人,驱动他的不是律法也不是自己下决心要做好人的决心,而是里边内住的圣灵。他靠着圣灵大能所赐的运用能力,尽心竭力跟随主(歌罗西书1:29),这是一个生命的关系,是耶稣复活能力的彰显,是爱。他知道也承认自己的不完全和软弱,但他仍然在患难中忍耐,在指望中喜乐,恒切祷告 (罗马书12:12),坚定跟随。

他活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 (罗马书6:14)。

在基督里,都是 “阿们”,没有疑惑,没有黑暗,没有自怜,也没有自傲。在与基督的联合里边,那些问题都消失了,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