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第十五章读经笔记 Genesis 15 study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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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
这一章在旧约中占一个特殊的位置。在前面的第十四章,亚伯拉罕刚刚经历了一次对他个人来讲是巨大的胜利。至高神的祭司麦基洗德的出现,更是在预表的意义上说明亚伯拉罕的那个胜利,不仅对他个人来讲是巨大的,也是对全地上将来所有信心之人有着关键的重要性。从预表的含义上,到第十四章是一个完整的结束。
但是创世纪第十五章把我们带回到 神救赎计划的施行上,我们马上发现亚伯拉罕在 神的计划中才刚刚预备好要迈步进入而已。新近的得胜仅仅是一个预表性的小结,在那个预表中不仅概括了旧约 (耶和华与犹太人的关系)也概括了新约 (在基督里的救赎)。然而第十五章里,神把亚伯拉罕放在旧约的框架里,那是亚伯拉罕所处的现实,也是 神当时在祂自己手中所要展开的现实。
第十五章,在某种意义上是独立的一章。这里是旧约的正式开始。从下一章,即第十六章,犹太人在地上的历史就要正式开始了,而第十五章是 神与亚伯拉罕正式立约。这个约是旧约,是 神和祂在地上的选民即犹太人所立的约。这个约只是 神救赎计划的第一部分,我们知道 神的救赎计划的第二部分是在耶稣基督里完成的,即主耶稣与所有蒙恩的人所立的新约。 新约不是对旧约的修改或冲突,而是旧约的实际和完成。
这一切,在主耶稣来到地上后被解释的完全清楚,并且在 神的应许中也有暗示。神对亚伯兰的应许关乎他的后裔(犹太人),但应许的背后是当初对蛇的咒诅中提到的“女人的后裔”,即道成肉身的耶稣,从肉身上说他将是大卫的后裔,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犹太人的弥赛亚,但在属灵上他是至高 神的儿子,全世界的救主。
但是创世纪从这里开始,要落实在犹太人身上。虽然 神的应许是预表新约的,但那个应许不是在打比方,而是每句话都要实实在在落实在亚伯兰和他的子孙身上。所以第十五章里 神就和亚伯兰立约。在此之前,神已经几次显现给亚伯兰,并给了他有关他子孙的应许。现在 神要正式立约。祂要降卑祂的自己,不再仅仅是靠自己的名誉应许,而是把祂自己自愿绑在一个法律的要求之下立约,要求祂自己必须遵守。
这就是旧约。在这里,亚伯兰的盼望和要求,全都是属地的,都是有关他的土地、遗产和继承人,而 神的应许,也只是有关亚伯拉罕的子孙在地上的事情。不要误以为亚伯兰是个一心爱地上财富的人。他在灵里第一个看到应许的背后是那个属天的城,正是历代圣徒包括我们今天永远的盼望。但在这里,亚伯兰必须关注 神要在他和他的后裔身上所做的,即这地上的应许。
神把那地无条件的赐给了亚伯兰。以后知道,将来 神还要藉着摩西把律法并和律法相关的祝福一并赐给以色列人。律法中的祝福,是有条件的,即以色列人必须满足律法的要求。但这里,那地的赐予却是无条件的。
在此之前,神曾与诺亚和他的儿子们以及他们的所有后裔立约(创世纪第九章)。但那次的约是一个一般性的约,是对洪水之后的全地和其上所有的人的一个基本生存的安排。但这一次却是赐给一个特定的个人和他的后裔的约,并且此约是关乎一个特定的应许。
这是一个 神和选民的约。这个约是排外的、唯一的。神没有,也不会再拣选第二个亚伯拉罕与那人重新立约。在神的旨意和工作中,这个拣选是唯一的。地上的所有其他人,本来都与这个约以及之后的约(统称“诸约”) 无份。直到在新约时,众人才可以靠着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被转接为这个约在新约实际里的受益者。
认识到 神拣选和工作的独一性,是蒙恩之人明白自己在耶稣基督里所蒙受的是何等样恩典的基本前提之一。否则我们会视之为平常,甚至觉得我们承认耶稣,是我们给 神一个面子。
所立约的继承
就着耶和华所要赐给他的,亚伯兰的光景和他与 神的一个对话表明了所赐产业的后嗣(继承人)的本质。
亚伯兰无子,这是一个事实。 所以亚伯兰说,“你还赐给我什么呢?”。也就是说,我即无子,你所赐的一切也都没有任何意义。 亚伯兰是否显得有些小气甚至贪心呢?绝不是。亚伯兰听到并且明白 神给他的应许,是要他的无数后裔承受的。因此他十分认真地来询问 神有关所立的约的继承者这件事 。此事不是好上加好,而是所立约的核心实质。亚伯兰心里清楚,如果没有继承者,这约在核心上不成立。
是的,就着那个约的内涵来讲,一切都是关乎地上的以色列,以及地上的产业 (因为 神计划的安排正是如此);然而亚伯兰的肉身,属地的肉身,却是完全没有承接的能力。他在地上是断了指望的。断到一个地步,即使整个的世界都是他的财产,对他也无益。并且这个指望的了断,神还要再用十多年的时间彻底显明出来,好让亚伯兰自己和全世界的人都明白,亚伯兰在肉身是断了指望的。
就是在这样一个绝对无望的前提下,这个表面属地的应许和其承接背后的属天本质才被揭示出来:「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创世纪 15:4)。
