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形状,和复活的形状

「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马书 6:5-7。

一旦知道了我们是罪的奴仆,我们都想脱离罪。

但我们如何才能让主的死和复活在我们身上算数呢?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这里的 “形状” 这个词的圣经原文是希腊文 ὁμοίωμα (homoiōma),英文翻译为“likeness” , 是指一种有实质内容的相似。既不是完全等同(identical), 但也不是仅仅在名义上或表面的说法上(nominal)的一致。

感谢主,因为主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死了,我们不需要在肉身上也向主那样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才能换来耶稣基督的福音给我们的好处和利益。我即使是真的凭自己死了,对我也并没有任何的利益,因为如果没有主的死,我自己死了,罪就得逞了,我就完了。

但我们需要小心不落入另一种不正确的极端,就是我们由于人的聪明,会把主的话 “虚拟化”,完全当成一个说法,以为只要我们认同这个说法,我们就无论如何都已经和主同死了,我们因此无论如何行都没问题。

虽然从客观上讲,我们与主同死是一个客观真理,不以我们的主观意志而变化,但使徒保罗在罗马书6章中,强调我们与主同死,是在死的形状上与主联合。

这里有个形状的要求,必须得满足。既不是完全等同(identical), 但也不是仅仅在名义上或表面的说法上(nominal)的一致。

我们必须在形状上与主的死一致。如果说到我们在地上的行走,可以说我们死的过程和方式必须正确。

但谁知道这个形状呢,谁又知道这个正确的过程和方式呢?

唯有认识十字架,走十字架道路的人,才认识这个死的形状,才知道这个死的经历的过程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