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二十六章 Leviticus 26

利未记第二十六章是律法 (Levitical Laws)的总结。在此 神对律法的总结并不是一个内容上的重申和概括(尽管第一和第二节是如此),而是强调 神对律法之力度、执行及果效的态度。在利未记前面所记的律法中,因为处处涉及到个人的行为,人或许会以为那些律法是为著规整个人行为的。但在二十六章里我们就看到 神的心意是为著祂的以色列的整体。“你们若。。。我就;你们若不,我就”,是本章的关键语句。

可以说在任何一个给定的时间,在以色列民中总是有守律法的和违背律法的,而律法的果效也必在每个个人身上报应;然而在 神的眼中竟有“整个以色列满足律法”或“整个以色列不满足律法”这样一件的事和判断!

这不是律法的额外条款。这是律法合一的目的。 神的心意就是要藉著律法得以满足来住在祂的民中。以马内利,这是我们主的名字。这个心意, 神最后在启示录(启21:3)再次藉天使用大声音宣告。 神的帐幕在人间。我们是何等地要感激主耶稣,因为祂才是律法真正的满足。靠著祂, 神才得以与我们同住。

“你们若。。。我就;你们若不,我就”。这是 神的法则。这是 神的真实。在祂里面没有虚假。这也是律法的真实。

我们要注意到当以色列遵行 神的律法时, 神的奖赏是祂的恩典,不是义务。难道圣洁的 神没有权利要求祂的民遵行祂的吩咐吗?但 神竟然为人作他该做的而应许丰富的奖赏。而这奖赏竟然是取消 神在伊甸园对犯罪后的亚当那个咒诅(“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9)。这预表在 神面前使律法得以满足的“义”所带来的救赎之深远(但这“义”是在基督里,我们因信算为我们的)。

同时也要注意到当以色列不遵从 神的律法时, 神的管教同样也是出自怜悯,不是恼怒。

奖赏和惩罚,正是说出 神是用祂的双手来带以色列,犹如捧在手中。 神右手奖赏,左手惩治。

这一章宝贵的经文,让我们看到我们的 神实在是习惯用右手的。奖赏是一次全给下来,好像 神几乎等不及要奖赏。惩罚却是层层量定,酌情上升。每次更大的悖逆后才带来更加重的惩罚,不正是从反面说出 神惩罚的手是何等地斟酌而量定的吗? 神奖赏的手是何等地快,惩罚的手又是何等地慢。

1: 律例典章的重申和概括(第1-2 节)

– 不可崇拜偶像。这是律法中一切关乎 神的圣洁的条例的代表,包括十诫的头四条。没有任何事比偶像崇拜更加惹动 神的愤怒。神是忌邪的 神。不认识这点,甚至为此怀抱抗议的人,不认识 神最基本的性情,就是祂的圣洁。“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 要守耶和华的安息日,敬祂的圣所。这是律法中一切关乎人的圣洁(反应在人与 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两方面)的条例的代表。

2: 你们若。。。我就(第3-13节)

– 3-5节, 神赐丰收,是生命粮食的保證,胜过仅仅养活人(“我来是要让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这是我们救恩的开端和根基。
– 6节, 神赐平安,是安全的保證。得救者经历主,藏身在主里。这是我们得救后生命的经历。
– 7-8节, 神赐力量, 是得胜的保證。蒙召者征战并在基督里得胜。
– 9-13节, 神赐祂的同在,在祂民中行走,并让众人与祂一起挺身而走。蒙恩的众人在基督里的合一。

3: 你们若不。。。我就(第14-39节)

– 把脸转离你们,让保护离开你们 (14-17)
– 若还不,我就加七倍惩罚你们 (18-20)
– 若还不,还不肯听,我就要按你们的罪加七倍降灾于你们 (21-22)
– 若仍不悔改,我就因你们的罪击打你们七次 (23-26)
– 若还不听从,我就要发烈怒(27-39)。 神是何等样不情愿惩罚。

4: 你们若认罪,我就纪念所立的约,并要纪念这地(第40-45节)

– 这里43节不是新的惩罚,而是 神召剩余认罪的人来回顾他们先前被管教的遭遇。44节也不是指这些剩余认罪的不得回归原地,仍被留在仇敌之地,而是陈述 神在先前的管教中对认罪者的恩典。
– 45节:“我却要为他们的缘故记念我与他们先祖所立的约 。”

注意到45节这里是给认罪的余数所讲的。这是罪人的福音。罪已经犯了,那个罪的结果已经是事实,犯罪的人就是认了罪,也无法改变这个现实。律法因此不再能是 神恩待的基础(basis)。恰好相反,按照律法,那犯了死罪的唯一可选的结局就是死,不管认不认罪,都是同一个结局(在律法里并没有只要承认错误就一概不追究这样一条)。

但感谢 神, 神此时纪念的,不是在西乃山颁布的律法,而是祂与以色列先祖所立的约。这约(旧约)和律法是有区别的。有许多人误以为旧约就是律法。不是这样。 神与以色列先祖所立的约是旧约的中心。那约是新约的预表(两约都是关乎基督),是无条件的。律法却是有条件的。这是律法按其本身属性的真实。

律法是训蒙的老师,原是用来带以色列人进入那约的实际,但最终的结局却是表明一事,乃是因著罪的缘故,律法并不能使以色列因此称义。

但感谢主,我们的救恩是以 神的约为基础的,不是以律法为基础的。旧约是预表基督,新约是基督已成就的救恩。人人都是因信称义, 并没有例外。

5: 总结(第46节)

– “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华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