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九章读经笔记 Romans 9 study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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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8章这样一个高峰之后,几乎很难想象保罗为什么会继续再写之后的八章。

在第8章的结尾,保罗说,没有什么事情能叫我们与 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

何等的保障,何等的确据,何等的盼望。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让人高兴的事呢?

然而紧接着第9章开始,保罗说,“我在基督里说真话,。。。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急剧的转折?

因为保罗的心又转向了犹太人。他无法放下他们。

因为 神自己也无法放下犹太人。

同时撒旦也放不下犹太人。撒旦拿犹太人的历史继续在人心中做文章,借着人悖逆的心,对 神拯救的计划提出异议和诽谤,目的是将怀疑种在人心中。

于是圣灵藉着使徒保罗继续反击撒旦的攻击。

保罗对犹太人的爱

在罗马书第7章里边的保罗,可以靠着基督夸口自己的失败软弱;第8章里的保罗可以靠着基督夸口自己的得胜。 但这第9章里的保罗算什么呢?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罗马书9:2-3。

常常感到,这第7章第8章里的保罗,虽然自己的经历比不上,但我至少明白也认同;但是第9章里的保罗却是陌生的,因为在情感上很难和他认同。

尤其是保罗那句话,“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会让人颇为不解,因为会疑惑保罗为什么在刚刚讲过我们和基督的爱是不可分离的之后,却立即要讲这样一句似乎不符合真理的话呢?

但是保罗这里所说的,不是在表述一个客观真理,而是在讲他自己的一个主观心情或心态。

保罗为什么要在这里忽然表白这种心态呢?因为他是 神的使者。神派他来,为了和 神所爱的选民即以色列说好话。他是来讲和的。以色列人正在或者已经失去救恩!而她自己却不知道,更是不以为然。主不为此愤怒,祂只为此担忧,于是祂就派保罗来求情。

在基督升天之后,神在地上还能为犹太人找到比保罗更好的 ”求和使者“ 吗?

犹太人不信,也不信任,结果就把他们自己放在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从保罗这边看 (也就是从 神看,因为保罗是代表 神的),他需要以色列人信任他,不是为了他的好处,而是为了以色列人的好处。保罗像哄一群无知但却在悖逆之中把自己即将置于死地的小孩子一样,告诉他们他不是来害他们的,也不是在骗他们,而是来告诉他们事实真相,为拯救他们的。

为了让犹太人相信他是真心的,保罗就做了那个极端的表白。那个表白所指的结果(与基督隔绝)在真理上讲是不可能实际发生的 (保罗自己在第八章刚刚阐明了),但却是保罗的爱心和真心最准确最极端的表达。保罗再找不出更恳切的方式来表达他的爱心和真心。

保罗的爱是基督的爱。基督爱我们的爱,在十字架上,那个时刻,实际上曾面对着祂与父神隔绝的痛苦。就那个时刻来讲,那个隔绝是真实的。只是 神的大能否决了死亡的力量。

神的恩典,藉着祂的使者表达出来,我们就看见一点点祂爱之切之深。

保罗藉着犹太人所要表达的真理

虽然保罗向着犹太人的心是如此之迫切,但是保罗写罗马书第9章并不仅仅是给犹太人的,而是仍然以犹太人为背景来说明 神救恩的思想和计划的一致性 (consistency) 和完整性 (integrity)。

使徒保罗知道人心,也知道撒旦在人心背后的诡计,于是他继续站在 “假设的疑问者” 的位置,提出人心中必有的问题,并按照 神的旨意回答这个问题。

在第8章福音荣耀的顶峰之后,仍然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会在人心中升起:犹太人和外邦人因为罪同样都和 神疏远,因此在救赎上没有区别,这个教义(况且用教义这个词)如何与 神对犹太人的特别应许相调和?

如果用更简单的语言来表述这个疑问,就是,既然神最后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放到同样的位置上,在救恩上没有区别,那么 神数千年在以色列身上所做的工作,包括祂的应许,岂不是白费,并且自相矛盾?

