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和女人
神的观点
神的话中,有关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两个很不同的着眼点, 需要分别认识。
第一个是关乎丈夫和妻子的关系,这里 神所强调的不是一般的道德层面, 也不是个人的行为本身,而是夫妻关系在 神的定规中的圣洁,因为这个关系代表着宇宙中重要的关系,即基督和他的教会之间的关系, 这是极大的奥秘。 世人不能明白。
第二个是个人道德层面的,虽然也常常和婚姻有关,但着眼点是个人行为和个人的圣洁。 这一点大部分的人靠良心和直觉都知道许多。
这两个着眼点,是两个很不同的事情,所使用的名词也在圣经中也是不同的,不会混用。但是在中文中,由于缺乏这个概念上和词汇上的区分,没有很清楚明显的翻译。
一般来讲,犯了第一种的诫命,称为 “奸淫”(moichao,adultery ); 犯了第二种的诫命,称为 “淫乱”(porneia, fornication)。 但是读中文圣经的人常常不注意这个重要的区分。
两种都是罪,但却是性质不同的罪,其要求和后果也不同。 但无论是哪种罪,都必须在 神面前解决,而真正解决的办法, 唯有在耶稣基督里的赦免(约翰一书 1.8-10)。
在圣经里,“奸淫” 的含义非常具体也很确定不变,不像今天平常从社会道德的角度那样随着习俗定义,因为在圣经里,奸淫所犯的对象,是 神眼中夫妻关系的圣洁,不是人的道德行为本身。
具体,圣经中的 “奸淫” 就是指一个有丈夫的妇人和一个不是她丈夫的男人发生身体的关系。
反过来却不是。一个男人,如果和一个不是他妻子也不是别人妻子的女人发生了身体的关系,就犯了 “淫乱” 罪,但在严格意义上,除非女人是别人的妻子,他所犯不是 “奸淫” 罪。 因为按照 神的话, “奸淫” 有着特别的含义。这和许多人自动的假设不同。
同时,任何一对男女,除非他们是夫妻,发生身体的关系是犯“淫乱”, 但不一定是犯 “奸淫”。
一个有丈夫的妻子,有可能既犯奸淫,又犯淫乱。但一个没有丈夫的妇人,却只可能犯淫乱。这个区别是由于妻子特殊的身份导致的。这在属灵上也有对应 (见下 “属灵的奸淫和淫乱”)。
相对照,一个男人,无论是否有妻子,都可能既犯奸淫,又犯淫乱。男人的责任更重大。
这其中明显的男女之间的不对称,只有明白 神在基督里的心意的人,才能明白。在肉身,男人和女人只不过是各自不同角色的代表。在永世里,并没有男人女人之说,也没有人所知道的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一夫一妻
也正是由于上面所述的男女之间不完全对称的原因,在旧约时 神许可一夫多妻,并不有悖于 神圣洁的原则。
一夫多妻在本质上并不违法 神有关婚姻和男女圣洁的原则,只要夫妻对婚姻都守住圣洁。这件事我们必须按照 神心中有关圣洁的意念来判断,而不是照着我们自己的感觉和习俗, 否则我们在读旧约时会暗中以为 神是不一致的,甚至是虚伪的。
在新约时代,虽然新约圣经并没有明确禁止一夫多妻,但是从主耶稣的命令和使徒的教导中,明显看出 神对婚姻原初的心意是一个丈夫一个妻子 (马太福音 19.3,提摩太前书 3.2)。
从属灵意义上,一夫一妻是 神原来 “二人合为一体” 的设计最清晰的体现。
这一切,在新约时代,都不是靠律法。
当今社会之所以维持一夫一妻并非为了圣洁,而是为了社会秩序尤其是经济秩序 (可追溯到罗马帝国时代的体制)。同时,当今社会表面上对一夫一妻制严格执行,但实际上在婚姻之外男女关系混乱,习以为常,在神眼里看为恶。
但神的儿女却在完全不同的位置。我们在基督里,而基督是律法的成全。我们在基督里也被成全。
就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而言,所成全的,是 神原本对男人和女人的心意 (二人合为一体), 不在律法之下,但却超过律法本身在字面上所要求的。
属灵的奸淫和淫乱
人肉身的关系,实际上都是代表着背后真正的实际,即属灵的关系。正如身体的关系上有奸淫和淫乱两种不同的过犯,属灵上也有奸淫和淫乱两种不同的过犯。虽然在属灵上,这两样通常都被称为 “拜偶像” (idolatry),但实际上我们在灵里必须有区分。
基督徒若拜偶像,就是属灵的奸淫(moichao,adultery ),因为这人是属基督的,许配给基督的贞洁童女。基督徒拜偶像因此是对此神圣关系的污秽。这是最羞耻的污秽,因为这是仇敌明明用来羞辱基督的。这是自称先知的妇人耶洗别的奸淫 (创世纪 2.22)。
世人若拜偶像,就是属灵的淫乱 (porneia, fornication),因为这人并非贞洁童女。这是污秽之上的污秽, 虽然也会惹动那爱世人的 神的忿怒,但却不是仇敌用来明明羞辱基督的。这是巴比伦大淫妇的淫乱(创世纪 17.2)。
一个基督徒,有可能既犯属灵的奸淫(羞辱主的名),又犯属灵的淫乱(污秽他的自己)。但一个不认识 主的外邦人,却只能犯属灵淫乱。
这个 “不平等” ,是基督徒的特殊身份和价值决定的,因为此身份伴随着一个特殊的警戒。
不可奸淫,也要躲避淫乱。
“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哥林多前书 6.9-10.
一些重要的相关经文
出埃及记 20.14: 不可奸淫。 (十诫)
申命记 22.22: 若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箴言 30.18-20: 我所测不透的奇妙有三样,就是鹰在空中飞的道;蛇在磐石上爬的道;船在海中行的道;男与女交合的道。 还有第四样是我所不知道的, 就是犯奸淫的女人的道: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说:我没有做错。 (比和合本更接近原文的翻译。)
耶利米书 23.10: 此地满了奸淫!。。。地就悲哀;旷野的草场都枯乾了。。。
耶利米书 3.1: 有话说:人若休妻,妻离他而去,作了别人的妻,前夫岂能再收回他来?若收回他来,那地岂不是大大玷污了吗? 但耶和华对以色列说,即使你和许多爱的人行了邪淫,还可以归向我。 。。
马太福音 19.3: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麽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 分开。」
马太福音 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除非是为[避免犯]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除非是为[避免犯]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
罗马书 7.2-3: 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著,就被律法约束。。。丈夫活著,她若归於别人,便为淫妇(注:即犯了奸淫)。
哥林多前书 6.15-16: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可以将基督的肢体 [和其它肢体] 联合吗?断乎不可! 岂不知与 [他人] 联合的,便是与他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哥林多前书 6.9-10: 。。。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著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哥林多前书 6.18: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麽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注: 这里强调的是个人身子的圣洁,不是婚姻的圣洁。]
哥林多前书 7.10: 至於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哥林多后书 12.21: 且怕我来的时候,我的神叫我在你们面前惭愧,因你们从前犯罪,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事不肯悔改,我就忧愁。
以弗所书 5.5 :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淫乱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
以弗所书 5.25-33: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用水藉著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 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 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 样, 因我们是他的骨他的肉。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会说的。 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 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 (极大的奥秘)
帖撒罗尼迦前书 4.3-5: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乱; 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著自己的身体。 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
提摩太前书 3.2: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希伯来书 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