继承应许的必须是应许的儿子。我们将要看到,如果这世界上曾有过一个儿子是在肉身绝对不可能的前提下生出来的,那就是亚伯兰将来在一百岁时要得的儿子以撒 (主耶稣道成肉身另当别论)。
属地的应许尚且如此,何况在基督里属天的应许呢?人得救,不是因为人在肉身的素材(悟性、好心、良善),乃是由于靠着对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里的应许的信心(faith in God’s promise in His son Jesus Christ)所生的新人 (儿子)。很少有比这个更重要的原则。
就在这里,神在对亚伯兰的应许中,也藏了一个暗示:
"【耶和华】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 创世纪 15:5。
第十五章里这个应许,和原初第十三章里那个应许有点不同的表达。在那里是“ 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创世纪 13:16。那里是 “如尘土”,这里却是 “如星星”; 那里是属地的犹太人 (即亚伯拉罕在肉身的子孙),这里是属天的以色列(即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罗马书 9:6-9)。神似乎在强调,虽然即将要立的约是有关地上的以色列,但最后所指的乃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即那些靠着耶稣基督因信得生的人。
虽然如此,神在亚伯拉罕身上的工作,将集中在旧约的实际内容上,即从亚伯兰开始的在地上的生活。
立约的保障
大凡立约,得有个保障。因此亚伯兰就问,「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耶和华那日给亚伯兰的回答,使得亚伯兰震惊、恐惧。作为亚伯兰“我怎么知道能必得这地为业呢”这个问题的直接回答,耶和华让亚伯兰取了牺牲的祭物搬上。
也就是说,神要用牺牲的祭物作为与亚伯兰立约的保障。
为什么 神要用牺牲的祭物作为旧约的保障呢?因为 神要以祂自己为保障,所以祂要亲自与亚伯兰在立约的桌子前面对面以示保障;但是一个罪人如何与 神面对面呢?即使 神将祂圣洁的荣耀暂时遮蔽,罪人也无法按照他自己的本相来到 神面前,更不用说在立约的桌子上被放在一个有利优惠的位置 (a position in favor of him) 。所以牺牲的祭是唯一的方法。靠着牺牲,人能来到 神面前,让神亲自来为这个约作保障。神的自己成了亚伯兰的份 (portion),这是人所能得最高的份。
在这里,由于所立的约是 神与亚伯兰的约,即旧约,所以并不是直接指着在基督里赎罪的祭而言的(那是新约的内容)。然而即使是旧约,其前提和保障也都是离不开牺牲。这是人和 神的位置所决定的。
同时,保障的最根本的特质就是其“确定性”。有确定性,即不可更改性,就有保障,否则就没有。有什么比死更确定呢?因此 神以牺牲的祭(死)来作保。
到了新约,更是如此。主耶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是为着赎我们的罪,但同时主耶稣以他的血与我们立约,是为了表明这约受保障的确定性。就着主的死带来赦罪的挽回祭来讲,是对着普天下人的罪的 (约翰一书 2:2),所有人都有份;但就着主以自己的宝血所立的约 (这约是主被卖前的那日夜里最后的晚餐时所立的),却只是给蒙拣选得救的人的。(不要问“我是被拣选的吗?”这个问题;你若信耶稣,你就是被拣选的,因为你若没被拣选,你就不可能相信;而你若还没信,你要苦苦哀求他让你能信,因为,信,不是你给 神面子,而是 神给你的恩惠。“主,我信,但如果我不信,求你帮助我脱去我的不信”马可福音 9:24。)
从这里开始,耶和华与亚伯兰及他子孙的交涉 (dealing) 都是以这个新的原则为基础的。一个立约的关系正式开始了。神把自己的身份绑在这个约上。但立约的前提乃是接受恩惠的人被提升到圣洁 神的面前,而这件事的条件是牺牲的祭。
献祭不是一个宗教的符号和样式,而是与牺牲和死亡直接相关的。这是一个实际的、不可挪开的连接。这是罪导致的一个严峻现实。这正是主耶稣为了我们的罪必须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亚伯兰当时也许对献祭的外表并不是完全陌生的,然而当献祭牺牲的实际被显明在他眼前时,他亲身经历了死亡的恐惧和黑暗。
但稀奇的是,当牺牲的恐惧和黑暗出现时, 神向着亚伯兰所宣告的,并不是在献祭的背后 神自己所付的代价 (父神要牺牲自己的独生爱子!),而是亚伯兰的后裔(即犹太人)所要经历的黑暗。
还不到时间显明的,神就隐藏了。这奥秘要到后来亚伯拉罕献子、先知的预言、大卫的诗中,才开始一点点被启示,直到两千年后 (从亚伯兰到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到这世界,两千多年),才完全显明出来。
我们是何等蒙福的人,今天活在这完全又广大的恩典之中。我们岂能视之为平常,并受之而理所当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