要知道,问这个问题,在人心中的根源并不是担心 神的工作会白费了,而是仇敌努力种在人心中一个对 神的诽谤:如果你相信因信称义,你就是在等于承认 神无能也缺乏信誉。

你几乎可以听得见撒旦在教唆人心中起这样的疑惑时那狡猾得意的腔调。

还记得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吗?他们费尽了脑汁提出各样自以为聪明无比的 “逻辑圈套”,希望能够套住主耶稣,让他显得自相矛盾。同样,今天一个愿意信主的人,在他信心的路上也会遇到各样暗藏的 “文士” 和 “法力赛人” 所问的问题。

圣灵知道这个,保罗也知道这个。于是保罗就来再一次耐心的解释 神救恩计划的一贯性和完整性。

犹太人在律法下犯罪并由此带来毁灭,这个事实和证据并没有推翻 神应许的信实。

有人诽谤使徒保罗是不惜以废除 神在旧约对以色列的应许为代价来推行因信称义的道理,因为保罗这样做就让这些外邦人和 神的选民犹太人的地位完全没有区别。这些人也没有错过任何的机会指责使徒所传的道理是对他自己本家(祖国)及其所享受的特权的藐视和背叛。 这对他们来说可不是小事。连中国人和其他国家的人都有这样的爱国激情和民族激情,更何况犹太人,他们有最充足的理由相信他们是与众不同。

保罗于是在罗马书第9、10和11章回答了这个问题;并以令人钦佩的完美,阐明了以色列在 神的福音计划中的位置。保罗的回答本身打开了进入 神道路之智慧的大门。

使徒首先确认他对以色列深深同情。他不是一个旁观者,他是他们的骨肉,并且是真正的代表。他们的状况使他不断感到悲伤。他没有轻视他们,而是像摩西一样爱他们 (出埃及记32:32),宁愿自己受咒诅与基督隔绝。他承认,直到那时,神所赐予的所有特权都属于他们。但是这并非说 神的道失败了。使徒不允许这个结论。他由此展开了 神的自由主权的证明。神可以根据祂的拣选接纳外邦人而并不违背对犹太人承诺的前提,这一切是与神的主权相称的。

首先,这个真理在亚伯拉罕自己的家人中彰显了出来。犹太人声称由于他们是亚布拉罕的后裔从而获得了应许的专有独家权利。即他们对神的应许有独家的权利,是基于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这个事实。但是,保罗指出,并不所有从以色列(雅各)生的都是属于以色列。也不是亚伯拉罕所有的后裔都是 神所应许亚伯拉罕的 “那种”(the Seed)。因为要是那样的话,以实玛利就一定也必须被接受,但犹太人却绝对不会愿意听到这个。仅在这一点上,神的主权就已经显明。

但是可能有人会争辩说,有关以实玛利的说法不算数,因为毕竟他的母亲夏甲是奴仆。但是以扫的案子却完全排除了能够在逻辑上保存这种怀疑的理由。在这里,同一个母亲生了一个父亲的两个儿子,并且是双胞胎,但 神却选择了雅各而拒绝了以扫,并且这个选择是在两个人出生之前就做的。在以扫和雅各出生之前,神就宣告长的应该服侍小的。

因此,神是根据主权和拣选的原则在以撒家中召出应许之种(the seed of promise)。犹太人必须在这一点上承认 神的主权。

难道 神如此行是不义吗?祂曾明确地对摩西声明,祂的主权是祂行事的原则。这是所有权利中的第一权力。

但是 神在什么情况下行使了这项权利?就以色列的经历中,神过去在主权中的选择都是对以色列有利的。在以色列是否该得祝福权的案件中,犹太人之前一直都是 神主权的受益者。如果 神完全以公义行事,则以色列人早就已经被切断,彻底与神隔绝。这是因为 神通过律法的约是有条件的,而以色列从一开始就严重地违背了那个条件,毁坏了约。西乃山下的金牛犊可以为证。当时他们聚集在他们为敬拜而设的金牛犊周围,为公义和圣洁的 神击杀他们提供了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若不是 神的恩典怜悯的主权,没有别的理由成为以色列可以逃脱审判的门。是 神将祂审判的手收回到祂主权的原则之下,以色列才幸免被击杀。

从反面,就审判而言,法老就是一个榜样。他站在 神和 神百姓的敌人的位置,轻蔑地对待 神的要求,骄傲地高举自己,说:耶和华是谁,使我听他的话,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也不容以色列人去!

法老既然处于这种状态,耶和华就用他来举例说明祂的愤怒和审判,好显明祂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祂要谁的心刚硬就让谁的心刚硬这个原则。人抱怨 神如此行,正如人抱怨 神随己意赐予恩典所做的一样。

我们需要对创造者的权利和受造者的权利之间的区别和反差有所认识。神是创造者。人是祂所造的,不仅如此,人已经犯罪背叛了他的创造者,处在应该被审判的位置。用尘土制成的人怎能对 神顶嘴? 窑匠手中的泥土,又岂能向窑匠顶嘴?没有人可以对 神说,你要干什么?神的主权是一切权利的首位,一切权利的基础,一切道德的基础。没有神的主权,人连权利和道德的概念都不会有,更何况其实际。

