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第三十四章读经笔记 Genesis 34 study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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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肉体碰到世界

雅各和他的全家住在示剑。那里不是 神带他们回来的目的地。神必要带他离开那地。但是他们住下来了,就和世界发生关系。经过 神一路的管教,雅各自己的生命有极大长进。但他这时发现他的孩子们已经长大,要开始有自己的生活。既然生活,就要碰到这个世界。

问题是,这些儿女们都是属肉体的。这肉体一碰到世界,就会出问题。并且不是小问题。

雅各的女儿底拿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底拿是雅各唯一的女儿,是利亚生的。可以想象她为什么要出去见那地的女子。底拿生活在没有姐妹的一个大家庭。十一个兄弟,唯有她一个女儿。所以她就想出去找本地的女子玩。不想她被当地的主哈抹的儿子示剑看中,被玷辱了。

底拿或许太天真,毫无防备无经验。但是这事的发生是在一个背景前提下:即以色列全家在一个错的地方。是他们不该在的地方。虽然许多事情的发生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也要看到仇敌的工作。撒旦总是让错中生错,罪中生罪(evil begets evil),以至于死。这里,撒旦的目的就是想藉着底拿这件事,挑起雅各儿子们的血气,让他们在和那地的人的冲突中被置于死地,并同时让雅各落个恶名,使以色列失去见证,让以色列的 神蒙羞。

属血气的人,是何等容易上当。雅各的儿子们的反应,比一般血气的反应还要罪恶、卑鄙。他们不仅以血腥的暴力报复了示剑人,而且他们所用的方法,是人能够想象的最能破坏见证,最能诋毁 神的名的方法。他们如果光明磊落地报复示剑人的话,所留的恶名多半只是他们自己的;但他们不仅使用了诡计,并且是利用耶和华给亚伯拉罕、以撒到雅各的神圣的立约标记,即以色列全家男丁的割礼,作为诱饵。这是以色列与 神立约的记号,他们却用来行此恶事,让 神的名成为最直接、最容易的靶心。他们真的是撒旦手中得力的箭!

这不是一般的软弱。这是赤裸裸的不信。他们显然并不相信那割礼是那位名为耶和华的 神,活的神,赐给他们祖先的。他们以为那只是一个人为的、死的宗教手法和标示而已,需要时正好方便使用,即可加在人身上作为制约人的诱饵。

历来,那些生命里并不认识 神,但却窃取 神的名,打着宗教的旗号去满足自己贪婪私欲的人,正是撒旦手中的箭。他们用宗教的教条制约人,给人灌输他们自己并不真心相信的,只为着让无知的人落在他们的手中,任他们宰割,满足自己的私欲。因为他们的缘故,神的名在世人眼里被亵渎。

不要以为只有我们想象的那种 “极坏极坏的人” 才会做这样的事。不是的。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中了撒旦的诡计;而他们之所以中计,是因为他们心中的不信。不信让他们瞎了眼,看不见永生 神手中神圣的工作,只看见人手中可玩弄的手段和操纵。

这就是人的肉体。听听雅各儿子们的理由,哪条不是振振有词呢?肉体从来都是有道理的。但肉体从来都是上当受骗的。因为 “被骗”, 不是肉体的偶然事故,而是肉体的内在属性。亚当的子孙即人类是一个被骗的族类 (Man is a deceived species),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被骗,也不知道那骗他们的是谁。

那少年人示剑也并非无辜。首先,他落在情欲之中,并伤害了无辜的女子。同时,从他劝说本城的人接受雅各儿子们的要求时所说的话,也看出他不仅出自急于要得到底拿的欲望,同时也在自己的私心里有一个算盘。他认为只要让雅各全家在那地方住下来,到最后他们的一切财产都会归他这个本地的王(创 34:23)。

但是示剑人的罪并不是开脱雅各儿子们的罪的理由。雅各儿子们所作的,完全不是出自 神的。并非耶和华不恨恶罪恶。报复的权利只在于 神自己。神若命令去除罪恶,人若不听,连那出自血气的同情也是罪;但人若出自血气自行报复,连那看上去最该应的报复,也是不法的。愿人不落在自己的血气和自以为是的理由中,因为凡落在自己血气中的人,都是落到 神的旨意之外。

这就是血气在世界中的故事。如果我们是个旁观者,并且还不知道以色列后来全部的故事的话,我们这时一定会得出结论:神在以色列身上的工作是绝无可能完成的。雅各才只是一个人。当初他还没有到杀人抢劫的地步,就已经如此艰难,二十年才看到一点起来走义路的迹象,而现在这十个儿子(不是十二个,因为约瑟刚出生不久,便雅悯还没有出生),个个奸诈邪恶,充满血气,如何能够承受应许和见证呢?他们的子孙岂不是更加败坏?

但我们现在知道这个故事。一是耶和华 神在以色列身上的忍耐才刚刚开始。他要如此忍耐他们的罪恶几千年之久。二是 神的应许没有落空,最后在耶稣基督身上全都做成了。

大哉,神的忍耐和怜悯。祂不是单单傍观忍耐而已。是 神自己背负以色列的罪恶。雅各抱怨说他的儿子们让他在那地背了臭名 (创 34:30)。他错了,是他和他的儿女们让耶和华 神背了恶名。神却宁愿背负这个恶名,也要拯救祂所爱的以色列。在示剑发生的事,正是如此。

雅各不是给他在示剑的地起名叫 “以利益罗伊以色列”(就是 “神、以色列的 神”的意思)吗? 他不惜用一个长长的地名,特将自己的名字和 神的名连在一起,原意可能是为 神的名做见证。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即刻表明,不是他雅各能为 神做什么见证。而是 神背负着他,一路拯救他,还要继续拯救他。

这岂不是每一个蒙拯救,跟随主的人刻骨铭心的生命经历吗?我们得救了,以为 神的那份已经在我们身上完成了,我们已经得着了,现在可以为 神发热心了,就向 神说,“看我的吧!”;向世界说,“来看我的 神!”。。。

血气中的人无法为 神做见证。唯有经过十字架的死,又复活的新生命才可以,并且他知道在他自己的肉体里面一无良善 (罗马书 7:18),全是 神的怜悯。

救恩原来不是靠着人的义,而是完全靠着 神的义,藉着众人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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