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魂的(The Soulish)
史百可 (T. Austin-Sparks) 弟兄在《人是什么?》一书中交通到,宗教化的东西是人的魂为了满足自己而做的发明(其实是从撒旦那里来的),是属魂的,不仅不是属灵的,而且是属灵生命的敌人。
弟兄强调一个极重要的真理,即人所发明的宗教,有些感觉起来很厉害(如禁欲主义 Asceticism),有些显得很美 (如宗教仪文环境等),但无论用什么样的属灵装饰,都不是属灵的。
但是,弟兄并没有讲凡是在人的魂里能找得到的,都是属魂的(soulish)。
这是因为,“Effective in soul” (在魂里发生果效的)和 “soulish” (属魂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实际上,属灵的,来自圣灵,进入人的灵,但照着圣灵工作的目的,最终是要进入人的魂的。这是我们的魂(思想、意志、情感)得救的途径。
反倒是那些玄而又玄,但实际上无法在人魂里做工产生果效的,或者在更坏的情况下,只是玩弄毁坏人的魂,并不是真正属灵的。
所以,关键不在于一个东西是否在灵里找见,还是在魂里找见。关键是,这个东西是从那里来的,来了后做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果效)。
而这一切,神给了我们圣灵,祂的话,弟兄姊妹,以及显明果实的时间,都是用来检验这些的。我可以说我学得不好,但无法抱怨神没有给我预备。
一件事情要被检验,常常第一关是我们灵里的直觉(我们绝不可说我们没有这个直觉,因为我们或许不太健全,但肯定是有的),再就是神的话,再就是祷告和交通,但这些不一定是按照顺序一个个单独发生,而是会交互作用。
但所有的,最后都要归于生命。
而生命,在里面外面都会有彰显。在里面,生命一定是十字架的工作(向着罪死,向着在基督里的义活),而在外面,生命会结果子。
如果在坚持一样事很长时间后, 生命在我里面没有增长,在外面也没有结果子,则我必须得回到起头,再去检验。时间越长越要如此。我不能抱住自己顶喜欢又欣赏的一套属灵理论不放。
很可能,有时候虽然理论本身是对的,但撒旦还是借着我的骄傲钻了孔子,在我里面做了一个 “宗教”。要那样,我有祸了,要求神怜悯,靠十架从新做起。
神的话中,要我们对诸灵进行试验(约一4:1)、对别人进行试验(尤其那自称为使徒的 Rev 2:2) 、对自己进行试验(林後13:5),但不可试探 神和圣灵(徒15:10;徒5:9)。
可是我们人的问题是,我们不懂得试验诸灵,我们不敢试验别人,我们不忍心试验自己,但却敢试探神和圣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