如果 神不是 神,祂还会是什么?问题的根本是:是 神审判人,还是人审判 神?神可以做任何符合祂自己旨意的事情。祂不是被判断的对象。“神” 是祂的名号。

使徒在这里以惊人的精确性共同确立三个点:神做一切事情的权力 (对此没有人有权说一句话);对可怒器皿的惊人忍耐 (将在祂的愤怒中终有显现);以及彰显荣耀的器皿。根据何西阿的宣言,这器皿是 神为着荣耀准备的,并且祂呼召他们出来,从犹太人也从外邦人,并没有区别。

使徒使用了假设(if)的方式,来陈明 神的愤怒和恩典这两种案子。他先陈明了第一个:如果为了最后显明祂的权能和公义忿怒,神现今对那该得忿怒惩罚的可怒器皿施行了极大的忍耐,如何;然后又陈明了第二个:如果神为了显明祂的荣耀,就拣选了合适的器皿,就是那承受怜悯的器皿,从起头就是为彰显 神的荣耀所准备的,如何。

用假设方式来呈现这个道理,是因为使徒在这里的重点并不是强调 神一定就是这么用心设计的,而是为前面提出的核心论点提供一个解释和理由,那个论点是:不管 神如何做,只要 神有一个既定的目的,祂就有完全的自由主权,为祂的目的拣选器皿并执行祂的旨意。这是 神的主权,人不仅没有权力干涉,也没有权利质问。只是因为考虑到人紧跟着会问,那 神这样特定拣选的逻辑是什么呢?保罗就做了上面所说的两个假设的论证。

如果 神的用意就是如此,祂岂能没有权利对两种不同的器皿预先做好预备?

而至于 神是不是的确就是这个用意,反倒是一个次要的问题。神或就是这样或另有别的用意,或虽然是这样也未必解释给我们当今这个时代,这也是 神的主权。重要的是我们对 神必须有一个正确的位置和态度。

余种的原则,神主权的怜悯

瞩目犹太人,保罗在此强调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就是 神在以色列身上不断的使用祂的主权,为的是保留一个以色列的 “余种”(The remaining seed)或 “余数” (The remainder)。因为这个原因,保罗引用先知以塞亚的话。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剩下的余数要得救。

对此读经时常常会有误解,错以为这里保罗借用先知的话来强调 神的严厉,是因为祂的严厉挑剔,以至于无数的以色列人却只有一点点余数才可以得救。中文圣经的翻译“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更是加深了这个误解。

但实际上,无论是以赛亚的原话(以赛亚书10:20-23)还是保罗在这里引用的上下文,都是在强调 神怜悯的主权,而这个主权用在以色列身上的时候,都是对他们有利的,而不是不利的,因为要不是 神使用祂怜悯的主权,以色列就连余数都没有,因为他们都全然落在罪中。但是 神却以祂的主权为以色列留下了余种,为着祂能在蒙怜悯的器皿(神所保留的余种)上得荣耀,同时也为着 神对全地在忿怒中的审判做铺垫 。“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话,叫祂的话都成全,速速的完结” (罗马书9:28,对照以赛亚书 10:22,16:5,28:22)

因此,以赛亚书10:20-23 本身也需要在 神借着保罗启示的亮光之中重新仔细阅读,免得我们虽然明白每一个字,却错读了 神的心。

为此,保罗再次引用先知以赛亚的话:“若不是万军之耶和华给我们稍留余种,我们早已象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 以赛亚书1:9。 先知的眼是何等明亮。

和外邦人放在一起的犹太人

在对犹太人的命运、历史和定位按照 神的旨意做了清楚的解释之后,保罗就再一次转向外邦人,并和犹太人对比。

保罗在这里所阐明的道理,乃是 神的主权禁止了犹太人借亚伯拉罕伪装他们享有所有应许的独家权利,因为在亚伯拉罕的后代中,有不止一位由于 神施行这种主权而被排斥在应许之外。而那些假装自己该独占后裔权力的人,也恰恰是因为当初 神主权的施行才得以幸免。因此,犹太人必须承认这一点,否则他们必须完全承认以实玛利人的权力,并且大部分犹太人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权利。

但是,既然这是 神的主权,那么祂现在就将其施行给外邦人,也施行给犹太人,这是理所当然的。祂凭己意呼召任何祂想呼召的人。

于是 神救恩计划的当前状态是:外邦人得了他们未曾寻求的义,是通过信 (faith) 获得的。以色列追求义,却没有达到,因为他们不是通过信而是通过律法行为来寻求,结果他们被绊倒在绊脚的石头 (stumbling stone)上了,他们被冒犯人的磐石(rock of offense) 所冒犯,这绊脚的石头和冒犯人的磐石正是基督自己,如经上所写:“我在锡安安放一块让人跌倒的石头,冒犯人的磐石;凡信靠他的人都不至于羞愧。” (以赛亚 8:14; 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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