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靠律法的罪魁

在耶稣基督的恩典被显明之前,人心靠什么被鉴别? 犹太人靠律法,外邦人靠良心。人的良心里所写的律法,其实是 神的律法一个不完全的影子。

但无论是良心还是律法,没有一个是人可以靠着得救的。

神用保罗来见证此事。就着人凭自己努力守律法,保罗是楷模中的楷模。但那些依靠律法的人,不要说那些根本就没有诚意的假冒伪善者,就是像保罗这样竭力守律法的人,也被福音弃绝了(除非他们像保罗那样悔改)。

当福音从耶路撒冷开始后,整个犹太教系统和其当权阶级很快完全站在了 神的对立面。考虑到犹太教是地上唯一传承 神的律法的宗教,这是何等可悲!

神藉着犹太教对福音的反应,像一个“pH值试剂”一样,显明了 神的福音和犹太教的不匹配和必然的决裂。

许多人以为那场决裂是不幸的分裂,但实际上是圣灵特意的工作,为了表明 神在耶稣基督里全新的立场。

福音绝没有一点和犹太教妥协的意思,因为越靠律法,就越贬低基督的恩典。

“靠律法” 和 “行律法” 不是一回事。行律法可能是可嘉的努力,只是靠着人不会成功;但靠律法则是 神恩典的敌对。

在旧约时,人行律法可以说是出自对 神的敬畏(因为他们在律法之下,行律法是他们被要求的义务),但今天在新约下,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今天我们要想行律法就得格外小心我们的动机,因为我们很可能有一个隐藏的动机想靠着行律法让自己有些独立夸耀的资本。这个动机就是靠律法,是恩典的敌对。

保罗的见证,恰好就是为证明这一点: 即使像保罗这样竭力守律法的人,也不被福音所承认,而需要彻底被否定,在耶稣基督的恩典里蒙拯救。

保罗自己见证这件事。保罗并没有夸耀说,他行律法超过众人,几乎因此称义,但现在承认自己还缺一点,要藉一点基督恩典的帮助来最后完成。不,这个不是保罗的见证。相反,保罗说,他看到并领受了基督的恩典,就把自己过去所有的努力都视为粪土,统统抛弃,乐意完全进入在基督恩典里,一切从新开始。

神特选保罗此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神要在敌对的阵营中把那个最强的挑出来,明明地显明他其实毫无本钱, 好让世人明白,如果最强的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人呢!

如果我们错以为保罗是因为诚心守律法守到一个地步,让人羡慕,连神也觉得这样的人有资格,我们就误会 神的本意了。

保罗说,在罪人中,他是罪魁。他不是在假谦虚。他并非后悔自己努力行了律法这件事本身,而是他发现他行律法是以为他可以靠律法称义,而当他在靠律法的时候,他就站在了 神的对立面,因为 神在基督里取了一个与靠律法相反的立场,这个立场就是基督的恩典。恩典不是站在律法的对立面,而是站在靠律法(指望行律法有功效)的对立面。律法是圣洁的,但靠律法是属肉体的,是软弱的,是已经被证明无用的 (罗马书8:3)。

神的这个立场,是 神最后的立场,但其实也是最初的立场,是从创世之前就定意的立场。要不是被大光照,完全反转,保罗竟看不到 神真的取了这个不会改变的立场。就着 神这个立场,人靠律法是犯罪(因为罪就是抵挡 神,而靠律法就是抵挡 神要人靠恩典这个立场),而那最靠律法的人,就是罪魁。

连保罗都如此,何况我们!

放下靠律法和良心里的骄傲,向福音投降,因为你不可能做的比保罗更好。接受 神白白的恩典,是唯一出路。神不是把恩典勉强给你。祂是乐意把在基督里的恩典白白赐给你。这是 神的立场。神主动取的立场,不是为了迁就罪人而降低公义的标准,而是为着 神自己永远的荣耀而要求人都达到基督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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