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主耶稣让一切都不同 The Lord Jesus makes all the difference

「耶稣又对众人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路加福音 9:24

有人说,这话我懂,听上去和佛教思想很像。但说这话的人,是因为没有看到耶稣的话中一个关键词,即 “为我” (为主耶稣)。 唯有为了主的缘故丧掉生命的,才得了生命。没有主耶稣,那句话本身就是一个类似于佛教的宗教觉悟,是一种不错的觉悟,但却解决不了生和死这个宇宙性的问题。

人是由于犯罪而丢掉生命的。在罪的欺骗和权势下,人成了罪的奴仆。面对罪的问题,世俗采取的方法是不承认罪,不认罪。这自然是无用。而宗教的办法则是装死。在罪面前,装死装的最像的,莫过于佛教。这种装死实际上是令人钦佩的,因为不仅醒悟到了罪的危害,并且做了人所能做的最大努力。

但问题是,人的装死骗不过罪。到最后,罪还是会紧紧抓着人,让人死在罪中。

唯有主耶稣的死,并我们与主同死,是一个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逃生之路”。

是主耶稣让一切都不同。The Lord Jesus makes all the difference.

回想主耶稣的话,”…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基督徒常常以为这句话的标准太高而觉得这只是给那些极其个别能为主殉道的 “超级圣徒” 说的,对我们平常的基督徒不适用。但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因为主耶稣这句话是新生命的一般性基本原则, 对所有的人都适用。

主耶稣的话是和罗马书第六章中使徒保罗的话相呼应的:

“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所以,我们藉著浸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著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罗马书 6:3-8。

对照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的话和主耶稣的话,我们就该明白,对基督徒来讲, 耶稣说的 “为主丧掉生命”,指的就是保罗说的 “与主同死”,而这个不是特指为主殉道,而是每个得救的人都必有的经历,也是每个得救的人必有的福分

主耶稣的话,如果放在罗马书第六章中,可以这么说:

因为,凡为了自己而活的,必落在罪中,最后死在罪中,反倒丧掉生命;凡与主耶稣同死的,却必与他同复活,反倒救了自己生命。」 参照:罗马书 6:3-8。 

让我们每日经历旧人和主耶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既然已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