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预定和人的自由意志

有关神的预定(拣选)和人的自由意志,是一个常问的问题,因为感觉好像这两样是矛盾的。

圣经从来没有把这两件事情在同一个上下文中针对性地提出来。但神的话的立场却是很明确,神在自己的主权中是有预定的,尤其是有关我们得救,绝不是 神临时想起来的一个应付的办法;但同时人却在自由意志中有责任,也有能力去选择(否则的话,圣经中所有对人的诫命、要求、以及勉励都是没有用的了)。

这是 神的智慧。我们在信心中知道,神是对的,神的话是对的,并且知道我们今天认识之有限,这不仅不构成我们信心的缺陷,反倒是我们信心在这地上被试验过一个必要条件。

而就着我们在地上可以知道也应该知道的,主自己就是答案。在基督里就有答案,不在基督里,就没有答案。

主自己道成肉身来到地上,在他的经历里已经回答了预定和自由意志的关系这个问题。

为何这么说?

基督来到地上为罪人死,是在创世以前就预定的。但是耶稣道成肉身来到地上,他是完全的人,所以有自由意志。因此至少在想象中的理论上,有一件事情是有可能会发生的,即道成肉身的耶稣可能会按照他自己作为人子的自由意志,违背父神在创世以前就预定的旨意。(但是在 神那里却没有这个可能性。)

撒旦正是因为看见了这个 “可能性”,以为这是一个机会,才两次来试探主,一次在旷野,一次在客西马尼。

但是主得胜了。他亲自用事实将那个 “可能性”,即人的自由意志和 神在创世以前就预定的旨意之间的矛盾,从基督里面排除出去了。

就我们人自己来讲,这个矛盾并不是错觉。它原本不仅在我们这有限的人的理性思维中,而且也在我们的感觉里。这是亚当在犯罪后,与神分离的直接表现之一。在我们的老旧生命里,我们无法理解也无法调和这个,不是因为我们不够聪明的缘故,而是由于那个旧生命属性的缘故。

但是在基督里,那个矛盾被解除了。不是在思辨中和道理中解除的,而是在生命里解除的。主是用实际行动解除的。

到底哪个更有权威呢?是人的思辨呢?还是主自己的作为?

因此在基督里面就没有矛盾。新天新地都在基督里。在基督之外的都分开了,在 “城外“ (启示录22:15)。

因此,预定或拣选最初发生在基督里,最后也在基督里被落实和验证。而人的责任则是主动选择在基督里,这是人的自由意志,也是人在生命里在  神面前最基本的责任,按照人的逻辑表面上似乎和 神的预定和拣选有矛盾,但是在基督里并没有矛盾。即使现今我们在肉身中不完全明白,在永世里我们都会恍然大悟。

因着这个缘故,经上一再说 “预定得永生”,却几乎不提 “预定沉沦”。因为,“预定得永生” 是神对那在基督里的人救恩的保障,并不是给我们一个论点好让我们对 “谁注定要沉沦” 做判断。

前者是 “是”,后者是 “不是”。但是在基督里永远是 “是”。

Act 13:48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1Co 2:7 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Eph 1:4-5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Eph 1:11 我们也在他里面成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

1Th 5:9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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