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柔和谦卑”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 罗马书 12:16。

这里“俯就卑微的人” 其实也可以直译为 “在卑微中失去自己”,或 “把自己降低到卑微里”,因为原文中并没有 “人” 字,而“俯就”则是“降低”的意思。

其中,“卑微” 这个词,和马太福音 11:29 中主耶稣说,「 “我心里柔和谦卑。。。」里的 “谦卑” 是同一个词。

人都能讲“谦卑”。基督徒甚至喜欢讲谦卑。但我们可能还是会常常觉得自己比别人高,只是要努力“俯就”下来,将就一下那些比自己卑微的人,觉得这是基督徒该有的谦卑姿态。说实在,按照世人的标准,能够俯就别人,已经真的是很谦卑了。

然而主说,「 “我心里柔和谦卑 (卑微)…」 马太福音 11:29。

主在地上时,真的曾经是卑微(lowly)。祂柔和(meek)又卑微(lowly)。祂的卑微,不是一种俯就的姿态,而是一个客观实际的状态,因为「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立比书 2:6-8。

因为, 腓立比书 2:6-8 所说的,是一件真实发生的事,不是神学,更不是虚构的劝勉。

回到罗马书第12章。 这一章丰富的内容,涉及到基督徒在地上如何生活,是 神的话对 神的儿女实际的教导,包括个人行为,更包括基督身体(教会)的生活。

但这些教导的大前提,是我们得救了,并且得救是全靠主的恩典。而我们的得救, 是宇宙最戏剧化的故事:原本沦落为罪的奴仆的人,本来已毫无指望,却由于耶稣基督的惊人一举(岂止惊人),被救拔出来,成了义的奴仆。

耶稣基督那惊人一举是什么呢? 就是祂「 。。。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立比书 2:6-8 。

罪是一剂毒药,其毒素来自天使长那骄傲诡诈的心。

义(耶稣基督里的公义)则是一剂解药,其功效来自 神的儿子全然顺服和完全真实。

天上地下,没有一样事物其价值的宝贵超过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向着父神的全然顺服而真实。这是主生命的属性和特征。

因此,我们读罗马书12章,得先进入角色,记得在这一章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在其中是什么身份,即在我们身上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否则我们就和这里的话失去了关系,你即使把罗马书整章背下来,可能也不一定进到你生命里。

从罪的奴仆,成了义的奴仆。 仍然是奴仆,但却是天壤之别,因为罪的奴仆结局就是死,义的奴仆结局却是永生。(注:这是在时间里我们的身份,因为在永世里我们既是仆人也是儿子,而“仆人” (servant)和 “奴仆” (slave)有所区别。)

由此,我们难道会觉得罗马书12章的要求,是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宗教约束吗? 难道我们不认为我们这些得救的人学习耶稣基督向着父神的全然顺服和真实,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们即得救,就是义的奴仆,又是 神的众子,基督的弟兄们,我们若不学基督,学谁呢?

罗马书12章所描绘的,是主耶稣生命的特质,是属祂的人生命的特质。

祂是柔和卑微,我们岂可刚硬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