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我们的信 Keep the Faith

一个认真追求的基督徒有时可能会特意寻找甚至纠结于某种属灵光景或感觉。这种感觉虽然在概念上是在属灵的范畴,但对此刻意的追求甚至纠结,却仍然是在自我里面。

生命是实际,是可以感觉到的,这是真的。但我们太常在自己的感觉里找生命。

新约的使徒们不是像我们今天这样来看生命的。在神的话中,并不强调从个人的角度 “追求属灵的感觉” 这件事。甚至,除了从“主就是生命,因此追求主就是追求生命”这个大的层面外,在圣经里连要我们“追求个人生命”这样的经文都没有,至少我没有读到过,而且我认为这正是主的意思。

这不是因为生命不重要,而恰恰是因为生命是如此重要,又如此本质 ,如此终极,如此永远,圣经里总是把生命当成在基督里的应许来讲的,是我们永生的盼望。

这也不是说我们今天在地上个人生命的体现和彰显不重要,而是因为在本质上,生命不是我们的责任,是主自己的责任

我们不能在自己里面寻找生命,也不能太专注刻意在聚会里寻找生命。

不要误解我的意思。重生的人里面一定有生命,主自己的教会里一定有生命。但主并不要我们成天在我们里面翻来覆去寻找我们以为是生命的事。 我们必须注目主自己。

“我们如今彷佛对著镜子观看,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林前 13:12-13:

同样, 使徒在林前 13章这段经文里没有提到生命。因为生命在基督里,是一种客观状态。生命不是我们的一个反应或动作。信、望、爱才是。生命出自基督也归于基督,是我们信托给基督的 (祂要保守,也只有祂能保守我们所信托祂的,直到那日), 而 “信 (faith)” 则是主托付给我们看守的。

我今天最害怕的,就是怕我不能持守 神所赐的这个宝贵的 “信”,到最后无法说 “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 提前 4:7那里,“所信的道” 原文就是“信(faith)” 一个字。

我常问自己,神赐我的“信”我守住了吗? 我不能一直地看我自己,看看我里面有没有生命。那不是主的心意。生命关天!如果我没有,神会让我看到,甚至会警告我,但我与主的关系,是一首歌,前面有个旋律,是 “信”, 而背后也有个旋律,是生命。两者缺一不可。

许多年以前,我曾非常喜欢一首无词的歌,叫 “在小村和大山那边”, 那首歌中,有两个旋律,前面是一个悠扬的笛声,而背后则是一直不停的一个弦乐和鼓的节奏。如果只有前者,那首歌就显得太浪漫甚至肤浅,但若只有后者,那首歌则会失去了其呈现的意义(有自己存在的意义,但没有给别人呈现的意义)。这只是个比方,并不是说那首歌本身有什么属灵含义。

前面是见证,后面是生命。而所见证的,是我们所信的 神和祂的基督,不是我们的表现和光景,虽然我们的表现和光景本身可以是这个见证的佐证。

这些日子很受一些弟兄姊妹鼓舞,因为我听到了他们的“歌”,不仅是背后那个生命的节奏,也有在前头“信”的旋律 。

愿主天天提醒我:守住 神所赐给的信!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即使在对自己和别人失望甚至困惑时,我心中仍有喜乐,因为只要我心中对主的信一天没有在仇敌的毁谤中被毁坏,我在地上的日子就有一天的意义。

也因为这个缘故,我从没有后悔到了现在这个地方,进入了现在这个聚会,尽管这里有太大的难处。谁又知道如果我去了另一个聚会,我里面的信就一定不会受损呢?这不是对其它聚会的判断,也不是对某种聚会方式的绝对推崇,而是我对 神的手的顺服。另一个聚会可能会更多帮助另一个弟兄或姊妹守住他的信,但对我却不一定。也许另一个弟兄身上并没有需要被 神对付的某件事,而我则必须在这里靠着弟兄姊妹特殊的忍耐才可得以对付;也许另一个弟兄可以盛装一种的祝福,却是我这个人无法盛装的,反倒会毁了我;但同时,也许同一位弟兄在这个聚会的话就不会有我这样的福气能像我这样体会到弟兄姊妹的可爱。。。

我只知道,这些年来,神保守了我心中的信。虽然离 “打了美好的仗,跑了当跑的路” 还相差很远,但心中的信没有受损,我就因此低头敬拜 神。 我敬拜 神,并愿我的敬拜发生在祂所带领的道路上。

我在爱中说诚实话:今天许多基督徒有可能不知道或忘了,主到了最后在地上所收获的就是那个 “信 (faith)”,即那无伪的信心,而不是我们生活里的福气,甚至也不是我们属灵的活动。因为信 (信心),才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来 11:1)

“信”,指的不是仅仅对 神在我们生活中的垂顾和所赐的神迹奇事有信心,而更在于相信 神自己,和主的一切话,就是祂的道,并能持守。

“信”,是我们与这个世界有别,与基督有份的大前提,是我们在 神眼里分别为圣的前提,并且我们所存的盼望和爱也离不开这个 “信” (加 5:6, 提前 1:5)。

“信”,是 神的 “信实者们”(the faithful) 的根本属性,而基督要再回来,正是为着祂的信实者,因为祂的信实者正是祂心中的宝贝,祂曾为他们舍命。

主自己就是马太13:44里的那个人,为了藏在地里的那个宝贝(祂的“信实者们”)而变卖所有的,买了那块地。这不仅是祂的计划,这也是祂的性情,因为“信”(信实)是基督的品行。

祂被称为“那信实者”(The Faithful) 。

其它如我们的经历和感觉,都是媒介而已。在生活和聚会中,我们太容易把心力集中在这些媒介上。有些弟兄姊妹比较简单,就关注 神在地上生活中的祝福;而有些弟兄姊妹则进的很深,努力寻找属灵感觉和生命感觉。神也好像都接受我们。但主的心意却超过这些之上。不是这些不好,而是 神最终所收获的,是超过这些之上。

亚伯拉罕为何被称为信心之父?因为他心中的信心从 神所赐的福气中上升起来,达到了那赐福的 神自己 (He received faith that rose above the blessings to reach the One who blesses)。他也看到了 神所应许的那座城。

我越来越觉得,除非我们藉着真信心看到永远的基督,我们不管多认真追求属灵的事都难免会陷在自我里面。与其那样,还不如就着一点简单的信在地上过此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